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同

农村土地合同

时间:2021-03-06 11:32:59 土地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农村土地合同模板汇总六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农村土地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农村土地合同模板汇总六篇

农村土地合同 篇1

  发包方:市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订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______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

  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______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4)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

  2.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为每年______万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

  2.乙方如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土地造成的损失;乙方超出合同规定付款期限的,则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严重毁损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甲方同意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或按毁损土地面积在承包金中予以扣减,直至土地恢复种植能力;

  2.甲方保证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内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主经营活动,如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3.承包期内,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强迫乙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须配合乙方土地流转事项,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则除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外,其余款项一律归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则继续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调整。

  九、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用于向有关部门申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另贰份分别报南浔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特别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发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报请南浔镇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效,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订约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农村土地合同 篇2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使用产权交易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产权情况

  二、出让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监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的行为;

  2、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法定义务;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帮助或服务;

  (三)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失;

  四、出让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

  1、乙方按每亩260元价格,将名下64亩土地承包给甲方,承包期20xx年,承包费五年一付,金额83200元。到20xx年1月1日之前,将后五年承包费金额83200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在承担任何费用,甲方负责交清64亩土地的一切费用。

  3、在承包期间乙方所开垦的荒地有乙方收益,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50万元。

  六、其他事项

  1、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农经站)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沙湾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村民委员会、乡(镇)农经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xxxxxxxxx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农村土地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村委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主体)

  根据全面深化“三农”改革,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提高土地收益,增加农民收入的精神,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方式(订单式托管服务)

  1、乙方通过组织农民合作社,整合农民土地 亩,使之连片成方,耕地位于 。

  2、乙方委托甲方对该土地提供从耕种到收获的全程种植托管服务。

  3、甲方按照“ 元/亩/年”的标准“打包”收取服务费,共计 元。

  (备注: )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通过乙方对有关村民的土地进行整体种植服务托管,统一种植

  通过乙方向村民支付相关土地收益。

  2、组织或购置农业耕作机械,确保满足乙方的托管服务需要。

  3、免费为托管土地进行测土化验和提供相关农作物的标准化种植管理方案。

  4、同等质量条件下,按照低于同期市场价格10%的优惠价为乙方供应化肥、农药等农资,并且直供、直施到田间。(优惠部分只针对***合作社社员开放)

  5、帮助研究乙方土地的经营规划,推广新品种、新模式,新服务,实现农户的增产增收。

  6、甲方承诺:除托管土地范围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等情形外,保证托管土地每亩产量达到 以上。

  7、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协议内耕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

  8、协议签订后不能更改协议内土地的种植计划和托管模式。

  9、甲方为所托管的土地缴纳农业保险。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织农民整合土地,使同类作物实现连片成方。20xx年 月前整合土地 亩

  负责与有关农民签订委托种植管理的相关协议,协调道路、水源、水渠等使用权,为甲方开展服务创造条件。

  2、负责协调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关系,保证甲方正常的田间作业不受影响;负责组织农作物生长期的看管工作,配合甲方做好作物收获后的晾晒、收储等工作。

  3、乙方可全程跟踪甲方服务,可随时向甲方反馈作物生长与田间看护等情况。

  4、需将协议内农户转为**合作社社员,使之享受社员优惠价。

  5、监督甲方按照协议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

  6、协议签订后不能更改协议内土地的种植计划和托管模式。

  7、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农机整合、农民培训等工作。

  (四)土地收益分配方案。

  1、协议内土地在保底产量范围内的农作物产出,全部归农户所有。如低于上述亩约定产量,甲方按照市场价赔偿不足部分。

  2、亩保底产量以上的超出部分中 归农户, 归乙方, 归甲方。

  (五)协议履行程序

  1、确认服务时间。甲方应根据农时需要,提前3天以上与乙方沟通确定服务时间。时间确定后,乙方应主动为甲方开展服务创造必要条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进场服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退回收取的服务定金)。

  2、搞好监督验收。甲方服务时,乙方可派人现场监督,并在服务结束时填写验收单予以确认。如乙方不能派人现场监督验收,视为认可甲方的服务符合协议约定标准。

  (六)托管期限及费用支付办法。

  1、托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后,需要重新签订协议,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下年度签约时间为 年 月。

  2、本协议签订后的 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金额 的托管定金。

  3、乙方在签约 日内,通过 方式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托管服务费。

  4、甲方在产品收获后的15日内,通过乙方支付相关农户的土地收益,并且按照

  标准向乙方支付整合组织费。

  (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

  2、因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和解除,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约收回甲方托管土地,或者干预甲方生产经营活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协议规定用途使用土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乙方劝阻制止无效时可以依法解除协议,并有甲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其它违法违约行为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

  (九)其它事宜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可订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 备案 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 篇4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从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5、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6、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2、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

  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农村土地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互换地块概况

  1.甲方愿意将位于 土地总面积为 ㎡。合 亩与乙方进行等面积互换。包括区域内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2、乙方愿意将位于 土地面积为 ㎡合计 亩、土地进行等面积互换。包括区域内渠、路。四址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3、甲乙双方自愿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二、履行期限和方式,甲乙双方自愿等面积互换原属于对方的土地后永远归对方所有。

  三、其他

  1、在土地互换过程中,甲方承担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

  2、甲乙双方的土地互换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电子打印版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一份。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此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中间人:

  20xx年4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 篇6

  第一章宅基地相关法规及案例

  一、农转非后还能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我国实行地随房走原则,农转非人员如果仍对原宅基地上的房屋拥有产权的,可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则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二、未履行法定手续的宅基地被占用如何处理?

  案例:李某20xx年向村委申请一处空地作为宅基地,村委予以批准单未办理任何法定手续。李某向村委缴纳了2万元宅基地抵押金,耗资1万元平地。20xx年初,村委会以李某拖欠鱼塘承包款2万元为由,将此宅基地又划分给别人。村委会的做法是否合法,李某能否要回宅基地。

  分析:获得宅基地应向乡镇土地部门申请,经审核后,再由县级土地部门批准,方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是以,本案中村委不具有批准权,李某从未获得土地权,不存在取回的问题。至于李某缴纳的宅基地押金,可以基于村委的越权,要求村委会返还,李某平地的经济损失也可向村委主张,但原则上要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因为本身李某应知村委无权批准宅基地使用权,其自身对此存在过错。另外村委的承包款可通过承包合同的法律关系,要求李某支付。

  三、宅基地转让

  符合特定条件才可以随地上房屋一并转让,农民非法出卖宅基地的,县级以上土地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转让的条件:

  (1) 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集体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有宅基地但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购买宅基地后仍在标准范围内);(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统一;(5)宅基地不得单独转让,随地上房屋一起转让。

  四、在他人的宅基地上建房权益如何分配。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筑用房的材料(动产)与他人的宅基地(不动产)发生符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宅基地所有权人所有,从公平的原则出发,宅基地所有权人应返还或者补偿建房人的损失。例外情况,如是租赁他人房屋,已在合同明确约定改建扩建应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否则不予赔偿的,原则上尊重当事人约定。

  五、房屋拆除后,如何确定宅基地的使用权

  1、在原有宅基地范围内拆除旧房建新房的,不需要重新申请宅基地,但需报经乡镇政府根据村镇规划等批准。2、农民因搬迁到城镇或者其他农村经济组织后,拆除房屋的,村集体收回再行分配。3、国家征收,由国家行使权利,经济补偿给农民。

  六、在宅基地下挖到财宝和文物的处理。

  1、公民、法人对于发觉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证明归其所有,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

  2、地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应立即报告文化管理部门,不能私自挖掘古遗址、古墓群等。

  七、现役军人能继续使用宅基地吗

  农村户籍的士兵、初级士官(一级士官、二级士官)退伍后,要重新回到农村去,因此他们并未完全脱离农村集体组织,可以继续享受分配给其耕地、宅基地的权利。如果是军官或三级以上士官,退出现役的,称为专业,国家给予安置,可以看做是迁移而脱离了村集体组织,村经集体讨论,报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收回土地重新分配。

  八、宅基地互换协议是否有效。

  案例:王某和李某将各自拥有土地证书的宅基地进行了协议互换,双方并未向土地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后双方各自进行了建房,双方均知道且未提出异议。后李某受鼓动,以未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王某侵占宅基地为由诉讼,要求退出侵占的宅基地,回复原状。

  分析:王某和李某自愿签订协议互换宅基地,且已实际履行。现李某反悔,其请求不应得到支持。法院应裁定中止本案审理,司法建议土地部门责令双方补办宅基地变更登记后,由李某撤诉。如果李某在土地部门责令期限内仍未办理变更登记,则法院恢复审理,依据土地部门的决定书,判决互换协议有效,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九、共用宅基地时各方使用权如何行使。

  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共同享有。宅基地共同使用人的任何一方要占用宅基地建房,必须经过其他共同使用人的同意,否则权利受到侵犯的共同使用人可以视情况要求非法占用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例外的是,如果其他共同使用人明知占用而未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则视为默认,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共同使用的'宅基地上修建了其他建筑物,又不妨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宅基地占用人可以继续使用。

  第二章土地征收与征用

  一、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政府的征地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死亡人员能否成为征收补偿费的分配对象。

  在征地前死亡的人员不能作为安置对象。在征地后死亡的人员,应当计算在征地安置款的安置范围之内,应当享有分得安置补偿款的权利,其所应得的收益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三章土地承包

  一、本集体成员对本组织发包的土地享有优先承包权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有限承包权。

  二、土地承包经过法定程序后生效

  第一步经村民会议选举承包工作小组。第二步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拟订方案过程中应当遵循民主协商,集体讨论的原则。第三步依法召开村民会议,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过承包方案。第四步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第五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要包括:1、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住所,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承包土地的用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承包方自土地合同生效时取得承包权。

  三、发包方能够干预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

  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承包方在土地上从事非农业生产,但必须尊重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无权干预承包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选择从事何种类型的农业生产。

  四、发包方能否因为妇女离婚而收回原承包地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也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五、承包期内,遇到严重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形,能否对土地进行调整

  承包期内,遇到人口变动,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形时,需要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三分之二讨论同意,经乡镇和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能调整的,按照合同约定。

  五、承包家庭成员去世,其在家庭承包中所占的土地份额是否被继承

  承包方是以户存在的,家庭中部分家庭成员死亡的,由于户还在,因此不发生集成的问题,家庭承包的土地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如果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户消亡的,则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组织收回,但应得的承包收益是承包经营家庭的私有财产,可以被集成。且林地除外,林地具有特殊性,林地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继承人不愿意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时,可以由发包方或者其他继续承包该片林地的人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集成。

  六、通过招标方式取得的荒山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

  如承包人的继承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发包方不得以承包人死亡为由收回承包地,如继承人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则继承应得的承包收益。

  七、承包人能否立遗嘱将自己承包的林地赠给他人

  林地承包人可以立遗嘱将自己承包的林地赠送给他人经营,受遗赠人即可以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除非土地承包合同中有相反的约定。

  八、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承包方是否可以要求变更承包合同

  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如果承包人已尽了自己的责任,仍不能避免标的物全部遭受损失,可以全部免除承包人的责任,若不可抗力仅使部分标的物受损,仅需变更承包合同,部分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九、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转让承包经营权,发包人是否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1、农村土地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该转让行为无效。如果承包合同中有限制擅自转包的条款,发包方可要求解除承包合同,承包人所受到的损失由自己承担。

  2、承包人转让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当经发包人同意,此处的同意既可以是事前的同意,也可以是事后的追认,发包人明知转让行为而未反对的,视为默认,转让行为继续有效。

  《最高院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司法解释》第13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十、发包方能否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原承包合同无效。

  案例:承包期限内,因政策及政府、村委投资修路的便利,承包户经营和销售的利润翻了几倍,村委认为承包款太低,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调高承包款。

  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显示公平的,并不会导致承包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变更和解除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诉讼或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十一、因第三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使用土地,发包人要承担责任吗

  案例:王某与李村签订了承包合同,交了承包金,但因为村民干涉无法正常使用土地,造成了经济损失。

  分析,因第三人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使用土地的,发包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可追究该第三人的法律责任。

  十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

  1、 转包:内部农户之间,转的是使用权,经营权主体不变。无需发包人同意,要备案。

  2、 出租:集体之外的人。无需发包人同意,要备案。

  3、 互换:本组织经营权的互换,互换后,还应与发包方变更承包合同。

  4、 转让: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或其他来源才能转让,转让的对象应为从事农业的农户,要经发包方同意。

  5、 入股。参加农业股份制,入股分红。

  6、 反租倒包。由发包方向承包方租回来,再重新发包或者由集体直接经营。

  7、 退包。承包户不想或无力经营,交回集体。

  十三、土地经营权流转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经营权以互换、转让方式流转让的,虽然互换合同,转让合同未经登记依然成立有效,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是指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承包方已经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因此与承包方交易,支付了价款,并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的第三人。

  十四、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四荒”土地,已依法取得林地或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在流转时(包括转让)无需经过发包方同意。

  十五、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

  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抵押,其他方式承包的可以抵押。

  十六、能否将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从事商业活动

  须符合三个条件,1、入股的主体只限于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2、入股只能从事农业经营,不能从事其他工商活动。3、入股是从事合作生产,而不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投入到从事农业生产的工商企业或者公司,也不能作为投资成立农业经营公司。

  例外:森林法规定,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及相应使用权等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合作条件,但不能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十七、发包人采用强制手段干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承担停止侵权、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责任。

  十八、对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相邻权利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土地承包人在合理使用自己承包的土地时,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但因此造成相邻方损失的,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第四章其他

  一、乱施农药引发伤亡构成犯罪吗

  高毒农药不准用于蔬菜、茶叶、果树、中药材等作物,违反规定滥施农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农村水事纠纷,对政府的调解处理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调解不同于行政裁决,对调解不服不能行政诉讼,要提起民事诉讼。

  三、蓄洪使用农民土地的如何处理

  政府将给与补贴和救助,但农民不能阻扰执行公务,否则按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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