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人事资料>合同与试用>《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

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

时间:2023-11-08 13:15:58 春鹏 合同与试用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

  合同印章是指合同专用章。由于公章类印章均代表企业行为,加盖了合同专用章,就等于公司承认了合同条款,就要受到合同的约束。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这是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

  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与合同章管理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均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是加盖在企业、单位与他人(企业、单位)签订的生产经营、商务等业务方面与经济有关的合同上的专用印章。合同专用章必须是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不得在空白纸页上盖合同专用章;不得将合同专用章用于非合同文书,所以一般合同专用章只盖在合同上,盖在其他文件上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广州印章连锁也看到有些公司规定,以公司名义签订的收件收据、补充协议、证明或其他材料,可申请盖合同专用章。对于这个广州印章连锁建议不要把合同专用章使用在合同签订以外的地方。因为,所谓的"专用章",就是专用的,合同专用章,就是专用在合同上的印章。

  合同专用章可以刻制多枚(刻制多枚时可在合同专用章加上数字来区分,如下图,合同章中间加(1)、(2)等以此类推)。各别公司的业务广泛,很多因业务来往需要将合同专用章带在身上去外地签定合同,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由二至三个人一起去监管与保管合同专用章规范使用,广州印章连锁建议合同专用章的保管要严格管理,因为合同一经盖印就生效,不正确使用合同专用章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与印章使用范围

  公章可以说是"公家"的或是"公用"的印章,所以在所有印章中公章的效力范围是最大的,当然,公章比合同专用章效力范围也大多了。公司最常用的也是公章,有的公司是只有公章而无合同专用章的,一般印章名称后面带有专用字样的,都为专用章,如合同专用章就专用在合同上。因为有些公司只刻制了公章,而没有刻制合同专用章,所以,在签订合同时盖合同专用章当然是可以的,盖公章也是可以的。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使用,均能够代表法人的意思。

  什么情况下应该使用合同专用章?公章的使用范围有那些?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盖公章,也可以盖合同章。公章用于单位的公文,公章使用范围有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等,使用范围广泛。合同章是专用的,只能盖在合同上,盖在合同以外的公文上无效。但是公章作为公司最主要最重要的印章,此印章在使用上一般都有规定,如要由公司办公室专人统一保管,不得私自用章、借用、外带、丢失,公章严禁拿出办公室外使用,如遇特殊原因须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必要时还需要由印章管理人员随行到场监印,盖章后须留一份存档,等很多印章使用规定的限制,而一般签合同都把合同专用章外带出去的,所以用公章来代替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也不是特别方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在这里,出现了“公章”的字样。

  国内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一般来说,这些企业印章代表着企业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钱的业务,合同章用于签订商业合同,其它合同用公章,公章也可以签商业合同。

  1、公章与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公章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公章的使用也应谨慎,应在对使用对象经过全面审查并经有权人员审批后使用。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在实际工作中,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1998〕7号)第四条规定可以印证这一点。“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法人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

  当然,有些企业出于内部管理的需要而规定了订立商务合同只使用合同专用章,这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存在着的,但这并不影响企业公章在对方交往中的法律效力。

  印章使用管理

  印章使用范围必须有明确的规定,要制定合同专用章使用印章程序。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必须规范,合同专用章印章的保存,合同专用章印章的使用监督必须落实到个人。

  合同专用章必须规定保管人,进行印章保管。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印章进行盖章,或作他用。印章保管人,须亲自对盖印章材料进行盖印章,不得将印章交于他人进行盖印章。印章保管人核实《印章使用申请单》、盖印章的材料、《合同专用章盖印章登记表》这些都一致无风险后将盖印章材料交给印章使用人。业务部门对所盖印章材料进行盖章后,以邮件形式或其他方式将盖印章信息向印章使用人的主管或部门经理进行通报,需要转告其他部门经理的,并抄送给各部门经理。

  合同专用章在使用期间,合同专用章保管人必须保证印章在保管人的控制范围之内。合同专用章在不使用期间,印章保管人需将印章保存在带锁的文件橱中或保险柜里面,并保证只有自己能控制该公章,否则有此产生的责任有保管人承担。用完印章须立即将印章收好。未经许可,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行为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业务部确保有一位保管人在办公时间在公司进行盖章。如遇各种情况没有印章保管人在公司,业务经理另行安排。

  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原则上不得将公章带出公司办公区域使用。印章使用人须在办公时间内申请使用印章,如在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使用印章,需电话向部门经理申请,由部门经理指定时间地点,再由印章保管人进行盖印章。

  2、公章与财务印章、发票专用章的使用

  《中公章的使用范围最广,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却不能使用,其一便是同银行结算等与钱有关的业务,这种情况下必须使用财务印章;其二便是不能在发票上使用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也作出同样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上述规定也同时明确了,在发票上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当然,也并不是说所有的印章用途仅限于规定的范围。个人认为,如果能够提供旁证证明签约时单位出于自愿,即使使用了不合格的章如发票专用章也可以认定合同等法律行为成立。

  1、合同专用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2、公章的使用范围最广,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却不能使用,其一便是同银行结算等与钱有关的业务,这种情况下必须使用财务印章;其二便是不能在发票上使用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同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也作出同样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上述规定也同时明确了,在发票上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相关文章:

刻合同专用章介绍信04-30

刻制合同专用章介绍信04-24

社保卡的使用范围09-23

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05-19

发票专用章介绍信04-24

发票专用章 介绍信04-24

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03-26

可发票专用章介绍信04-30

刻发票专用章介绍信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