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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报销管理规定

时间:2022-03-29 10:11:05 停车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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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报销管理规定

  现在人们对车辆的需求越来越大,那么停车的需求也是逐渐增大。那么对于停车收费的报销管理规定你了解吗?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停车费报销管理规定,希望能帮到你。

  停车费报销管理规定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保障工作用车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有效控制车辆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车辆和自带车的管理。

  2 术语及定义

  2.1 根据车辆资产归属不同:分为公司车辆和自带车。凡资产归属公司名下或以公司名义长期借用的外来车辆为公司车辆。自带车指凡由员工个人购买且用于上下班交通、工作外出交通使用的车辆。

  2.2根据使用者不同:分为公司单位配车、个人配车及公用车。其中单位配车指公司部门及个别特殊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向公司申请配备的工作用车;个人配车指根据公司管理需要为个别员工配备的工作用车;公用车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向公司申请的工作用车。

  2.3 根据使用性质不同:分为公务车、交通车、值班车、观光车等。公务车指公司全部用于公务使用的车辆;交通车指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使用的`车辆;值班车指值班使用的交通车;观光车指用于项目现场接载客人的车辆。

  3 车辆管理责任及职责

  3.1综合管理办公室是公司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安全行车、驾驶技能培训、车容车况检查、加油管理、新车购买及手续办理、车辆费用审核及缴纳等各项有关车辆管理的工作。

  3.2公司车辆只能由公司驾驶员和经公司考核并批准同意自行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驾驶,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4 交通补贴

  公司给予主管及以上职务无车的员工200元/月的交通补贴,公司批准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员工根据工作性质给予不超过200元/月的补贴,享受公司交通补贴的人员外出办事时,原则上公司不再为其派车。

  5 工作程序

  5.1自带车管理

  5.1.1 主管及以上职级人员享受公司自带车费用补贴,需填《自带车补贴申请表》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并附本人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与驾驶证户名不一时,需另附行驶证户名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说明。

  5.1.2公司给予主管及以上职级自带车员工(包括公司批准的特殊工作岗位自带车员工)车辆补贴,自带车员工根据职务级别,按如下标准享受车辆补贴:

  自带车员工费用补贴报销标准

序号

级  别

补贴标准(元/月)

1

董事长

2400

2

副董事长(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1800

3

总经理

1600

4

副总经理(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1200

5

总经理助理、总监(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1000

6

部门经理(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600

7

部门副经理(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400

8

部门主管(或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

200

  5.1.3享受公司自带车费用补贴的人员外出办事时,原则上公司不再为其派车。

  5.1.4 自带车人员每月1日提供上月报销票据,票据金额大于报销标准按标准限额报销;如提供的报销票据金额低于其报销标准,则据实报销(事后不进行补报销),由综合管理办公室按公司流程统一报销。

  5.1.5 自带车人员一个月内正常到岗但未开车的时间超过六天者,则取消当月费用补贴资格;正常到岗但未开车需到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若未备案被抽查到在一个月内两次正常到岗但未开车者,则取消当月费用补贴资格。

  5.1.6 凡因个人原因请假(如病、事、婚、丧、产等假),一个月内未正常到岗时间超过十天者,则取消当月自带车费用补贴资格。

  5.1.7 因公出差或带薪休假的自带车人员,报综合管理管理办公室备案后,仍享有该月自带车费用补贴资格。

  5.1.8自带车人员外出办事,必须使用自带车。如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公车,应填报《用车申请单》,经直接领导同意后,报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如违规使用公司车辆,一经发现,将取消当月自带车费用补贴资格。

  5.1.9 综合管理办公室车辆管-理-员负责自带车的管理及抽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本部门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

  5.1.10公司鼓励自带车员工与公司签定了《私车公用协议》,同意私车公用的员工享受400元/月的定额补贴,享受公司私车公用补贴车辆首先解决本部门用车,所在部门员工外出办事时,原则上公司不再为其部门派车。

  5.2 自驾车管理

  5.2.1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自驾车的,必须取得国家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证达三个月以上,且未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5.2.2 申请自驾资格的人员,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考核合格后方能自行驾驶公司车辆。

  5.2.3 自行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5.2.3.1自觉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以及成都市金瑞泰置业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5.2.3.2 申请工作用车须填写《用车申请单》,报批同意后方可领取车辆钥匙、证照。

  5.2.3.3 工作用车须在当天下班前将车辆停回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停车处,车辆钥匙、证照交还综合管理办公室。如因工作需要开车回家过夜,须在填报的《用车申请单》中予以标注并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车回家。

  5.2.3.4 下班后使用公司车辆,必须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确保车辆停放于有人值守的车场。

  5.2.3.5 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5.2.3.6 须爱护公司车辆,有义务清洗车辆。

  5.2.3.7 驾驶过程中应随时检查仪表,注意驾驶安全,如出现车辆故障,应立即通知车辆管-理-员解决。

  5.2.3.8 本人驾驶证自行办理年审、换证手续,证照被扣、失效应及时停止驾驶公司车辆。

  5.2.3.9 工作时间内使用公司车辆产生的停车费、洗车费用由公司支付,应如实提交有效发票。

  5.2.3.10 公司车辆在指定地点加油,请注意车辆所用油号,核实加油量。

  5.2.3.11因公用车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安排自行驾车外出,非特殊原因而拒绝自驾,公司将取消其自驾资格。

  5.3 部门配车管理

  5.3.1 为保障各项工作交通需要,个别特殊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可向公司申请配备工作用车,经董事长批准后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调配。

  5.3.2 部门配车由使用部门负责车辆调度和日常管理。

  5.3.3 配车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5.3.3.1 配车部门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以及车辆管理制度。

  5.3.3.2 部门配车由使用部门负责使用管理,具体负责工作用车安排、安全停放监督及车辆费用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5.3.3.3 部门配车只能由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考核合格的人员负责驾驶。

  5.3.3.4需爱护配备车辆,按公司制度规定及时进行维保,车辆产生的正常油费、修理费等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按实报销。

  5.3.3.5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内,或报公司董事长批准的其他停放点,不得擅自停放它处。

  5.3.3.6遇特殊情况须开车回家,应填写《用车申请单》,并标注清楚且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开车回家,开车回家的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停车场内.并于次日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办公室备案。

  5.3.3.7 除值班车外,节假日期间严禁使用部门配车,周末一律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5.3.4 部门配车发生费用按公司公用车费用报销办法执行。

  5.3.5 有部门配车的部门原则上公司不再为其部门派车。

  5.4 个人配车管理

  5.4.1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可配备工作用车,公司其他人员一律不享受公司配车。个别特殊岗位员工,若因工作需要需配备工作用车,须提出申请,经公司董事长同意,方可配车。

  5.4.2 个人配车可在工作时间以外使用公司车辆;工作时间以内根据公司需要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配车人享有优先使用权。公司总经理以上人员的个人配车,原则上不作其它工作安排。

  5.4.3 个人配车费用报销按以下规定执行:

  5.4.3.1 费用报销范围:报销费用包括停车费、洗车费、燃油费、日常修理费(含易损件的更换)、过路费。其它费用由公司支付,不纳入月报销标准,如:保险费、养路费、五路一桥费、年审费及年审维修费、期限大修费,正常使用中的发动机大修作业等。

  5.4.3.2 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常规维修,包括易损件的更换作为日常修理费,按配车人员费用报销标准限额报销。

  5.4.3.3 费用报销金额:按费用产生情况限额报销,超出限额标准部分由个人自付,报销金额执行自带车员工费用补贴报销标准。

  5.4.4 使用个人配车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5.4.4.1 享受配车待遇员工须认同并自觉遵守本制度有关规定。

  5.4.4.2 公司所提供的配备汽车,购车费用由公司支付,该车所有权属于公司。

  5.4.4.3 配车人员不得擅自将所配车辆交给未取得公司内部驾驶资格的员工驾驶,违者罚款200元/次。

  5.4.4.4 配车人员需爱护配备车辆,有异样情况及时联系车辆管-理-员;若人为(故意)损坏,应全额赔偿,并处以200—5000元罚款;若发生车祸事故、意外损毁或遗失,公司将视情节进行处罚,并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及保险赔付情况承担损失。

  5.4.4.5 配车人员在公司相应岗位工作期间方可享受该汽车使用权,若因撤职、降职或受到严重行政处分时,公司可收回该车使用权。配车员工应对使用中车辆油漆损伤、各类损坏部件进行修复后交回车辆,并结清相关手续费用。

  5.6 交通车管理

  5.6.1 对交通车驾驶员的'规定:

  5.6.1.1 严格执行公司专职驾驶员管理规定;

  5.6.1.2 须由持A照的专职驾驶员驾驶;

  5.6.1.3 除早、晚驾驶交通车外,其余时间仍回部门工作;

  5.6.1.4无特殊情况发生时,每天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

  5.6.1.5 除规定上下车站点外,不得随意停车上下人员;

  5.6.1.6 每天收车后必须检查及清洁车辆,保持车辆环境卫生,并停放在指定地点;

  5.6.1.7 定期清洁车辆座套和枕套;

  5.6.1.8 督促乘车人员自觉遵守交通车管理要求。

  5.6.2 对交通车乘坐人员的规定:

  5.6.2.1 应爱护车辆,保持清洁卫生;

  5.6.2.2 不得在车上饮食;

  5.6.2.3 不得要求驾驶员随意停车上下;

  5.6.2.4 不得在车上吸烟;

  5.6.2.5 讲文明礼貌,不得故意拥挤或抢占座位。

  5.6.3 交通车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

  5.7 车辆调度管理

  5.7.1 公司公用车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统一调度;各类配车的日常使用由使用者进行调度,必要时须服从综合管理办公室的统一调度;所有用车原则需在前一天下午17:00以前填写《用车申请单》,紧急情况下未取得用车单时,需电话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方能派车,事后需补办手续。

  5.7.2 公司各部门若需使用公司公务车、交通车,须由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进行调度安排,并根据需要安排驾驶员,驾驶员凭《用车申请单》出车。驾驶员出车须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随车存放,一车一份,不得丢失并不定期存档,同时在综合管理部填写《用车登记表》。

  5.7.3 公司车辆必须确保工作需要,下班后一律停在公司指定停车场(配备车辆除外),钥匙交回综合管理办公室。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开车回家过夜,须在《用车申请单》中予以标注并说明原因,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车回家。

  5.7.4 严禁私自借出公司车辆(包括公司内部员工之间的借用和向公司以外人员借出),各部门因对外协调等原因,需要外借公司车辆的,必须事先申请,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外借1天以内的,须经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外借3天(含3天)以内的,须经总经理批准;外借3天以上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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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范文

  为了规范出差行为,提高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合公司所有员工。

  1、差旅所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a) 公司员工出差乘坐火车(高铁,动车),公司所有人员出差在600

  公里(含)以内的,按照动车二等座或高铁二等座标准的实际票价予以报销,如果员工换成其他交通工具均按此标准执行,超出标准以外的金额部分自已承担。600公里以上按照硬卧级别票价予以报销,换成其他交通工具按此标准执行,超出标准以外的`金额部分自已承担。如果是特殊原因,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选择其他交通工具:例如飞机,做情况说明请总裁(委托人)特批后,可以报销。

  (b) 自驾车报销标准

  为防止出现安全隐患,公司不鼓励驾驶汽车出差,在总裁特批许可的情况下,员工出差可以选择自驾。

  自驾车报销标准:150公里内每车每次补助 150元, 150- 300公里内每车补助往返油费过路费 500元, 300—600 补助 700 元, 每次不限时间。 600公里以上 至1000元封顶。

  2、差旅住宿、补贴标准:

  员工同性双人出差按住标准间进行报销,报销标准等同于住宿单人住宿标准,住宿标准单人出差每人住宿费,一线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等)每天300元,二线城市260元(省会级城市),三线城市200元(普通城市)。出差补贴每人每天60元补贴,一律按发票(收据)报销。 连续出差7日以上按40元/天补助。公司除交通工具、 住宿费、补贴,不再报销其他费用。

  3、出差日期的计算

  员工出差可以按所乘交通工具日期计算出差天数,出差天数(24小时)算头不算尾,但一天(24小时)超过8小时,可增加一天补助;自驾车按公里计算,补助按4-1(b)执行。

  4、员工出差前,到财务处办理出差借款手续,回来后,差旅费由出差人本人将票据分类汇总,包括出差申请,各类票据,按差旅费报销制度规定,在结束出差一周内到财务报销费用,过期不予报销。 4-6.员工报销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由出差人填写签字,(多人出差要写明人数),出差起止日期必须和火车票一至,住宿日期要和该发票一致。补贴按住宿日期发放。报销单由经理签字,人力、财务部经理审批签字,特殊情况总裁(委托人)签字后,出纳核实后办理。

  备注:

  以上费用必须在实际发生后按标准报销(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并注明起始和终止时间、地点、内容)。公司举办的会议和活动由人力行政部统一安排食宿。

  5、本制度自发布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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