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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培训自查报告

时间:2022-05-06 15:59:28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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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培训自查报告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以及《2015年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和新安县阳光工程办公室关于2015年阳光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县2015年农机培训任务为1500人(实际完成1500人);自2015年9月开始到2015年12月结束。按照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的要求,我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阳光工程培训自查报告

一、机构健全,培训内容对外公示

我校接受县培训任务后,立即成立了培训领导机构、落实了法人责任制度、制定了相关培训制度及实施方案,教学设施、设备、教案齐备,并对培训工种、招生简章、收费标准、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上墙张贴,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二、电话抽查与实地走访相结合,培训与就业情况属实

我校组织相关人员对学员的身份、培训时间、收费标准和转移就业台帐进行了全面自查与实地走访。通过电话与走访形式,培训学员1500人(农机维修与使用专业),完成下达任务的100%。结果符合阳光工程培训要求。

三、资金管理符合规定

资金管理方面对资金的用途和帐目进行了自查,建立了专帐,专款专用。上级拨款675000元,支出632636.77元,占94%,应付款37136元。其中教材费33750元,授课费55650元,实验实习费23623元,交通费154295.97元,场地费12900元,管理费104767.8元,招生宣传费33650元。

四、存在问题

一是培训时间较紧。由于去年培训任务下达较迟,培训时间较为集中,我校是第一年接受阳光培训任务,各项准备工作及安排未达精细标准。

二是教学设备和教学资料比较简单,培训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部分教学设备不足。

二0一一年三月十日

阳光工程自查报告2016-07-07 23:33 | #2楼

一、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情况

岚皋县位于陕西省南部,大巴山北麓,辖17个乡镇,198个村民委员会,17万人,3.72万户,其中农业人员14.72万人,全县有耕地资源20.09万亩。农村经济主要以畜牧、蚕桑、魔芋为主导产业,从事种养业和外出打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由于缺少适用的科学技术,纯农业的经济效益不明显,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也由于缺少技能,大量外出的农民工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和获得较高的收入。针对这种现状,我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培训方案,开设技能工种有:畜牧养殖、魔芋高产栽培、中药材种植、电脑办公自动化、家电维修工、电工、焊工、机修工、数控操作工、模具工等十二个工种,大都是劳动力市场急需的工种,也基本能满足农民工的个人意愿。

2015年实际完成培训800人,就地转移800人,提高了我县农民的整体素质。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促进了我县产业经济的稳步发展。

二、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工作措施

1、大力宣传阳光工程政策。

一是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和发公开信、编简报、贴广告、公布监督电话号码等多种形式手段,公布认定培训单位、公布收费及政府补贴标准、公布招生简章、公开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承诺,增强管理透明度,扩大社会和群众监督力度。

2、严格项目管理。

一是管理人员经常深入培训单位检查督导,对学校依规按程序管理。对学员跟踪调研。同时,每年春节期召开一次返乡农民工座谈会,征集意见,了解市场用工信息。二是培训单位对学员培训实行“第一节课制度”,宣讲农民进城务工基本法律知识和基本生活。对转移上岗的学员实行跟踪管理,与他们保持经常联系,及时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三、实施阳光工程取得的成效

“阳光工程”项目的实施,使我市一批农民掌握了一技之长,增强了致富本领,增加了家庭收入,减少了全县贫困人口的数量,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为农村有志青年造了新的发展空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阳光工程”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

我校通过电视、广播、标语、宣传栏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阳光工程”,扩大了它影响。多次再岚皋电视台节目上打出滚动字幕,发布招生信息,公开培训岗位、内容、时间。公开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承诺,既宣传了阳光工程培训优惠政策,又消除了广大农民的顾虑;让农民知道到哪里培训, 1

培训什么,怎样培训,培训后怎么办,到哪里就业,这样就充分调动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引起社会各界的铺遍关注。

2、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提供了新的途径。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实施,不仅使农村青年学到一技之长,而且为他们找到了一条就业挣钱的好门路。蔺河乡蔺河村王永高,高中毕业后由于没有技术,几次南下广东、上海打工,都没有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只能干又脏又累的苦力活,而且收入很低。去年三月份他在工地上听说家乡正在实施阳光工程培训,就千里迢迢赶回家乡,报名参加了为期半个月的家禽养殖培训,在自家创办了黄牛养殖,年收入四万元。据统计,通过“阳光工程”培训后,返岚创业的农民工近100人。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1.培训过于分散,耗损了大量的精力。针对这种情况,农广校根据区域情况,因地制宜的到县城集中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实用性。

2.培训教学计划不完善。自查后我校调整了教学计划,延长实践操作的时间,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3.培训任务大,管理人员少。我校已向主管局申请增加管理人员。

岚皋县农广校

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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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自查报告2016-07-07 23:21 | #3楼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对2015年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检查验收的通知》(内农牧科发2015148号文件)精神,我旗阳光办立即对2015年和2015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进行了自查。依据《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进行比照,认真查找问题,并组织各培训单位做好自查和验收准备。现将2015年和2015年阳光工程培训项目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阳光工程培训情况

㈠2015年阳光工程培训情况

2015年我旗阳光工程培训1000人,其中:驾驶员379人,美容美发40人,厨师65人,装载机、挖掘机5人、煤化工38人,汽车维修、农机维修42人,农机驾驶106人,农牧家乐24人,电焊11人,餐厅服务、宾馆服务172人,营销员118人;转移就业913人,就业率91.3%,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㈡2015年阳光工程培训情况

2015年,市下达我旗培训任务为490人,实际培训490人,全部结业,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培训专业有农机驾驶26人、

沼气工138人、村级动物防疫56人、机防手52人、建筑工匠58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25人、农畜产品加工10人、经纪人16人、村级管理人才20人、种植能手15人、养殖能手45人、水产29人,就业454人,就业率达92%,并健全了各类台帐。

二、主要做法

㈠加强领导,落实组织保障

为了做好阳光工程培训转移工作,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阳光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确立了以旗人口转移办、旗财政局、旗劳动社会保障局、旗教育局、旗科协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实施阳光工程组织机构。为顺利实施阳光工程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培训任务

为确保阳光工程培训实施顺利、工作运行规范,阳光工程培训任务下达后,我们立即制定了《2015年乌审旗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将培训任务下达到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示了培训机构及承担的培训任务、补助资金金额、补助标准和使用办法以及监督电话。阳光办还召开了阳光工程培训工作专题会议,根据市阳光办文件精神,明确今年工作的重点和要求,强调“第一节课”等五项制度,做好引导性培训,内容涵盖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专业技能、安全生产、卫生防疫和防灾减灾等知识。不折不扣地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

㈢加大宣传力度,上好第一节课

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发放宣传单和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把

“农民学技术,政府给补助”的惠农惠民政策送入千家万户。一是通过电视节目宣传阳光工程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扩大阳光工程培训的影响面,提高知晓率。二是印发宣传资料1000份,发放到了各苏木镇农牧民手中。三是发送手机短信,加大了转移政策的覆盖面。四是转移干部深入田间地头,宣传阳光工程政策。五是培训班开学的第一节课,由旗人口转移办领导讲解了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大意义和项目实施的有关要求。

㈣结合地方产业,开展针对性培训

本着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培训理念,在选择培训对象上,侧重于从事农机具操作与维修、植物保护、动物防疫和建筑等职业的农牧民,对他们进行农机具操作技术、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治知识和建筑领域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农村牧区大中专毕业生以及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农畜产品加工经纪人等一些先进带头人,进行现代农牧业产业理论、农畜产品加工和流通相关知识和经济管理等培训。走“举办一个专业、培育一批带头人、致富一方群众、状大一种产业”的培训路子,培训了一批有专业技术的农村牧区实用人才。

㈤创新培训方式,集中分散互动

本年度培训的重点是针对农村当地有一定影响力的产业农

民,为了方便群众,降低个人培训成本,我们采取的集中培训与分散辅导相结合的办法,针对一些共性的问题以及理论性问题,

集中到学校参加培训,对于一些分散性的个案,我们组织专家深入现场,认真分析调研,做好个案辅导,既充分利用了种养大户的基地与经验优势,又有效带动了技术与带头人的辐射,深受该农民欢迎,取得良好成效。

㈥实施监督,确保培训五个到位

为了让“阳光工程”这一惠及贫困农民的好政策落到实处,我们在监管上下功夫,按照程序做到五到位:一是培训对象认定到位。今年各基地按照转移培训的要求,对有转移培训愿望的劳动力进行转移培训,先由学员本人提出申请,由旗人口转移办作审查,符合条件者才能最终确定为培训对象。二是培训费用减免到位。对今年参加培训的学员,各基地都实行了免学费、书本资料费、培训耗材费、劳务中介费等费用。真正做到了从培训到就业不需要向学校交任何费用。三是代金劵发放到位。每期培训班开学时,旗人口转移办和财政局的相关领导都会到现场向培训学员宣讲阳光工程培训项目的重大意义和培训政策以及相关程序等,并指导学员填写代金劵。四是注册台账登录管理到位。每次培训班结束后,基地将培训转移人员录入台账,提交到旗人口转移办审核。五是资金落实到位。培训结束后,由旗人口转移办、旗财政局到基地检查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专业由培训单位填写报账审批表,审批后拨款。对阳光工程培训的全过程实行规范操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资金使用情况

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

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项目资金设立专账管理,实行报账制,经验收合格后培训单位凭培训台帐和培训券等相关材料到财政部门报账,使补助资金不折不扣受益农牧民。

2015年阳光工程培训补贴资金60万元于2015年12月全部到位。所培训1000人全部享受阳光工程补贴资金,其中:煤化工专业培训8人,人均补贴1000元;驾驶员培训8人,人均补贴200元;其他专业共984人,人均补贴600元。2015年旗财政配套28.8万元,用于整体搬迁区转移农牧民免费培训。

2015年阳光工程培训490人,其中农畜产品加工专业培训10人,每人补贴资金840元,其他专业培训480人,每人补助资金420元,培训补贴资金共21万元。

阳光办和财政局加强对培训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阳光办与培训单位签订培训合同,明确职责,重点监督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补助到农牧民。在旗阳光办和财政局的监管下,各培训机构没有增加收费标准,没有增加农牧民负担。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农牧民培训意识不强。农牧民思想观念落后,对参加转移培训的意识不强,不够重视,只顾眼前利益忙于各类生产活动,不能按时全程参加培训,影响了培训质量,使培训效果打折扣。二是培训资金不足,效果不十分明显。因培训资金有限,培训以

短期培训为主,培训内容不够深入,技术含量较低,培训效果不是十分明显,对农牧民生产生活没有带来根本性的转变。建议加大资金投入,将短期培训改为中长期培训,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影响力。三是培训就业相对分散,就业难度大。由于当地缺少劳动力密集的大型企业,培训和就业不能很好地对接,相对分散,导致就业难度大。

乌审旗阳光办(代章)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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