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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2-05-08 15:36:13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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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绩效考核方案

XXXX小学

小学绩效考核方案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实 施 方 案

(试 行)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XX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制订《XX县XX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学校的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工作效果为导向,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原则,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

二、考核对象

本校全体在编在岗已聘的正式教职工。

三、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绩效工资在我校顺利实施,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委员会和工作考评小组,考核委员会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和工会主席任副组长,支部委员、各部门负责人、村小主任和部分教师组成。考核委员会设德育、教学、教研、班主任工资等小组,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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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科学合理”原则。既要符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又要符合学校管理及发展实际,并与本校教职工奖励办法有机衔接。

五、实施时间

从2015年春季起实施,每年分两次考核。 六、绩效金额 全年按10个月计算 七、岗位设置

1、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含群团)工作量:校长1、支部书记1、副校长0.7、正副教导主任0.6、工会主席0.2、团队各0.3。(兼职岗位按最高工作理计算,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按相关文件规定担任相应的课时数)

2、教师岗位设置:中心校初中部3.7人/班,共设33个岗位;中心样小学部2.2人/班,共设20个岗位;村校安实际班数1班1岗。

3、工人:按实际人数设岗,1人1岗(含绿化、环卫工作)。 4、学校教学辅助管理人员课时工作量

5、村校教学辅助管理人员周课时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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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所设岗位人员必须在相应的岗位上尽职尽责。

八、考核内容及比例

考核内容及比例:按师德(占20%);工作量(35%);出勤教育教学过程(占20%);教育教学业绩(占25%)

(一)师德(占20%)

按所提取后剩余总金额的20%平均分配到每个教职工。

对教师“德”的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表现等方面。重点考核教师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情况。

(1)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文明执教,语言规范健康,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得体;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3分)

(2)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个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发现学生不良言行及时纠正、处理;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有安全措施,无责任事故。(6分)

(3)廉洁从教。提倡教师利用课外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严禁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和送礼;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向学生和家长推销教辅资料。(6分)

(4)家校联系。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每学期参加或召开家长座谈会;每学期进行家访。(3分)

(5)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做有损国家和集体荣誉的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拒绝完成核定的教育教学任 3

务,不得以非法和不理性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2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年度“德”的考核为“不合格”,不合格者该项不得分:

①散布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科学言论,经教育不改的;

②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④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及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的;

⑤向学生和家长征订、推销教辅资料学习用具和其它商品,造成恶劣影响的;

⑥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采取罢教、非法集会、群访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⑦拒绝完成核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

⑧弄虚作假,造成损失或严重影响的;

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受到刑事处罚的; ⑩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和其它严重违反师德规范,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工作量(占35%)

按所提取后剩余总金额的35%平均划到每个岗位,然后根据岗位数按中心校(含小学部、初中部)和村级小学分开核算

1、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以上的教师,工作量另按教师个人实际工作量的20%计入总量。

2、村级小学工作量考核

A、村校工作量的考核金额来源:

按照所提取后剩余金额的35%÷学校应在编在岗数X村校在编在岗教师人数

B、村校一个班定为一个岗

C、村校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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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校标准班人数=村校学生总人数÷村校班级数

村校教师班级的人数的班级按照标准班级人数计算工作量,超过标准班人数的每3人增加0.05。

D、村校教师工作量绩效=村校工作量绩效÷班级系数之和×村校教师个人工作量。

E、村校教学辅助工作量由本村承担,计入本村教师个人工作量。

3、中心校(小学部、初中部)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

A、金额来源:

按所提取后剩余总金额的35%-村校工作量考核总额。

B、按课时理的比例进行分配(工作量系数见附表1.2.3)。

C、中心校教师工作量=个人实际工作量÷(中心校工作总量÷中心校教师人数)

D、班额系数:

中心校小学部:1至45人班额系数为1,每增加1-15人班额系数增加0.1。初中部:1至50人班额系数为1,每增加1-15人班额系数增加0.1。

4、班主任、值周教师实行单列考核,不再另计工作量。

(三)教育教学过程(占20%)

按所提取后剩余总金额的20%平均划到每个教师。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重在考核备、讲、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每月设值10分)

按《平昌县云台小学教学常规管理考核意见》考核教师的备、讲、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以常规检查中的月查计分准,学科得分为月查积分的平均分。

(四)教学业绩(25%)

一、按所提取后剩余总金额的25%作考核计算。

二、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教师教学业绩通过学期末统一检测考试的成绩来考核(学校组织平时抽测年级 的抽测成绩点10%,期末检测占90%),九年级第二学期的教学业绩以中考成 5

绩为准,奖惩按学校已有的方案实施。

三、考试科目的评估方法

1、根据学校期末检测积分的位次确定教职工教学业绩得分。

2、班级(学科)居全年级第一位计25分,最后一位计15分,中间名次的得分按全年级位次数平均递减。

3、村校教师教学业绩得分:

A、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综合科,采用计分制计算。

B、一二年级教师:语文位次积分×50%+数学位次积分×50%。

C、三至五年级教师:语文位次积分×40%+数学位次积分×40%+综合科位次×20%。

4、中心校小学部教师教学业绩得分:

A、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综合科。

B、教单班单科的按位次积分计算。

C、一、二年级包班教师:语文位次积分×50%+数学位次积分×50%。

D、教单班多科或教多班单科的:

教语文(数学)单班多科(或多班单科)的,各科位次积分之和÷班(科)数。

教语文(数学)和综合科(或考核科目)的,语文(数学)位次积分×80%+综合科(或考核科目)位次积分×20%。

5、中心校初中部教师教学业绩得分:

A、检测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化学、物理、历史、政治、地理、生物。

B、教单班单科按学科位次积分计算。

C、教同级同科多班的按各班的平均分在60分(含60分,百分制)以上得25分,全级平均分每低5分在得分中扣1分,平均分低于30分按最后一位计算。

D、教不同年级同科多个班的:位次积分之和÷班级数

E、教同年级同科多个班和教其它年级其它学科的:按C、D两项计算平均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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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心校跨部任课教师教学业绩得分:

A、考核科目指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小学英语、地方课、学校综合实践科目。

B、考核科目教师的考核等级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优秀为25分,良好为20分,合格为15分,不合格为10分。

C、等级的评定:实行抽测教学内容(占20%),活动开展(占30%),学生评价(占20%),班主任评价(占20%),考核小组评价(占10%)。

D、80分及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8、中途接别人班的教师在本期的检测中位次每上升一位按上升一个位次积分计算教师教学业绩得分。

9、积分与上一位次悬差在(第一位积分-最后一位积分)÷班级数之内的按上一位次计算得分。

10、学科积分计算工式(根据教育局文件为准):

学科积分=平均分积分+及格率积分+优生率积分+巩固率积分(上期考试人数÷本期开学人数)

11、教师个人教学业绩金额=学校教学业绩总金额÷所有学科位次积分之和×个人学科位次积分

(五)其他方面考核

1、班主任考核:

从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中提取15%单独进行考核(校长除外)

发放原则:

1、人数占30%,按各班级实有人数发放。

班主任绩效工资人数金额=学校奖励性绩效总额×15%×30%÷全校学生数×班级学生数。

2、班级工作权重值占70%。班级系数村校1、中心样1-4年级1、5-8年级1.8、9年级2。班级系数总数=1×村校班级数+1×中心校1-4年级班级数+1.8×中心校5-8年级班级数+2×9年级班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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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绩效工资权重金额=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5%×70%÷班级系数总数÷班级数。

3、班主任绩效工资总金额=班主任绩效工资人数金额+班主任绩效工资权重金额。

4、奖惩办法:

见班主任工作考评实施细则

5、班主任绩效工资实得数=考核得数的百分比。

6、班主任绩效工资所扣部分用于奖励优秀班主任。

二、村校主任按每月60元计算,在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提取,期末由学校相关领导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注:召开村小主任会所开支的车费据实另外报销。

三、学校教学辅助管理人员工作量按每学期周数×周课时工作量直接计入个人工作量,在学校工作量中核算,均由学校相关领导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四、工勤人员设岗位系数1,其岗位津贴根据工作效果独立考核分配,考核评估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

五、村校值周工作、安全值班在本村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核算。由村主任核定金额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六、中心校行政值周、值周教师50元/周,在中心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中核算。由相关领导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七、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及临时指派工作,参与人员根据工作量、工作质量由校长组织相关人员评定,给予适当补贴,其补贴在全校教师奖励性绩效中提。

八、各种奖励

A、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国家级:1000元 省级:800元

市级:500元 县级:200元

B、获得教学成果显著奖的:

国家级:1000元 省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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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500元 县级:200元

C、参加讲课赛获奖的:

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900元,三等奖800元

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700元,三等奖600元

市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县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

片区: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D、论文发表及获奖的(按《关于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成果认定范围的试行意见》执行)

国家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50元

省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20元,三等奖100元

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县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E、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获奖的:

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900元,三等奖800元

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700元,三等奖600元

市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县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

F、辅导的学生获奖的:

国家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50元

省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20元,三等奖100元

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

县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

G、教育科研成果获奖的:

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900元,三等奖800元

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700元,三等奖600元

市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县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50元

H、参加文艺汇演、体育竞赛、美术作品展活动及其它获奖的:

国家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700元,三等奖600元

省级:一等奖6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400元

市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县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校级: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

注:经费来源在教师奖励性绩效中提取。

(六)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指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正副教导主任、会计、出纳、支部委员、团队、办公室人员,这些人员的岗位津贴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额4.5%提取金额,根据工作效果独立考核分配,考核评估工作由校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有任课领导的实行分开考核。

七、出勤

若出现下列情况在教职工个人考核的总金额中扣出:

①病假按10元/天、会议10元/次(因病住院除外,凭住医手续);

②事假10元/天(会议10元/次);

③无故缺席教师大会议按100元/次,事假、病假40元/次,迟到早退20元/次;

④无故缺席教师每周例会或临时会议按30元/次,迟到早退5元次; ⑤旷工每天按本人每月基础绩效工资÷22天工作日的标准,扣发绩效工资;

⑥无故缺课(随意调课)按40元/节扣,并连带承担学生的安全责任后果;

⑦因公事请假不扣钱,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⑧考核依据以学校考勤记载为准,中心校由学校由学校统一考核,村级小学由村小主任考核,对考核结果实行每周一公布。

⑨请假一天(含1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事假先由教师自行调好课,校长再批假。凡学校领导查到教师不假缺课,按以上制度加倍扣,并扣村小主任现金100元。

⑩个人缺勤所扣的钱在个人奖励性绩效中扣除。

缺勤所扣的资金加入学校所提取后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并进行分配。

九、提取费用的项目

1、班主任津贴,提取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的15%(校长除外);

2、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含群团)津贴,提取全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5%。

3、村校主任津贴。

4、中考奖金和参加抽考年级教师所得的奖金。

5、各种奖励资金。

6、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及临时性指派工作津贴。

十、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旷工及各种假期的绩效工资发放

1、旷工期间的绩效工资发放

旷工(含因公外出或请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后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从旷工之日起,每天按本人每月基础性绩效工资÷22天工作日的标准,扣发绩效工资;旷工达到解聘条件(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解聘处理。

2、病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发放

病假(身患癌症、精神病等现代医学不能治愈的疾病而长期不在岗的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不参与奖励性绩效考核。)在2个月之内的,每个工作日按参照旷工标准的30%扣发本人奖励性绩效所得。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除每个工作日按参照旷工标准的30%扣发本人奖励性绩效所得外,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给;连续病假(含全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除每个工作日按参照旷工标准的30%扣发本人奖励性绩效所得外,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80%计发。奖励性绩效所得扣完为止。

3、事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发放

全年累计事假在10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按参照旷工标准的50%扣发本人绩效工资;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每个工作日按参照旷工标准的80%扣发本人绩效工资;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2个工作日的,参照旷工标准扣发本人绩效工资。

4、婚假、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发放

按规定享受婚假、丧假的教职工,其婚假、丧假期间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不扣发本人奖励性绩效考核所得工资。

5、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发放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正常产假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得参照教职工人均奖励性工资执行。

(二)借用人员绩效工资发放

1、未经教育局批准借用到其他单位的人员不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2、经教育局批准借用到本系统外的人员只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

3、经教育局批准借用到本系统的人员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原工作单位参照教职工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

(三)学习进修人员绩效工资发放

经单位同意,教育局批准脱产学习进修的,只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受党纪、行政处分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

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处分的,按照全年奖励性绩效考核所得的50%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不发放全年奖励性绩效考核所得并扣发2个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职、撤职及以上处分的,不发放全年奖励性绩效考核所得并扣发9个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五)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绩效工资处理意见

教职工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期间停发绩效工资,如构不成刑事犯罪或不被行政处罚的,且不给予任何党纪、行政处分的,补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

(六)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绩效工资处理意见

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当年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次年基础性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人员,按本人奖励性绩效考核所得工资总额的70%发放。

(七)当年退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参加分配,按实际上班月数全额发放。

(八)当年调进调出教师按实际工作月数的比例进行考核。

(九)离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年只发70%。

十、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

1、师德总金额=(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提取金额)×0.20

2、工作量总金额=(学校绩效工资总额-提取金额) ×0.35

3、教育教学过程总金额=(学校绩效工资总额-提取金额) ×0.20

4、教学业绩总金额=(学校绩效工资总额-提取金额) ×0.25

5、个人师德金额=师德总金额÷全校教职工总数×(个人得分÷20)

6、个人工作量金额=学校工作量总金额×(所在块岗位数÷全校总岗位数)×(个人工作量÷所在块教职工总工作量)

7、个人教学过程金额=教育教学过程总金额÷全校教师总数

8、个人教学业绩金额=学校教学业绩总金额×(所在块岗位数÷全校总岗位数)×(个人教学业绩积分÷所在块教师教学业绩总积分)

十二、其它说明

1、本方案中如有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解释权归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委员会。

2、本方案自2015年春开始试行,如教职工有重大异议,可向绩效工资考核委员会书面反映,学校将做进一步修订。

3、本方案教职工会于2015年元 日通过。

小学绩效考核方案2016-08-11 10:58 | #2楼

(试行)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不断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校教育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科学合理地体现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原则,依据《武汉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和黄陂区教育局《黄陂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经学校教代会议研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前川街XX小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发和调动全体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教师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促进学校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地实施,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实施绩效考核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黄汉平

成员:龚仁鹏 杜巍 彭友祥 伍志斌 柳继波 彭志成

三、考核范围

本校正式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四、绩效考核内容

教职工绩效考核分为师德考核和履职考核两部分。

(一)、师德考核

考核依据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体考核按照《黄陂区中小学教师师德量化考评实施方案》和新修订的《黄陂区教师职业道德量化考评表》执行。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即该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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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的;

2、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接受家长财务、吃请以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行为严重的;

3、以非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以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有碍教学任务的完成、损害学生的利益的。

4、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履职考核

主要考核教职工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试行分类考核。

1、专任教师

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业绩和突出贡献、教师专业发展、考勤等五个方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在教师绩效考核中,各项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比重原则上为:师德占5%,教育教学工作量占30%、教育教学过程占25%、教育教学业绩和突出贡献占25%、教师专业发展占5%、考勤占10%。

(1)教育教学工作量。主要考核教师承担的教育教学人物的情况。我校教师每周的基本工作量=每周教育教学工资总量÷任课教师总数。

考核办法:达到每周基本工作量的,全额获得教学工作量奖。超课时发给课时津贴。

(2)教育教学过程。组还要考核教师徳育工作、教学实施、教育教学研究的情况。具体考核要求为《黄陂区中小学教室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评价表(试行)》。

考核办法:根据平时常规检查,按月分优、良、中、差四档考核。优档:月考核奖100%发放;良档:月考核奖90%发放;中档:月考核奖80%发放;差档:月考核奖70%发放。

(3)教育教学业绩和突出贡献。主要考核教师在本学年度内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做出的工作成绩和突出贡献。

考核办法:在各项常规检查和学生各种正规竞赛中,获通报表扬、名次等级及指导奖的,按照50元/人次计算奖金。期中和期末调考成绩分为一、二、三奖,分别发给相应的奖金。

(4)教师专业发展。重点考核教师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5)考勤。考核依据为《黄陂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

考勤每天按节记载,四周一月。每月出满勤者为超全勤,迟到、早退和事假每节扣除一元,旷课每节扣除二元,病假每节扣除0.5元。

2、班主任

具体包括: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热爱班主任工作,关爱每一个学生,关注学生的发展,师生关系融洽,有扎实的专业技能,作风民-主,善于开展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能开展家访,实行家校合作育人受到家长和社区好评,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班级管理严格,班风正、学风好,学生巩固率高,师生测评满意度高,积极参加徳育科研工作,能指导青年教师或班主任。

3-2

400元、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相关文件给予转岗或解聘。

3、其他人员

重点考察兼职教师履行兼职岗位的职责。考核标准为学校兼职条例。

专任教师兼职担任学校其他工作的,如:语文数学教研员、少先队辅导员、图书管-理-员、仪器管-理-员、电脑管-理-员、文化宣传员、卫生督察员等,根据兼职情况计算一定工作量,按照岗位分别参加考核,给予相应的奖励,但不累计计算。

考核办法:能认真完成兼职工作,无重大意外事故和影响恶劣的事件发生的,发给兼职奖50--100元/学期。不能完成的,不发兼职奖,并按相关文件解除兼职、追究其责任。

五、考核结构的确定、使用和问题处理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凡不服从学校安排,擅自脱离岗位,未完成规定工作量,或师德考核不合格,或履职不到位,或迟到早退超过规定次数,或旷课超过规定天数,或有其他重大的、严重损毁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直接评定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凡合格者按月发放全额基础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3、班主任津贴在校内单列,根据学段、班额、工作量、业绩等情况确定不同的等级发放。

4、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聘任、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培训、表彰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5、教师对考核有不同意见的,可在10日内通过合理的方式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议。

6、教师在婚丧假、生育假、即工伤治疗期内,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学校同类人员的平均水平发放。

7、支教教师绩效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六、说明

1、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及全体教师表决通过并实行。

2、本方案与原来的方案、制度有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未涉及的内容,仍按原来的规定、制度执行。

XX小学

2012年1月5日

3-3

小学绩效考核方案2016-08-11 13:49 | #3楼

(二○一○年六月)

为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在我校形成讲实绩,重实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根据《大足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足府发〔2015〕48号)、《大足县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足教人[2015]14号)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推动我校教育持续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师资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为目标,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的工作积极性为导向,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有利教师成长、考核体系完善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增强考评的科学性、激励性、可操作性,不断规范学校的管理,全面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实现我校的办学目标,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一)以人为本,促进教师发展。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特点。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激励先进,注重实绩,优绩优酬。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教育质量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工作贡献,全面提高育人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三)客观公正,分块实施,便于操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科学合理,分岗位、分项目实施,讲求实效、力戒繁琐,有利于实际操作。

(四)坚持过程与终结、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考核关注教职工履职尽责的情况,既重过程、又重结果,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范围

除按规定由县教委考核的书记、校长以外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一)教师主要考核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遵守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和教育教学工作等情况。

(二)班主任主要考核班主任工作量,班主任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级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三)校级干部、中层干部、村主任教师、群团负责人除考核其学科教学工作情况外,还要考核其在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其在服务态度、履行自己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法和程序

1.个人自评。教职工个人进行自评和总结,按照学校关于教职工量化测评办法填写相关表册,及时提供考评材料。

2.民-主测评。根据测评办法,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班级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

3.综合评定。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方案,根据教职工履职尽责的情况,进行测评打分,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4.校内公示。对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的等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5.确定等次。对公示无异议者,按考核等次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校级干部、中层干部、村主任教师和群团负责人绩效考核方法和程序

1.校级干部、中层干部、村主任教师和群团负责人自评。撰写自评报告。

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对本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并进行民-意测评。

3.综合评价。

4.确定考核等次。

(三)班主任绩效考核方法和程序

班主任工作根据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采取过程性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方式,由学校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分块评价,每学期综合考核一次。

六、考核构成及等次的确定和运用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根据上级实施精神,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特点和管理实际,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采取绩效优先、差距适度、分块实施的原则,共分为四个板块:岗职奖励性绩效工资,质量奖励性绩效工资,成果奖励性绩效工资,超工作量工作津贴。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岗职奖励性绩效工资

岗职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用于在学校承担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生管理等岗位的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针对其在履职过程中工作质量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与奖励,并优先进行实施。包括四项内容:

(1)班主任工作津贴。严格《双溪小学班主任目标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依据考核得分按照3∶4∶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

(2)校级干部、中层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校级干部指学校书记、校长、副校长(其中,校长书记由教委考核);中层干部包括由县教委或镇教育管理中心正式任命的学校管理干部(含教导主任、总务主任等)

参照校长的考核办法,主要从学科教学、管理工作、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考核,按照不超过学校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4倍、1.2倍确定该校副校长、中层干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学校副校长的考核与县教委对学校支部书记、校长的考核挂钩,当校长考核为一等奖时,副校长按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4倍发放,校长考核为二等奖、三等奖时,分别按1.35倍、1.3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学校校级干部、中层干部的考核办法对中层干部进行考核打分,并将中干得分与学校教职工考核的一、二、三等奖得分进行对应(即中干考核得分在获得一等奖教职工的得分范围之内,就考评为一等奖,并以此类推),中层干部考核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按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2倍、1.15倍.1.1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3)岗位津贴。我校群团负责人、村小主任教师既承担了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又承担了很多其它管理工作,而且工作量各不相同,学校对这类管理人员的岗位津贴采取兼顾公平,量情而定的原则进行确定。(当他们的工作总量出现大变更的情况下发放办法应予调整。)群团负责人和村小主任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班主任津贴按照班主任考核办法考核进行发放,并按照群团负责人、村小主任教师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评分,将考核得分合并入教职工得分中确定等级,除按考核获得质量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并按考核等次每月发放工作津贴40元、30元、20元;群团负责人和村小主任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的,群团负责人根据考核等次每月发放岗位津贴130元、120元、110元,村小主任教师根据考核等次每月发放岗位津贴110元、100元、90元。学校网络管理人员除担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外,还应负责好学校网站的更新维护、全校的计算机及相关教仪设备的必要维修,按每月60元发放超工作量工作津贴。(以上津贴一年按10个月计算)教研组长每期发放50元工作津贴。

(4)骨干教师津贴

按照《中敖镇教育管理中心关于评选镇级骨干教师的意见》的规定,评为中敖镇骨干教师的每月发放工作津贴50元,并通过研究决定,评为县级骨干教师每月发放津贴70元,校级骨干教师每月发放津贴30元。

2.质量奖励性绩效工资

质量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用于对教职工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的考评和奖励。分别根据学校教师和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评分,然后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每个等次的人数按照4∶5∶1的比例分配(按四舍五入计算),相邻等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级差为100元。

3.成果奖励性绩效工资

成果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用于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获得各级各类表彰,在各类教育教学竞赛,教育科研,指导学生等专业活动中获奖、在县镇质量抽测中成绩显著等方面的奖励。

(1)各级各类获奖奖励

对教职工在各类教育教学竞赛,教育科研,指导学生等专业活动中获奖,以及获得各级表彰等奖励,学校每期根据种类和级别的情况,采取折合得分的办法进行统计,然后按照每分50元的标准发放奖金,具体按照附件1《双溪小学教职工获奖奖励办法》进行。

(2)质量抽测奖励

按照学校关于质量抽测的制度先行实施奖励。

4.超工作量津贴

学校根据本校平均课时确定教师的基本工作量,并对每名教职工定岗定责,结合实际确定学校每项工作的工作量。结合学校的出勤请假制度,对超过基本工作量的教职工发放超工作量津贴。对担负有辅导等其他工作的教职工发放其他工作津贴。由于小学毕业班抽测学科的教师担负着对小学阶段知识的系统复习工作,工作任务较为繁重,工作量会额外增加,从六年级上期开始每月对语文、数学任课教师发放超工作量津贴40元,其它考试学科教师每月发放超工作量津贴20元,每期按5个月计算,毕业班发放超工作量津贴后,进行系统复习增加的课时不再另计超工作量津贴。超工作量津贴、其他工作津贴在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提取,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标准。(原则上其它超工作量均按每课时5元的标准单独发放。加班、值班以人员实际上岗时间计算,不足一天的原则上每小时记1课时,满一天的每天计8课时。)

(二)绩效考核结果是分配绩效工资的主要依据,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由县人事、财政部门核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全县考核结束后兑现。

(三)要提高学校领导和教师绩效考核结果的利用效率,将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训培养、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四)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正当渠道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和县教委申诉。

(五)旷工及各种假期,受党纪、行政处分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的绩效工资计发等其它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严格按照(足教人[2015]14号)等精神执行。

中敖镇双溪中心小学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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