四六级考生承诺书

时间:2024-03-20 19:31:55 春鹏 承诺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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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级考生承诺书(精选14篇)

  现如今,能够利用到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承诺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四六级考生承诺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四六级考生承诺书(精选14篇)

  四六级考生承诺书 1

我自愿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现郑重承诺:

  我己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行为,自愿接受学校处分。

  我保证本次考试中,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坚决服从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诚信是一个人的基本道德水准,诚信参加考试应当成为每个考生的`自觉行为。为了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让我们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以真实的成绩接受检验。

  院系部:

  期别:

  班级:

  专业:

  报考级别:

  人数:

  20xx年xx月xx日

  四六级考生承诺书 2

  本人自愿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临沂师范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学生所在班级名称:

  班长(签字): 团支书(签字):

  辅导员(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四六级考生承诺书 3

  考生姓名:

  报考语种级别:

  身份证号: 学号: 班级:

  请于xx年 6月 10日——6月12 日以班级为单位到研究生培养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我声明:我已认真阅读《考场规则》、《考生守则》等规定。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若有违反,愿意接受考试机构的相应处理。

  我确认我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并愿意承担上述信息错误所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考生签字:

考点留存

  20xx年xx月xx日

  四六级考生承诺书 4

  经慎重挑选,您光荣地被聘为2015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

  及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监考员,请您认真阅读以下条款,如认可并接受,请签名。

  1.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相应类别考试。

  2.按时参加监考培训,认真学习掌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及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监考员操作规程及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操作。

  3.严格遵守《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对领取和回收的试卷,确保数额准确,并做到卷不离人。

  4.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监考工作,服从分工安排,按时到岗。坚持原则,公正公平。

  责》。考试期间,不携带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未经主考批准不擅自将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不擅离职守,不吸烟、打瞌睡、阅读报纸及书籍、聊天、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暗示考生答题,不擅自提前和延后考试时间。

  6.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所监考考场考生违纪作弊,依照处理办法收集违纪作弊证据,并当即报告考点主考,根据主考意见办理相关手续。本人参加监考过程中如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愿意接受相应处理。

监考员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四六级考生承诺书 5

  我自愿报名参加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该项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报考和复核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逾期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自愿服从处理,接受处理决定;

  5、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人:xxx

  承诺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四六级考生承诺书 6

尊敬的老师:

  我已仔细阅读《云阳县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况一览表》、《云阳县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对照自身情况,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所填写(提供)的个人基本情况、学历、专业等各类报考信息均真实有效。本人自觉遵守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

  对因个人报名填写信息和本人真实情况不一致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所学专业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不属于《简章》招聘范围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等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同时接受《简章》规定的“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

  承诺人:(签名)

  x月x日

  四六级考生承诺书 7

  我申请参加20年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考试,已阅读和了解学校的《考生守则》、《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这些规定,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材料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规定、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

承诺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四六级考生承诺书 8

  我是参加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x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的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x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四六级考生承诺书 9

  本人自愿参加国家和本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考试名称: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点(学校)名称:报名号或学号:

  考生身份证号或学员证号:xx

  考生院系:xx

  考生签名:xx

  20xx年xx月xx日

  四六级考生承诺书 10

  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班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照承诺书上承诺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精心准备每一场考试,考出自己真实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试“零作弊、零包庇”。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承诺人:xxx

  xx月xx日

  四六级考生承诺书 11

  我是报考参加20xx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明确中参与有组织作弊情形的通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印发的《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四、绝不作弊,诚信考试。

  如违反上述承诺,属本人个人行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并且与本人所在单位兰州的军区兰州总医院无任何关系。

承诺人:xxx

  xx年xx月xx日

  四六级考生承诺书 12

  本人将于20xx年xx月xx日至xx日在京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招生有关规定、《考生须知》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已详细阅读,在此愿郑重承诺:

  1.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本人愿自觉遵守招生考试有关规定以及《考生须知》中的各项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2.如违反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自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应处罚,并将违规事实记入本人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3.报考专升本考生:本人持有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若不属实,愿接受不予新生电子注册并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罚。

  4.按照招生考试的有关要求,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四六级考生承诺书 13

  本人自愿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向自考机构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

  本人已阅读了《浙江省自学考试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接受处理。

  承诺人:xxx

  签字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四六级考生承诺书 14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国家考试,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考前必须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认可。为此,请考生认真阅读、知晓、认可、遵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实、准确信息及有关证件,如有违反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在进入考场时,须进行诚信考试承诺签名,以表明其对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知晓、认可和自觉遵守。

  考生考前应阅知的有关内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钟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不得借故在考点禁区内停留。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场。考生迟到十五分钟后就不得入场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课程可带水彩笔、不带存贮功能的普通计算器)。寻呼机、手机、商务通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书籍、笔记、字(词)典及其它非贵重物品等都必须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指定的位置,不准带上座位。

  三、考生必须诚信考试。考生入场时,须先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签名册”上的规定栏目内签名。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验核。

  四、考生在开始答卷前,先在试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好考试号、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如考生故意涂改、乱写,经查明后,按考试违规严肃处理,考生不准将考试号、姓名、准考证号等写在试卷密封线以外的地方,不准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一律无效。

  五、考生临考前拿到试卷后只能阅读试题,在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否则作违规论处。

  六、试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部分试卷中的制图部分可用铅笔绘图),否则试卷无效。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写在试卷以外(包括草稿纸上)或密封线内,一律无效。试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和胶带纸。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后才能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禁区内逗留或谈论。考生如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外,将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办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协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考生有上述第一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上述第二、三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结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送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的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有上述第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注意事项

  1、部队考生可凭军官证、士兵证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遗失、换证等,可暂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但毕业时必须审核其居民身份证。

  2、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带入考场,请考生不要将手机及其它贵重物品带到考点,以免遗失,否则后果自负。

  3、所有外语课程均不得使用各种字(词)典。

  承诺人:xxx

  签字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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