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土地租赁承包协议书

时间:2021-12-02 17:42:26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土地租赁承包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土地租赁承包协议书

乙方(承租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受 (发起人姓名)等村民委托,将 (流转土地地名)等地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 (经营项目名称)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为 年,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

二、出租土地的地界,面积本协议租赁土地为 一带,东至 为界,南至 为界,西至 为界,北至 为界。总面积为 亩,其中:田 亩,土 亩。

三、土地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土地租赁费:按田 元/亩,土 元/亩计算,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整。土地租赁费,用人民币支付。乙方每年 月 日前付次年租赁费,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票据和账号,转帐支付给甲方。土地租赁费按实物支付,明确折价的时间和标准。

四、土地交付时间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⑴照协议规定收取土地出租费,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收回出租的土地。

⑵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①不按协议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③不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的。

2.义务。

⑴及时提供出租土地,协助乙方按协议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解

决或调解用路,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⑵现有本宗土地上的杂木,劣杂果树及附作物的处理办法。 ⑶现有本宗土地上的坟墓由主人在改土动工前由甲方完善整理好。以后若确需在本宗土地上埋新坟,必需事前,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实施,并且一坟不能占两个台面,所损失的 作价赔偿,所占土地面积按实减除租金。所有的坟墓在烧香,管理时不得损害台面,果树,设施等,否则加数倍赔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拥有相关的生产经营权,产品处置权,收益权。

2.义务。

⑴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协议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出租费,对出租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出租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⑵乙方将承租的土地采用转包,转租或入股等形式再流转的,应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生效后,国家对该宗土地的扶持资金,除应由农户个人直接享有的以外归,明确归谁。

2.承包期届满后,园内的建筑物,设施,果树处理办法要写清。

3.由于 成熟季节的差异性,承包期届满最后一年,在 月 日前 还未成熟,实行乙方继续管护至当年果品成熟采收后为止,是否计租金要明确。

4.该宗土地本届租用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根据市场行情,重新商定租赁费标准,但乙方有优先续承租权。

5.乙方违约,造成协议不履行时,或协议期满后,土地上的附着物和构建物(要明确怎样处理 可由甲方处置或限期由乙方清除);

6.在承租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则土地安置补偿费归甲方

及原承包农户享受;附属物,配套设施及在土附作物等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按照征用土地的实际面积,乙方减少相应土地的承租费。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协议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支付协议值款总额的20%违约金。

九、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出租协议发生纠纷,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村委会,镇人民政府农村承包协议管理委员会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可向区农村承包协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村,镇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承包协议书 [篇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第 村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贰种形式计价:

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整),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整)。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且每年递增0%。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流转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土地补偿款由甲方享受。

4.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5.甲方负担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的各项税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7.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8.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前一个月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违约金每亩人民币 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当年租金的0.5‰承担违约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与政府的其他项目相抵触,造成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

七、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但不限于租金减免事宜)。

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

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由甲方处置,必须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毕,土地交付后甲方没有处置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置,甲方无权干涉。

2.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富兴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长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长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村委会:(章) 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承包协议书 [篇3]

甲方(出租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加强公司资产的安全管护,甲方经集体研究决定,将位于XX街道办事处XX村二组租地(面积约3.5亩)承包给乙方作为林下养殖土鸡使用经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承包合同。

一、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3年,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止,到期根据甲方意见决定是否继续让乙方续租。

二、承包费用及交纳方式

土地租用面积3.5亩,因考虑乙方设施、村道协调平整等成本投入,承包费按每年400元/亩,每年租金为1400元(壹仟肆佰元整)。

交纳方式为先交承包费后使用,乙方应于每年3月31日前交纳第二年度承包费,如乙方逾期15日仍不交纳承包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乙方承包使用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若乙方违反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将承包给乙方的堰塘收回,造成的经济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重复出租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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