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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机构设置
根据 《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 湖南省地方税务机关内部发票管理制度 > 的通知 》(湘地税发 〔1999 〕 100 号)以及《关于印发<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地税发 〔 2004 〕 98号)的规定,市局及各县 市区局分别设立发票管理所,办税服务厅、税务所和税务分局不设立发票管理所但应配备专职发票管-理-员。
发票管理所人员和办税服务厅、税务所和税务分局的发票管-理-员必须是正式干部。发票管理所 会计和出纳,办税服务厅和税务所、税务分局的专职发票管-理-员和窗口开票人员不可互相兼职。
税源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纳税人的发票日常管理。
二、岗位职责
发票管理作为税务机关一项重要的日常管理,不仅是发票管理所和专职发票管-理-员的工作,还涉及每个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每个岗位和每个环节都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一)税源管理部门税收管-理-员职责
1. 落实执行发票管理制度;
2. 辅导所辖纳税人学习发票有关规定,督促纳税人建立发票管理制度并按规定报送发票月报表;
3. 审核认定所辖纳税人领购发票的种类、限购数量、缴销方式和缴销周期;
4. 对申请印制单位冠名发票的纳税人进行调查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5. 检查所辖纳税人的发票印、领、用、存、销情况和取得发票情况;
6. 查处发票一般违章案件;
7. 其他相关工作。
(二)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负责本部门有关发票工作事宜的审批和监督。
(三)办税服务厅(室)发-票-代-开窗口人员职责
1. 受理代-开-发-票申请;
2. 审查代开资料是否真实可信,是否符合代开条件;
3. 开具发票和完税凭证;
4. 收取应缴税费并及时解缴入库;
5. 结报缴销税收票证;
6. 整理和传递代-开-发-票信息资料;按程序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的查询、比对 , 必要时出具有关证明;
7. 办理涉及发-票-代-开相关事宜。
(四)税务分局、税务所和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员职责
1. 负责实施发票管理规章制度,辅导纳税人学习发票有关规定,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查处发票违章案件;
2. 受理 辖区内纳税人 发票领购和印制申请,并按规定转相关税源管理部门办理;
3. 负责辖区范围内纳税人的发票领发、审核、检查、缴销等日常工作,建立健全纳税人发票管理档案;
4. 按规定做好本级发票仓库的日常管理,确保发票安全,帐实相符;
5. 按月进行发票管理数据的备份,准确、及时备份 发票帐簿 和“发票领销存报表”;
6. 其它相关工作。
(五) 县市区 局发票管理所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发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发票管理的具体办法;
2. 审核税源管理部门上报的纳税人单位冠名发票印制申请;
3. 参与审理发票一般违章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发票违章案件,组织本局范围内的发票检查;
4. 按规定做好本级发票仓库的日常管理,确保发票安全,帐实相符;监督检查下级发票仓库的日常管理情况;
5. 按规定设立“发票库存分类帐”和“发票分户明细帐”,按月进行发票管理数据备份,准确、及时编报“发票领销存月报表”;
6. 根据发票管理所财务会计制度,设立会计帐簿,真实、准确核算,按时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7. 按规定做好发票管理所相关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8. 其他相关工作。
(六)市局发票管理所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发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发票管理的具体办法;
2. 负责全市发票定点印刷厂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管理;
3. 负责税务机关统一发票和单位冠名发票的批印、入库和调拨;
4. 根据发票管理所财务会计制度,设立会计帐簿,真实准确核算,按时编制财务报表;指导监督下级发票管理所的财务核算;
5. 负责全市地税发票的真伪鉴定工作;
6. 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发票违章案件,组织全市范围内的发票检查;
7. 其他相关工作。
发票管理岗位职责
一、对申请购领发票的纳税户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二、掌握发票的领用、发售、使用、核销情况,保证发票及时供应。
三、按发票类别分行业,建立发票领、销、存台帐,按月核对,做到帐实相符,分级传递管理部门,按月报送有关报表。
四、对验旧供新的发票,每季将领用情况传递给管理部门,对交旧供新的发票,每季一次将发票领用情况通知管理部门办理核销。
五、负责发票检查、自查,文书收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传递管理部门,各类发票管理报表报送。【税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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