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3-11-13 10:50:47 王娟 六百字作文 我要投稿

关于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精选38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精选38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

  不知不觉中,“学习”已伴我走过了17个难忘的春夏秋冬。在无数个春夏秋冬里,我尝到了学习的酸甜苦辣。会有一些甜蜜的,一些愁苦的。

  我的学习成绩不是很好,处在中下游状态。上课的时候,我总是不认真听讲,这是一个坏毛病。在学习上,说实话我并不是很努力,我总是像个碌碌无为的工作者一样,每天过着同样的生活。对待作业,我也是时好时坏,于是我成了办公室的“常客”。学习态度上,我并不是很认真,有时总觉得时间很多,到头来才意识到那些浪费的时间成了忏悔。在求学的道路上,我的折线图像重峦叠嶂的群山,起伏迭荡,我的分数从来就没稳定过,或许这正是我寻找学习毛病的所在吧。

  学习肯定是苦的,特别是在考试前,同学们更是叫苦连天,老师抓紧时间给我们做令人烦琐的复习题,布置了堆起小山的回家作业。虽然学习很忙碌,很辛苦,但我并没有觉得疲倦,我觉得学习很快乐。看到了自己有了优异的成绩,我会想:学习是幸福的,当历尽了千辛而获得成功时,学习的果实是那么的甜啊!

  紧张的学习环境当中,丰富的课外活动也充实了我的视野。每次玩游戏都玩不停,冲着电脑哈哈大笑,一起身时感到无比的`疲惫,一坐在椅子上,面对电脑时,心情那么的放松。不知为何,总是不能把在游戏上的尽头放在学习上,如果我的学习有那么狠,我肯定我能进班级前列,遗憾的是我没有。不过我很快会的,快乐也要学习不快乐也要学习,还不如用笑容去迎接学习。因为快乐是学习的源泉。我的每一天都过得很快乐,指引我去把尽头用在学习上。

  学习是阳光,可以驱除心中的阴影。学习是雨露,可以滋润干枯的心智。学习是春风,抚慰着我们幼小的心灵。珍惜现在的学习生活,从现在开始,努力学习吧,为以后的人生路途打下基础,这才能体现出学习生活的意义。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

  “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幻想数学大战》,这部书通过精彩好看的漫画让读者了解数学的奥秘。

  我和《幻想数学大战》的第一次邂逅是在一次“跳蚤市场”活动中。那天我兴高采烈地跑到操场去,走着走着,突然看到了一本《幻想数学大战》第19册,这本书的'名字一下子吸引了我,于是我马上拿出5元钱将它买下。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出《幻想数学大战》,发现它与我平时看的书大有不同。我平常看的那些书都只有单一的文字,而这本书却是漫画与数学知识点相结合,里头的主人公“知修”也深深地吸引着我,他率领勇敢的精灵和聪明的人类拯救数学世界。我也跟随着“知修”,在神奇的数学海洋里,认识了自然数、分数、四则运算……

  从那以后,我格外珍惜那本图文并茂的书,可是却都找不着这部书的其它续集。

  一天下午,我刚走进教室,看见思贤也在看《幻想数学大战》,赶紧凑过去说:“哇!思贤,你也有《幻想数学大战》,借我看看可以吗?”思贤把书一盖说:“当然可以啦!我家里还有好多本呢,要看可以找我借哦!”

  “太好了!”我激动得边跳边喊。脑子满是“知修”的影子,他不知道又有什么新发现了?那个讨厌的“数学大王魔王有没有被精灵们打败呢?终于,下课铃“叮铃铃”地响了,我和思贤挥手道别,捧着心爱的《幻想数学大战》走出校门。

  晚上,我写完了作业,赶紧拿出《幻想数学大战》,津津有味地一口气“啃”完了。

  你会喜欢《幻想数学大战》吗?你应该没看过,如果看过的话,相信你一定会像我一样喜欢上它,并把它珍藏起来的。或许你并不喜欢《幻想数学大战》?即便如此,我也依然喜欢这本书的。可我还是觉得你会喜欢的,是的,我深信!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幻想数学大战》!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4

  我最喜欢的书是《千古一帝,康熙帝》这本书,它带我回到清朝,“亲眼”看到了康熙,这位了不起的皇上一生,现在就听我向你细细道来吧!

  1654年,佟妃诞下一位皇子,名为爱新觉罗·玄烨,他出生不久,便出了天花,但经过救治,幸免于难。不久,顺治帝去世,立三阿哥为新帝,国号康熙。

  1661年,八岁小皇帝登基,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位大臣辅佐,但鳌拜缺对康熙毫不礼让,独揽朝政大权。

  康熙十四岁时,索尼去世,康熙亲政,他对鳌拜的嚣张早生不满,于是,他和他的侍卫们每天沉迷于库布戏,暗暗练好功夫,等着擒拿鳌拜。一天,康熙看着时机成熟,宣鳌拜入朝见驾,只见鳌拜大摇大摆的入了宫,见了皇上也不下跪,只是躬躬身子,对着康熙大声嚷嚷,康熙被气得胸口发闷,立即说道:“左右,给朕拿下!”一会儿工夫,鳌拜便被五花大绑,摔翻在地了,康熙宣布了他的`三十条罪状,罢了他的官处以终身囚禁,十六岁的康熙就这样打败了一代权臣——鳌拜。

  皇帝解决了鳌拜,就开始想着平定三藩,正好三位藩王都呈上了辞职信,所以康熙便顺水推舟—同意辞职。

  吴三桂一听就急了,于是,他打这反清复明的旗号造反了,因为明朝刚被打败,人们还是很想念旧国的,于是,吴三桂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不久吴三桂又在衡州称帝,这下,大家都看清了吴三桂的真面目,发现他只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野心家,五个月后,吴三桂因染上重病而亡……

  年金28岁的康熙,就能打败鳌拜能让吴三桂自己自生自灭,真是了不起啊!

  这本书讲述了古代王朝的战争,讲述了康熙完美,辉煌的一生,让我爱不释手,而那惟妙惟肖的说出清朝的历史,仿佛自己有过亲身经历,这一点,更是让我十分喜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5

  我喜爱的这本书名字教《苏菲的世界》。它是一本文学性很强的哲学书,它主要讲:一个叫苏菲的女孩收到一个名叫“席德”的神秘人的来信,此书便以苏菲于席德通往的书信为线索,从哲学的角度向人们介绍了大自然、世界这个“潘朵拉盒”的形成与发展,告诉了我们,这个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本来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却截然不同。它在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运用了生动的语言来描绘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阅读时产生一种像读侦探小说般的心情。书中刻画了一个勇敢,聪颖的少女——苏菲。因为追求哲学,就一定要有好奇心,这正是苏菲最大的特点,所以我觉得作者刻画这个人物的用意就在于此。

  为了向人们解开世界历史之谜,书中涉及的内容很多。从远古罗马到现代,在每一个不同时期,有哪些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哲学家,他们主要讨论的题目是什么,一些哲学家的经历和遭遇,这本书都详细地为人们做了讲解,仿佛整部世界哲学史在你面前演变了一遍。它内容广,但并不紊乱,书中内容分成许多章节,每节题目都点出了该章节内容的中心,或深藏或巧露;而每一节内容都会阐述几个问题。这样的分节使人读后更容易消化,也更容易理解。

  书的开始几章,不觉得有什么异常,但越往下读,越觉得有些怪异,仿佛作者也有些预料不到结尾似的。苏菲在于席德的书信来往,至使苏菲终于发现自己的世界是不复存在的,只是一种大脑思维的想象,那是一种心灵空间。心灵的想象只是想象,矛盾的逻辑只是逻辑。当意识不到自己的.意识时,那就像艾伯特所说,已经滑到那只白兔的皮毛深处去了。我们不仅仅是通过艾伯特的口、少校的礼物,还通过这本书自身,告诉我们哲学是什么,在哪里,多么有趣,又多么奇怪,甚至多么平凡。我想,这本书也是爸爸为了让我理解哲学而精心为我挑选的吧。哲学已经告诉我们一切的起源的解释都是可能。中国人说,“不知生,何知死”?

  《苏菲的世界》一书使我觉得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去探索,大自然的秘密使永远也揭不完的,从前的哲学家为我们解开了不少世界之谜,使后人变得聪明起来;我们不也应该向他们学习,运用哲学的观点揭开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奥秘吗?也算我们后人做一点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6

  如果你要问我,你喜欢的作家是谁,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鲁迅先生,但如果你要问我,你的喜欢哪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三毛的《我的宝贝》。这两个人都是我喜欢的作家,然而我喜欢的一本书,却还是想说三毛的《我的宝贝》。

  兴许我小时候也像三毛一样,喜欢拾荒,喜欢捡一些别人眼里的小破烂收藏着,这样的小心思让我一读到三毛的《我的宝贝》就爱不释手了。我喜欢她那把小破烂都珍视着的态度,这让我觉得“贵重”两个字无关乎金钱,而是关乎自己的喜爱。就像我的白色单车一样,如果我在外面需要停车很久,我会去跟保安打招呼,让保安帮我看着点我的单车,这时候如果保安要讽刺我,行,我会帮你照看你的宝马的,我也不在意,在我眼里,我的单车就是我的宝马,是载着我到处跑到处看到处游玩的宝马,无关乎它的价钱,而是我喜欢我的单车。

  三毛在《我的宝贝》里面写了很多她的宝贝,这些宝贝都是与她的缘分,这每个宝贝背后的'故事都是三毛珍视的回忆,我之所以喜欢她这本书,也是因为这样的缘故,我的很多小玩意都是因为与人结缘或是与物结缘的过程,这里面多多少少都有我的喜爱在里头,过了很久之后,物是人非,看着那些手中的物,也会觉得是个安慰,也会觉得那个物承载着每一个与人或者与物的永远,永远是什么呢?永远就是在一起的时光,哪怕时光已逝,只要这个宝贝还在,就代表着永远还在。

  这些细细的缘由,也就是我喜欢三毛这本《我的宝贝》的原因,就像我也喜欢三毛这个人一样,因为她的存在,让我知道古古怪怪的自己也可以像三毛一样活出自己,别人眼里的破铜烂铁,也可以在我们自己的心里成为珍贵的宝藏。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7

  洋葱头是谁?你猜猜?其实啊!它是一本叫做《洋葱头历险记》的童话集。我爱上了这个洋葱头,也从洋葱头那里得到了知识和快乐!

  洋葱头里说过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叫《小葱大叔的长胡子》。当我读到小葱大叔说:我的胡子太麻烦了,我老婆总用它来晾衣服。你看,我的胡子被衣服夹夹出印来了!我情不自禁的捧腹大笑在笑声中,我领略了形象比喻的魅力;

  洋葱头还讲过一个故事,叫《臭烘烘的梨教授》。主人公大白梨不讲卫生,三个月才洗一次澡,读到这我都要吐了。更让我意外的是,它一出门,就会有一大群苍蝇跟在后面。它都影响到了我对大白梨的.感情了,因为在我咳嗽的时候,妈妈经常用它给做我最爱吃的白梨罐头,来缓解我的咳嗽,这以后,还让我咋喜欢它呢?

  另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葡萄师傅的鞋铺》。戴着眼镜的葡萄师傅,一直努力想修好每一双鞋。但葡萄师傅每次都会把顾客的鞋修坏,因为它以前总是粗心大意的,认为每一件事都很容易做好,所以没人敢去他的鞋铺修鞋了。一天所有的鞋铺都关门了,一位非常着急要修鞋的顾客,只能进了葡萄师傅的店铺。没想到,葡萄师傅这回小心翼翼、顺顺利利地把鞋修好了,顾客非常感谢葡萄师傅。

  读到这,我非常钦佩因为他的用心,满足了顾客的心愿,终于这一次成功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认真对待,不要马马虎虎,因为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当然,不仅仅是这些,洋葱头还给我讲了很多很多故事,每一个都给我带来了不同的知识和快乐。

  非常感谢妈妈给我买了这本又有趣又长知识的书,从洋葱头那里我深刻体会到了开卷有益这句成语的含义。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8

  这里是马头学校的“德邻书屋”,这里的书数之不尽,我仔细挑选自己要借的书,里面每本书的内容都十分丰富,也很精彩,但是这些书我都不是特别有兴趣,最终,我在一本再普通不过的书前停了下来,它就是——《名家寓言》。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就是:这本书能让我懂得很多给人道理的`故事,我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骄傲自满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龟兔赛跑”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谦虚的人。可能一遇到困难就放弃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狮子向猫学捕食”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坚强、永不放弃的人。可能遇到恨父母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孝女省青”的故事,让他做一个大孝子。第二个就是:这本书的内容写得十分有趣、充满了想象。我真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感谢他把这本书写出来。

  我刚借回来时,就迫不及待地用双手打开这本书,我一打开,第一篇就深深地吸引着我。这篇寓言讲述的是:一个孩子不孝敬父母,他的父母去找他的亲舅舅想个办法,因为他们的舅舅教育孩子很有一套。舅舅说:“妹妹,你先把孩子交给我,我自有办法!我一定给你教育好,你放心。”他的妹妹也只好答应了。最后他被舅舅给教好了,因为他的舅舅说:“你看哪,乌鸦正在给自己的妈妈送食物去呢。因为乌鸦小时候是它妈妈在精心照顾它。”那个孩子回心转意了,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孝子。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孝顺不仅是传统美德,还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尊重、关心、照顾父母。要回报父母的生育之恩,养育之恩,栽培之功!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9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精神的食粮,是智慧之门的钥匙,是甘甜香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在我来说,一生中最舒服的感觉,就是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不生气的智慧》了。

  被称为“现实主义艺术大师”的屠格涅夫说:“凡事只要看得淡些,就没有什么可忧虑的了;只要不因愤怒而夸大事态,就没有什么事情值得生气的了。”这话不假,因为唯有巧妙地浇灭或利用这团怒火,才能让生命在拥有宽度的同时也收获了长度。有人说:“怒气会让人愚蠢,闲气会让人失神,怒气会让人灰心,坏脾气会害死一个人。”

  我们生活的世界多美好,但同时也会存在着缺陷。开心的背后会有难过;消极过后会积极;失去一个美好的,你会得到个更好的。任何事物都是相互的。在我生气,或不开心的时候,我都会去翻翻我的挚爱—《不生气的智慧》,这本书就像一个灭火器一样,翻开读一读会把我身上的怒火立马灭掉;这本书就像一个有魔力的风一样,翻开读一读会把我头上的愁云都赶走了,简直是我的.心灵鸡汤一样。—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穿行;书籍是一架梯子,能引导着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是一盏灯,能照亮我们前进的路。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漫漫人生,渺渺前程,我们卸下心中的枷锁,让一颗自由快乐的心伴我们前行!因为:不生气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智慧。只有掌控了自己的情绪,不随便制怒、发怒,才能拥有健康平和的心态,才能过一种不生气、不纠结、从容、豁达的幸福生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0

  要说起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要从谢谢老师开始。

  因为学校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开放了图书馆,让我们可以借书读。我读了图书馆的书之后,就喜欢上了,就让妈妈给我买书,说来也奇怪,你只要看一本书,厂家就会再给你推荐一些,妈妈买完书,厂家就推荐了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如果历史是一群喵》。

  你们可能觉得这个名字非常好笑,历史是喵?怎么表达?但从我开启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并没有那么简单。知道我翻开书我才知道,这本书是用了漫画的形式来创作这本书的。以前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什么的,里面的`人物长得也分不清,而它呢,却是用了猫咪来当人物,乱指一个就知道叫什么名字。猫咪让死板无聊的历史充满了乐趣,主编用了可爱又流行的动作、表情、语言,让我不得不对主编五体投地。

  别以为这点东西就没有了,他还有一个别的书里没有的东西—魅力无限。像《狼王梦》、《混血豺王》等一些书看完就不想看了,因为读过一遍就知道在讲什么,没有什么必要再看,最多看看精彩句段就行了。但是那本书不一样,它讲的历史看一遍可能会理解知道一些的,而不知道的就一扫而过,但是看完之后还会在想看,难免就想多读几遍。

  别以为这本书就是几句话,几副图片,就没有了,NO,NO,NO,其实这还是从原古文那里解释出来的意思改编的,故事有趣、新颖,有的还把古文都给附在一边了。

  《如果历史是一群喵》的主编,我猜您一定是位博学多才、聪明伶俐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把死板无聊的历史编的这么有趣、好玩儿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笑猫日记》,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猫。这只猫很多心情是用笑来表达的,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它的名字叫笑猫。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它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书中还有一只超凡脱俗、心中有信念的猫,它叫——虎皮猫,在塔顶上高贵地坐着,引起了笑猫的注意,后来慢慢爱上了它。它的恋爱很辛苦。它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一座钟楼里找到了它。然而,它已经成了一只敲钟的猫,每到黄昏,它都会为人们敲响祈福的晚钟,最后被钟声震聋了。笑猫很伤心,每天都陪着虎皮猫。它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决定去问问老鼠。一只年长的老鼠告诉它,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生长在蓝山上的蓝色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山上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残的母老虎以及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随时都可以伤害它。

  笑猫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心爱的虎皮猫,它义无反顾地踏上生命旅途。可是,它历经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兔子偷吃了。笑猫很伤心,可绿乌龟告诉它,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会出现。

  后来,虎皮猫在笑猫的照料下耳朵终于能听见了。后来,它俩举行了婚礼。这场爱情是多么轰轰烈烈,相信它们的故事传播到任何地方,都能让那里的人们为之感动。

  我真喜欢《笑猫日记》这本书,它不但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而且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可以感动天地。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学时读的一本书,名字叫做《阿大阿二穿错鞋》。

  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走到放童话类图书的书架时,我的目光立刻被这本书吸引了。它的封皮是两只大大的不同的鞋。我从书架上把书拿下来,翻到第一页,第一个故事就把我吸引住了,我目不转睛的读了起来。第一个故事讲的.是一对夫妻有一块面,这块神奇的面可以无休止的发酵。把它放进房子里,你的房子就会膨胀变大,把它放进足球里,足球里的气会越来越多,直到皮球被撑破。这对夫妇要把这块神奇的面藏起来,不让别人知道。有一天,他们买了一注彩票,然后把面放在彩票上,彩票就多出了厚厚的一沓。他们拿着所有的彩票去兑奖,幸运的是竟让中出了一等奖。这对夫妇高兴坏了,晚上喝完酒,跟邻居聊天时,他们不小心把这块面的秘密说了出来。邻居听了之后特别惊讶,又告诉了别人。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不久,大家都知道了这个秘密。有一天,警察来找这对夫妇,告诉他们用面发酵出彩票是违法的,所以这块神奇的面要被销毁。这对夫妇没有了办法,不得不把面块放在水里,面块越来越软,最后清水变成了浑浊的面水,那块神奇的面块也消失了。

  我沉浸在书中,感觉自己也到了故事里一样,随着作者去看了那块神奇的面块。妈妈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就毫不犹豫的把这本书为我买下了。回到家里,我饭都顾不上吃,一口气把书读了一半。《阿大阿二穿错鞋》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带着你在童话的世界里自由的遨游。正是因为这本书,我爱上了读书,爱上了写作。

  现在,这本书已经很难买到了,我会一直把它珍藏在我的书柜里。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你一生的挚友。书,更是人生的导航。它能给人们带来欢乐,带来悲伤。古时候那么多的名人,正因为他们多读书,所以,书中的智慧让他们更有学问。在群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鲁滨孙漂流记》。

  相信大家一定都看过,里面的故事情节震撼人心。下面我就来为大家再来科普一遍。

  在一次航海中,鲁滨孙所乘的船触礁了,船上的其他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剩下鲁滨孙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在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的毅力,和大自然展开了斗争。没有房子自己搭,没有食物自己捕,自己做桌椅自己做。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岛上过起了艰苦的荒岛生活,孤身一人都能克服许多让人无法想象的困难。想想看,如果我们去荒岛上生活,能有几个人坚持下来呢?我想应该是没有的吧,因为我们从小依赖父母,面对各种挫折我们可能会手足无措。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学会挑战,挑战自己,挑战别人,去点燃自己心目中的'希望之灯。鲁滨孙救下的食人族的俘虏“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就成了鲁滨孙最忠诚的伙伴和仆人。鲁滨孙还教会了他很多外国语言,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劳动。终于有一天,一艘英国船来到了荒岛,鲁滨孙帮助船长一起制服了水手,在感激之下,船长决定和鲁滨孙一起回国。啊!在这长达二十八年里的日子里,鲁滨孙忍受了孤独,终于有一天,他的梦想成真了!

  这本书对我的启示真的太多太多,每一条启示都对我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这也可能是我喜欢这样一本书的原因吧!世界上的书很多很多,但是能让你真正喜欢的,却没有几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4

  哈哈哈,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莫属,王老师给我们推荐的一本养家之人!其实我喜欢的书,他不一定非得是要像《三国演义》这类的名著,只要我自己喜欢,我觉得我能从当中学到东西,我很感兴趣就行!

  这本书是去年王老师给我们推荐的,一直到今年还使我记忆犹新,还记得去年我们正在上语文课的时候,王老师拆开了一个大箱子,拿出了一本书,说同学们,大家看我手中的这本书,这本书,它的名字叫养家之人,你们看到这本书的封面,第一眼的感觉是什么?这个问题并难不到什么,只要我跟着后面给的图片,再加上我自己强大的想象力和合理的想法我就可以回答这个问题,这时已经有好几名同学举手了,有的同学回答到,我看到后面貌似是一座山,还有一个个小山洞,还有一位戴着头巾,黑皮肤,绿色眼睛的一个女孩儿,下面还有一群骆驼,而骆驼只有在沙漠中才会有,我猜他是骑着骆驼被困到了沙漠当中,同学们的想象力一个比一个精彩,经过一大群同学的想象,王老师说这个谜还是要你们自己回去,看完之后才能解答,这本书我发给你们,你们回家要认真仔细的看,回到家,我立即拆开书皮,仔细的阅读起来!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想是这本书,我觉得他写的十分的好,她很真切地描写了阿富汗当年的那种苦难,然后我很佩服里面的.主人公帕瓦娜他们那个地区十分的困难,可以说是他们在死亡线上却依然很乐观的帮其他的阿富汗儿童,他们十分的乐观,这点让我十分佩服!

  而且在去年元旦的时候,同学们读完这本书,还用这个演了小剧场,在元旦晚会上给我们展现了出来!我很喜欢这本养家之人也分享给同学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5

  一本书是新鲜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我以前读过许多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名叫《雪地精灵伶鼬》的书了。

  其实,这本书是我表姐给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莫莉抱着一只雪白的伶鼬。但书中统统都是字,一张插图都没有,真是古板!我就随便看了一两段,没想到,书越看越精彩,就一口气读下来了。

  《雪地精灵伶鼬》这本书讲述了:祖国最北端的泊阳岭,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里,野生动物繁衍生息,顽强而艰难地生活着。少女莫莉的父母是森林防护员,她从六岁起就寄宿在省城的奶奶家。阔别八年,莫莉带着对亲情的眷恋回归,却找不到丢失的自我。她的童年与森林息息相关,只是城市里的寂寞模糊的记忆,对森林的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失意之时,一只小小的伶鼬闯入她的生活,带给她不曾拥有的快乐,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

  小小的伶鼬与莫莉才生活了几天,就逐渐产生了感情。我想,这应该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吧!在生活中,我们也要爱护动物,不管是一只虫,还是一只蚂蚁。我们都要爱护它们,不能伤害它们,它们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只要善待它们,我相信,它们也会善待我们的。

  这本书的作者任纹写了自己的创作感言:在城市里,我们都会尽心照顾自己的宠物,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流浪动物。但在森林里,野生动物们不仅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还要时刻提防贪婪的偷猎者。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亲人、家庭,有浓厚的亲情,但它们在人类主宰的世界里居于弱势,它们需要人类的爱护,希望大家对野生动物多一份关注,生命都值得尊重。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6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日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7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可以使一个平凡的人变成一位举世闻名的名人;可以使一个家境贫苦的人变成一位富豪;可以使一个字也不识的人变成一位文豪;可以使……从古至今大部分成功人世都读了成千上万本书,我从小到大也读了一些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暑假读的《桃李春风一杯酒》。

  这本书主要讲述唐朝的一些著名诗人一生所经历的一些重大事情。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唐朝的科举考试,不仅需要自身才华横溢,还需要一些人向皇上推荐,所以唐朝一位诗人在科举考试落榜后总结出一句话:“想要科举考试成功,不仅你要行,向皇上推荐的人也要行。”我不禁想到我们今天的考试是多么公平、公正,让很多寒门子弟有成为名人的可能。

  我喜爱这本书最主要的原因是,它将古代的.事情用现代流行语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出来,再加上一些幽默的话语,使我每天都陶醉在了这本书中,就连吃饭时手里都捧着它,这比打游戏还要过瘾。当我怀着留恋的心情看完最后一个字时,觉得还不过瘾,又一次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每当我遇到难题做不出来准备放弃的时候,我就想到唐朝的诗人为了一件事而奋斗了一生,这时我又重新燃起了斗志,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战斗”;每当我遇到挫折,感觉自己仿佛是天下最倒霉的人时,我就想到唐朝某一位诗人悲惨的命运,瞬间觉得:和他相比,自己的挫折根本不值得一提。

  韩愈说过:“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在这本书里我不仅学到了很多知识还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为我的人生路多铺几块“垫脚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8

  有一本书,我从小读到大;有一本书,我永远也读不腻,那就是《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里的主人公就叫小豆豆,而我的小名也叫豆豆。这种重名的感觉让我和这本书一下子就拉近了关系。

  上幼儿园的那会儿,每天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篇小豆豆的故事。我边听妈妈绘声绘色地讲着小豆豆有趣的.故事,一边在欢笑中睡着了。有时妈妈忘记给我讲了,我就会大声地把妈妈叫来,如果妈妈在忙,爸爸就会来讲。听着爸妈讲的故事,我马上就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感觉自己就是那个乐观好笑的小豆豆。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一次读书交流会上,我们交流《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我一下子来了劲,觉得自己可以大显身手了。在课堂上,我绘声绘色地把我和小豆豆的故事讲了出来,获得了同学们赞赏地的掌声。五年级上学期,要求写一篇好书推荐的作文,我一下子就想到了要写《窗边的小豆豆》。于是,我从主要内容、人物形象、语言风格和感受启发这四个点来推荐这本好书,果然,这篇饱含着我对这本书真诚喜爱的作文得到了95分的好成绩。这一次,我仍然觉得与人分享小豆豆是一件自豪快乐的事。

  我喜欢小豆豆那乐观向上的品质。就算她有时会遭遇一些不开心的事,比如不小心掉进水泥堆里;最喜欢的钱包掉进了厕所里,但她总能坚强地往前,忘记那些打扰她的小事,让自己更加快乐。不仅如此,小豆豆还很关心身边弱小的动物和同学。这样的小豆豆,也为她以后成为联合国的亲善大使有着很大的关系。

  我喜欢《窗边的小豆豆》,也喜欢小豆豆,不仅仅是因为缘分,还因为小豆豆伴随我一起成长,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启发。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19

  在软绵绵的沙滩上,有许多美丽的贝壳,但唯有一颗美丽又闪亮地贝壳是我喜欢的,那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时间的礼物》。

  这本书虽然不长,但它给我们带来了认知。从书名就能知道它的意思,时间是最好的礼物,人们要懂得珍惜时间,善于利用时间。世界上唯一不能明码标价的也是——时间。

  书中讲了一个癌症患者在医院遇见患有癌症的小女孩后,想起了自己的儿子。癌症患者是个拥有无数财富的企业家,但他把时间全部用在了挣钱上,他认为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时间,一秒钟就是一秒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可他忽略了家庭,导致妻离子散,他没送过儿子上学,没拉过儿子的手,没帮儿子吹过生日蜡烛,没给过儿子拥抱……遗憾的是他的儿子只希望自己的爸爸是个平凡普通的人,不要总是出差,也不要总是应酬,可以陪伴自己多一些,这也许是每个孩子的心愿吧。

  当癌症患者躺在病床上回想这一切的时候,他是多么地悔恨当初的做法,但时光一去不复返,后悔是没有用的`。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我爸爸虽然没有癌症患者那么家财万惯,但他在我上小学以来,一次也没有接送我上下学的人,尽管知道爸爸忙是因为生活所迫,可是也得有个度。希望爸爸能看看此书,也希望他能从书中感悟出时间的真正意义,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可以挽回,唯独时间不能,但也要学会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一切,不能因为时间的重要,而忽略了对家人的关心和照顾。不论友情还是亲情,请挤出一些时间陪伴,才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悔恨、自责,这才是时间给予我们最好的礼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0

  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一本书,而我,却偏偏钟情于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相信大家都知道这本书,它是由宋人施耐庵根据南宋宋江起义之史,创作出来的一部长篇历史小说。

  有人会问了,我为什么会喜欢这部书呢?总得有个理由吧。其实,我有很多理由:因为它的情节荡气回肠,因为它里面的人物描写得栩栩如生;因为它的`场面相当的波澜壮阔,令我回味绵长,因为它的……不好意思,收不住了。

  当我笫一次接触到《水浒传》时,是在上三年级的时候。那时,班级图书角中,都是一些故事书,使我看得不带劲。有一天,我发现了一本故事书模样的书——《水浒传》,我想:以前只是听过,还未读过,不如……

  于是,我就每天早上看,中午看,就连下课也看,一直到看完,还是意犹未尽。在那时,我心中就有了“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花和尚”鲁智深等这些英雄好汉,有时,甚想去古代,也去梁山落草,做一个替天行道、为民除害的好汉呢……

  使我再次接触到这本超级经典名著,是在一年以后,我订了一套名叫《中国经典文学宝库》的书,共有10本。其中有《西游记》、《三国演义》、《岳飞传》等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小说。令我最为欢喜的1本是——《水浒传》。我大略翻了翻发现,这本比上次图书角的那本内容更加详实,描写更加精彩,就连图片也很抓人眼球,使我乐开了花,快要“一蹦九尺高”了。书中的108将描写十分精彩,使人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

  现在你们该知道,我为何这么喜欢《水浒传》了吧?要是你还未读过,我劝你赶快读吧。不仅好看,而且会使你作文水平提高,历史知识变广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1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喜欢看书,曾读过许多书,如:《根鸟》、《水浒传》、《狼王梦》、《十万个为什么》等,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要数《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险,孤身一人流落到一座荒岛上。为了生存,他想尽一切办法与大自然作斗争,凭借着自己的惊人毅力,战胜了重重困难,生存了下来。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后,他终于得救,回到了故乡。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明白了鲁滨逊是靠什么活下去的,也十分叹服他的智慧——在困难面前,鲁滨逊懂得将自己面临的好处与坏处对照,使自己从中得到一些安慰。我特别欣赏他在绝境中那远超常人的乐观与毅力。

  从鲁滨逊身上,我汲取了不少的精神力量。记得有一次,语文小测之后,老师要求成绩不理想的同学每天都要抄一篇作文,我的名字也在那个“封神榜”之中。我心里不断地抱怨着:“作业都这么多了,为什么还要布置这个任务?”但我只能接受这个令人头疼的事实。我从抽屉拿出久违的《鲁滨逊漂流记》,心想:“既然鲁滨逊可以做到焉知非福,那么我也可以。”我不断激励自己,果断接受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更加努力地学习,后来我的语文成绩渐渐提高了。

  从这件事之后,再遇到一些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我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它总是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给我以启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与乐趣。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直陪伴着我,使我在困境中得以保持乐观的心态,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2

  在我家书柜里珍藏着许多书,有《安徒生童话》、《十万个为什么》、《虹猫蓝兔七侠传》、《少儿百科全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让孩子着迷的77×2个经典科学游戏》这本书。

  这本书是爸爸和妈妈一起买给我的,书的封面是淡蓝色的,上面画着八个不可思议的科学实验。我十分喜欢,看了几页就立刻被实验内容深深地吸引住了。其中一个科学游戏是这样的:先把一个箱子固定好,然后点燃一支蜡烛,立在离箱子一米五远的地上。在固定好的箱子上挖一个直径大约十厘米的'小洞,用箱子上面的小洞对准蜡烛,拍箱子两侧,蜡烛就会熄灭。我不相信,于是就按照书上说的那样做,居然成功了,我非常开心,同时也明白了“空气炮”的科学道理。

  另一个实验的名字叫“鸡蛋变胖”。我一看到这个题目,就觉得这是不可能的,心想:鸡蛋怎么会变胖呢?实验过程是这样的:把一个鸡蛋放到一个较大的杯子里,再把醋倒在杯子里,过三天后,鸡蛋不但会变胖,外面的硬壳也会变得非常软。我觉得是书印错了,我一定要帮它改正过来。我一步一步地按照书上说的去做,不敢有半点马虎,耐心等待三天后,奇迹出现了,它果真变胖了,而且蛋皮也变得非常软。我大吃一惊,结果真的和书上说的一样一样的呀!爸爸告诉我,那是因为鸡蛋壳中硬的东西被醋溶解了。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科学游戏,我只做了一少部分,但从中我明白了许多科学道理,同时我也知道科学知识原来这么有意思呀!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把这些知识都学到手。读了这本书,我的心里就象喝了蜂蜜一样,建议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书,和我一块做实验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魔幻小说《哈利·波特》,讲述的是关于魔法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进入魔法学校,在里面学了许多魔法,成为了一个优秀的魔法师,而且又交了两个朋友,帮助他,教会他做很多事。他们都是善良勇敢的魔法师,这本书风靡全世界。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它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图书,不但有趣还很有意义。其中教给了我们很多道理:珍惜友谊、勇敢面对困难……在哈利·波特身上体现出来的那些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例如:哈利·波特在表亲家被欺凌,可是他始终忍受,十多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在十一岁生日时,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魔法学校就读。”

  哈利·波特学会了很多种魔法,最后打败了强大的伏地魔,这都是他凭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获得的成功,其实,这不也是我们要学习的吗?

  学习何尝不是一个个魔法,公式、口诀、成语等等,你手中的笔就是一根魔法杖,为你破解一道道难题。

  看过这本书后,我想到了一些儿童文学,有些人喜欢,有些人不喜欢,但都没有《哈利·波特》这么受欢迎。这本书主人公哈利塑造的很成功,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他勇敢、机智,还有重重悬念以及魔法,孩子们从哈利的身上看到了许多宝贵的品质,而古板的书籍,只是枯燥的说教,不注重娱乐,自然读起来索然无味了。

  所以,我也希望中国文坛多创作一些适合孩子看的书籍,让孩子们读好书,让我们不会“只为读书而读书……”这些都是我看《哈利·波特》后想到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4

  一本好书,不仅要有理性,更需要一种情感,要用情感去打动人的心灵,激发人的生命力,那一种书,将具有一种被永世讴歌的力量。《方与圆》正是这样一种情感和理性的洗礼,是我们人生中永远的加油站。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需要的正是这样的一种加油方式。

  《方与圆》是丁远峙先生编著的,他于师范学物理系毕业。这本书好在:我以为它虽然不能使我们由矮变高,但它能改观您的品质,影响你的气质,可能会帮助您由渺小而变伟大。尽管本书没有提示什么人生秘诀,但它能帮助您更深刻地认识人、认识社会、认识人生。这本书甚至没有深奥的理论,它只是将人的心理活动浅显地剖析出来,帮助我们理解,掌握为人处世的技巧。

  如今,作为一名学生,对社会上的种种都不了解,甚至谈不上涉世未深,思想单纯不全面,不懂为人处世,不懂说话技巧不懂如何修身养性,诸多种种,如果单一地靠一点一事的去以自身实验得到经验、教训的话,代价似乎太大了。《方与圆》这本书虽然没有完完全全的写出多少人生奥秘,但至少给了青少年然如何培养品质、修养气质、人性、处事技巧、交际技巧、说话技巧和宣传,还有广告,都有许多启示。它的目的就是帮助我们更快乐的生活,事业更成功。就像作者自己的前言一样:这本书将要改变你的生活。我深信不疑,因为你将要读到的已经改变了我的`生活。

  一本好书,就是这样,对读者有着深远的影响,起到心灵的救赎与醒悟,引领起跑。

  方圆有术,弹性做人。乃是做人之本。圆是处世之道,如此深入浅出的语言,为我们诠释出方与圆的真谛,解开方圆做人的天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

  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

  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

  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

  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6

  前阵子爸爸给了我一本书,他说让我好好读,我会受益匪浅,于是没事我就看看,这一看,从此我便被这本书深深吸引住了,这本书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是以他的生活经历为线索,展现了从1915年到1930年前后苏俄广阔的历史画面和人民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无产阶级英雄形象。他当过童工,从小就在社会最底层饱受折磨和侮辱。后来在朱赫来的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道路。其后他经历了一系列的人生挑战,半无论是战场上的.搏杀、感情上的波折、还是疾病的折磨,都没能使他倒下,反而是他更坚强,从不向命运屈服,而是克服困难。

  他的这些精神都让我佩服,但更让我为之震撼的是他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时从没想过放弃生命,而是用它那顽强的毅志开始了文学创作,最后获得了成功。

  我遨游在保尔的精神世界里,不觉受到一种激励。保尔以自己热爱生活、坚韧不拔的人格魅力,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人生哲理:人是要有精神的。

  人作为灵魂与肉体的合体,固然离不开物质这一基础。如果一个人连生存的可能都没有,别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物质可以让你的衣食住行得到满足,但不能满足精神上的愉悦。在现在,有些人在穷时拼命地追求金钱,而满足后却又觉得“真没意思”,除了钱什么也没有。但精神对于人的作用却与物质完全不同,他不是让你吃饱穿暖,而是指引人生前进的方向;它能使人们在紧张中不知疲倦,在逆境中有奋起的勇气,在绝望中产生新的希望。

  这本书真切的让我感受到今天的好日子来的是多麽不容易,作为年轻的一代我们一定要把握现在,用坚强面对未来。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7

  我最喜欢的书不是漫画书,也不是童话书,而是《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里面有好多好多的奥秘与科学知识,如果不集中精力、静下心来读它的话就不会深刻的懂得这本书讲的是什么。

  这本书就像给了我一扇科学之门,又给了我一把打开这扇大门的金钥匙,当我打开它的'时候,无数的奥秘就悄悄的进入了我的大脑。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知识。比如说,我喜欢嚼口香糖,但根本不知道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这时候出现了一扇知识大门,我用金钥匙打开了它,通过认真阅读,我知道了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有三个方面,第一是防止蛀牙,第二是能坚固牙齿,第三是能促进面部肌肉发育。

  再比如说,为什么有人在刷牙时牙龈会出血?我看到书上说这个问题也是分好几个方面来讲的。第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患上了慢性牙龈炎,如果经常不刷牙或者刷牙不彻底,就会使牙龈边缘的残渣日积月累形成了牙垢,就可能引发牙龈炎。牙龈发炎的时候,毛细血管充血,所以只要用牙刷一碰就会出血。另外,如果刷牙方法不正确,也容易弄伤脆弱的牙龈,使牙龈出血。

  除了这些,书上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不明白的日常生活现象,比如说人在害羞或者是高兴、愤怒的时候为什么会脸红?人为什么会做梦?人困了为什么会打哈欠?为什么看完电视用完电脑要洗脸?为什么要勤洗手?……这些问题在这本书中都有科学的答案。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科学知识,它成了我每天回家做完作业之后必读的一本书,我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喜欢看电视动画片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它、爱护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8

  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书。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遗憾,虽然现实的我没有特异功能,但是我可以靠着自己的双手“千变万化”:变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孩子;变成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变成积极发言的好学生;变成乐于助人的好哥哥;变成爱做家务的好儿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29

  “热爱书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0

  书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在福尔摩斯的质问下,他们俩人都坦白招认了。原来,他们不务正业,要抢父亲的财产。他们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1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一本儿童故事书,这本书一直都放在我的床头,每次看到这本书,我都能想象到小时候,妈妈为我读故事时的场景。

  妈妈很爱我,我小时候晚上不听故事就睡不着觉,也因此妈妈每天晚上都会来为我讲故事,直到我睡着了后,妈妈才会轻声的离开。这一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我都记的滚瓜烂熟,这一本故事书陪伴了我整个童年。如今,我早就不需要妈妈为我讲故事才能睡着了,可是这一本故事书我还是放在我的床边,这已经成了我的一种习惯。

  我喜欢这一本书,上面有着妈妈的味道,还装着我童年的记忆。

  我深刻的记得有一天晚上,那一晚,妈妈外出有事,很晚才回家。我躺在床上一直没有睡着,我只知道那时候已经到了深夜了,我听到了客厅里的开门声,接着没几分钟,我房间里的门被打开,“妈妈。”那时的我虽然躺在床上,可是脑子却清醒的很,我囔出声后,妈妈瞬间就走到了我的床边。

  妈妈先是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额头,接着又担心的问道:“是不是身上那些地方不舒服?”我朝着妈妈摇头,接着视线放到了床头的故事书上。妈妈注意到了我的视线,嘴角一笑,自然而然的看出了我睡不着觉的原因,于是,坐到了我的'床头,拿上那本故事书又为我朗读了起来,那天晚上,我的心里被妈妈的爱装的满满的。

  很多年过去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的妈妈是拖着一副疲惫的身子在为我读着故事,可小小的我丝毫没有听出妈妈话语里的疲惫之意来。那一晚的后半夜我睡的很香,不过第二天妈妈罕见的睡到了日上三竿才起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必须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习惯。在我读的众多书之中,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一开始,我并不爱读这本书,总觉得枯燥无味,十分无聊。但在家长与老师的要求下,我拿起《三国演义》看了起来,瞧着瞧着,便身临其境,越来越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一个星期六的中午,我写完作业,拿起《三国演义》正好看到“关云长千里走单骑”这一章。关羽当时暂留曹营,当他得知刘备的消息后,激动万分,便与曹操告别,但曹操却不想让关羽离开,迟迟不愿见他,看到这里时,我忽然想起下午还有英语课,只好放下书去上课,一路上我都在想:关羽最后会如何选择?他会不会遇到敌人?会不会突出重围?这些问题一直萦绕在我脑海中。回到家拿起书一看,我才知道关羽还是去了刘备身边,他过五关斩六将,十分英勇,得到了答案,我将书放下,才去吃了晚饭。

  《三国演义》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刘备三顾茅庐,让我知道了求人办事一定要拿出诚恳的态度,因为态度决定一切。袁绍曹操一战,让我知道了“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愚人千虑,必有一得”。小到一份试卷,大到一个国家,对每一件事都必须认真对待。诸葛亮三气周瑜,让我明白了做人一定不能小肚鸡肠,“宰相肚里能撑船”,要心胸广大,不要斤斤计较。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为天下百姓操心,深受他们喜爱,让我明白了要乐于帮助他人,帮助别人也是帮助自己。“酒逢知己饮,诗向会人吟”,人的一生又能碰到几个真正懂自己的知己呢?所以一定要好好珍惜与他们在一起的时光。《三国演义》使我终生受益,在我看来,它不仅是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更是我的“老师”。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3

  每个人的成长,都像一只陀螺,转来转去,到最后,却又转到了原位。我们每个人皆是如此。这是我读完《你好,旧时光》,留给我最深的感触。

  《你好,旧时光》的作者是八月长安,原名刘婉荟,1987年8月12日出生于哈尔滨,中国青春小说作家。2009年出版第一篇长篇小说《你好,旧时光》,她的笔触细腻,虽让读者读得哈哈大笑,但看完后细细品味其中的话,总能从中品到一丝不同的滋味。

  在《你好,旧时光》里,我总能通过里面的人物看到自己或他人的影子,可以说,它不是一篇哗众取宠的读物,它只是记录了一代人的成长,它只是写出了我们每个人要走的路。比方说这篇故事的主角余周周,她在童年时期经历了许多挫折,但她仍当着自己想象中的女王陛下,默默忍受了上天对自己的不公,即使在妈妈出车祸死后,也没有自怨自艾,而是抱着新的梦想,向未来踏出一大步,然后转过头来,笑着看时光如何把曾经的崎岖抹平,洒下满地阳光,最后走到青春的尽头。

  在《你好,旧时光》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米乔,她能在生命的尽头,坦坦荡荡的活着,和主任吵架,玩cosplay.。我从来没有看到过米乔哭泣,没有看到过她悲悲戚戚的到处倾诉那些微不足道的烦恼和挫折,她敢在生命的最后几年时光里,瞒着所有人开开心心地上学、闯祸。米乔在她二十几年的生活坦荡快乐、肆意张扬,完全没有遗憾,但她最大的遗憾,便是她在自己的`花样年华里,没有机会再去创造遗憾。

  这本书中的所有人物,我都很喜欢、欣赏。许多许多年后,我们或许不记得这本书的内容,但它内在所蕴含的道理,我们都会铭记于心。

  时光飞逝,只有《你好,旧时光》的人物还在年复一年笑容满面地问候。

  只有他们的青春不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4

  看书就头疼,耐心不过十秒,这就是从前的我。却也爱上了一本《史记》。

  这本书是由母亲为我挑来的,说是来锻炼我的耐性。既然来了,也就看了。

  刚开始看这位西汉大文豪写的《史记》,觉得枯燥无味。二看,便读出了一番韵味,让人兴趣盎然。孝顺,谦卑的舜、机智歹毒的`吕后、大圣人孔子、卧薪尝胆的越王……无一不被引入了一个气势磅薄,神秘莫测的历史过往。也不得不佩服司马迁的文笔,寥寥几笔,就可把一人写活。也由此爱上了历史,便如滔滔江水,一发不可收拾。

  在书中,最佩服的便是苏秦。他是一个游说之人。平步青云,全因这张嘴巴;死,也因这张嘴巴。他有伟大的志向,游说当代国君,纵横对抗秦国。学成归来,正是意气风发时。却惨遭亲戚嫌弃。发愤图强,一年研究《阴符》。去游说周显王,但瞧不起他。去游说秦王却不时局,正值秦国刚处死商秧,忌恨口舌之人。

  终于,凭着坚持不懈的精神去游说燕国、赵国,获得了成功。从此一帆风顺,平步青云。去主张六国纵横对抗秦国不经让我感叹,苏秦真不愧是鬼舌之才,鬼谷子门下的徒弟。佩戴六国相印,风光无限。令当时的秦国15年内不敢出函谷关一步。当年看不起他的那些穷亲戚全都五体投贴。可惜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越风光无限,越遭人嫉妒。

  因此,苏秦在一天中被人刺杀。已知命不久矣的他就对齐王说:“假装治我的罪,把我五马分尸,便可知凶手。”死后,果真找到了凶手,但他创造的六国纵横也被张仪所破。

  苏秦的精神,时常激励着我:能成大事者也,必有宽广的心胸,坚韧不拔的精神,出乎常人的理智和坚定不移的志向。时刻铭记于心,让我变成一个更好的自己。

  好书伴我成长,好书使我改变。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5

  我最喜欢的书是《秘密花园》,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喜欢它的理由有很多。

  起初,我对它的兴趣并不大,开始时,吸引我的是他那粉嫩的外表,我翻开它,看一两章后,觉得它的情节精彩,让我对后文的期待越来越大。而让我一直往下看却不觉得厌烦的,是一个缠绕了我很久的问题:

  那个封面上的穿着红色和白色裙子的小女孩是谁呢?不仅是这个问题,还有那新颖的题目,比如:《一个也没留下》让我想知道什么没有留下;《走廊里的哭声》让我迫切的想知道是谁的哭声……了这些,还有那一个个鲜明的人物性格:玛丽的自私刁蛮、冷漠任性;迪肯的热爱大自然,能和小动物交流,他仿佛就是大自然的精灵;还有克林的脾气怪异、人格扭曲,这些都使我的好奇心得到满足。

  再看这本书时,克林每每觉得自己活不长久时做出的一场举动往往会升起我的怜悯之心,直到玛丽对他说“你根本不会死!”时,这个故事像被施了魔法似的情节突然转变,最后,克林竟然可以站起来像正常人一样奔跑了,竟然还扑到了那久久都未去看望他的'爸爸的怀抱里,看到那里,我顿时觉得心头一暖!

  直到看到最后,我最初的疑惑还是未能解开,封面上的小女孩依旧没有出现,我不禁这样想:莫非这小女孩与这本书无关?可这不可能呀,我只好硬着头皮自己去猜想,最后我觉得封面上的小女孩一定就是那个开始长着黄皮肤,蓬乱的头发,骨瘦如柴的那个小女孩,她应该是受到了新鲜空气的影响,所以变得都让人认不出来了。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行万里路我做得到,可读万卷书对我却有一定的难度,不过我会努力向着目标出发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6

  要问我喜欢的书是什么,那可还真多,但若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答案就只有一个,那就是《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出了名的作品。那么是什么故事能够让我深受喜爱呢?就让我们一起去阅读下面的故事吧。

  在我读三年级的时候,我不喜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一件很无聊的事,但在下课时,我总是能听到我们班的同学在说:“沈石溪写的《狼王梦》实在是太好看了!”“不就是一本书嘛,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在心理默默地说。

  有一次,我实在是太无聊了,就只好去听同学们讲故事,听着听着,我就入迷了,我忍不住问讲故事的同学:“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呢?怎么这么好听。”她们异口同声地说:“就是《狼王梦》呀!”我惊呆了,说:“《狼王梦》真会有这么好看吗?”她们又说:“你又没看,你怎么知道。”

  我回到家中,叫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狼王梦》,我翻来翻去只能看见一大堆字和几张黑白的图片而己,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好看,妈妈对我说:“买回来了,就要看!你不要只看图片,要看里面的内容,特别是里面精彩的内容更多看看、多读读,慢慢地,你就能体会到看书的.乐趣了。”我只好安安静静地继续看书了,刚开始看的时候,我仍旧感到很无聊,但看了几个章节后,我发现开始有点喜欢这本书了,在文中,作者把动物写得栩栩如生,让你感到像是走进了故事中。

  随着我看书的本数逐渐增多,我的课外知识也丰富了很多,学习成绩也慢慢提高了!这让我明白了读书的意义:一个人看再多的书,也可能比不过你仔细地看一本书得到意义深刻。你,明白了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7

  在记忆的长河中,书,无时不刻都在吸引着我,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拔开我心中的迷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我看过一本本精彩动人的书,但要我说,那一本本精彩动人的书却不及它—《雪域豹影》。

  这本书讲得是生活在滇北高原梅里雪山一带的雪豹的家庭生活。雪豹奉行一夫一妻制家庭结构。雪豹的家庭伦理是:雄雪豹只在养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幼豹,而拒绝抚养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幼豹。可偏偏有一只雌豹,刚产下一窝幼崽,配偶便死于非命,雌豹仗着自己年轻貌美,一心想打破雪豹社会的这种陋习,招赘一只雄雪豹来帮助自己养育幼崽。她本想与强壮的雄雪豹花月亮共同养育幼崽,可是丧心病狂的花月亮竟然来暗杀小雪豹,她只好放弃了这桩婚事。又一只从未感受过家庭温暖的雪豹却选择成为三只幼豹的继父。在狂风暴雨中,它用瘦削的身体将小雪豹银老二紧紧地护在腹下;在凶险沼泽里,它毅然跳进泥潭将白老大托出水面;花老三奄奄一息时,它挺而走险深入豺群捕猎,九死一生;当银老二失去胆量时,它带领全家与曾经伤害银老二的狼獾战斗,却成了名副其实的血豹??

  它,就是泥雪滚;它,就是一只衰老而丑陋的雪豹;它就是平凡而瘦弱的雪豹;它,就是那只拥有金子般的心的雪豹;它,就是那只尽心尽责的雪豹;它就是那只伟大的雪豹,当它历尽艰辛,本以为即将迎来幸福时,然而等待它的却是命运又一次的捉弄??

  当我读到“泥雪滚是最好的后爸,也许这辈子也只能做个好后爸”时,我哭了,虽然它只是一只微不足道的雪豹,但我看到的分明是一颗充满了对孩子关切的爱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38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格林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勤学故事》《小王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我过七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我一拿到书时,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的封面特别精致。红红的封面,中间的正上方写着“安徒生童话”五个白色的醒目大字。下半部分是戴着皇冠的`皇帝,有趣的是皇帝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皇帝后面还跟着一个男的,那男人双手伸出,像牵着一件衣服一样。大街两边围满了人,人们议论纷纷,好像在议论这皇帝。让人看起来特别奇怪。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读了起来,才知道封面画的原来是《皇帝的新装》。多么愚蠢又可笑的皇帝呀!我最喜欢的还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一个情节给我的感受最深,这是小女孩的幻想,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平安夜点燃一根根火柴,直到最后一根,因为又冷又饿的小女孩在温暖的火焰中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老祖母轻轻抚摸着她脸,说:“孙女,和我一起走吧!我带你去个充满温暖的地方。”“好!”小女孩笑着说。最后,小女孩和她的老祖母去了天堂。其实,小女孩是在充满温馨的平安之夜被活活冻死的。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了下来,那是怎样的社会?怎么会让人活活冻死?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多么美好,每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常常抱怨父母这不好,那不行,真是太不应该了!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看到更大更远的世界,读书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智慧与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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