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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简介

时间:2022-11-17 01:32:39 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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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简介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概述

住房公积金政策知识简介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按照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2、为什么要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实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可以逐步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的筹资建设住房机制,加快住房建设速度,解决住房问题。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的根本意义在于它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有利于住房资金的 积累;有利于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加快住房建设。 通过住房公积金的长期积累,可以逐步增强职工购、建、大修住房的能力。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因此,所 有行政、企事业单位均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3、为什么说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住房资金的积累和周转?

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政府可以筹集一笔稳定的住房资金,加快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促进城镇居民住房困难的解决。通过 向个人提供政策性抵押贷款可以提高职工个人购建住房的支付能 力,又有利于住房资金的周转。

4、为什么说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促进住房建设?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从两个方面促进住房建设的,即从需求拉动方面,通过资金积累和贷款使个人具备购房能力,增强了住房 的有效需求;从供给推动方面,

通过住房公积金资金融通,为住 房建设提供资金。两者分别从需求和供给角度推动了住房的生产 和消费,促进了住房市场的繁荣,推动住房建设发展。

5、为什么说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

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由于住房公积金存储利率 相对较低,利用住房公积金积累发放的贷款利率也相对较低,这 样就为政策性抵押贷款提供了资金来源,同时也提高了职工贷款 的承受能力,可以鼓励职工利用贷款实现购房,有利于政策性抵 押贷款制度的建立。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

6、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有哪些?

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工作的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均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上述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

上述职工,含退养或下岗职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和非城镇户口的合同工,但不包括离退休职工和外籍职工。

7、在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可以进行转移?

当职工变动单位时,须由调出单位先办理调出手续,再由调入单位办理调入手续,其住房公积金本息随之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继续缴存。

当职工因故脱离工作单位,中断工资关系时,其公积金缴交随之中断,其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原单位名下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帐号不变。职工恢复工作时,如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则继续在原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如变动单位的,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才能继续缴存。

8、住房公积金有哪些优惠政策?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规定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职工按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免缴个人所得税。

9、住房公积金为什么归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是职工个人每月按规定从工资中扣除后缴存的部分,这部分属于职工工资,理应归职工个人所有,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为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这部分是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向工资货币化分配转换的部分,视同职工工资,也归职工个人所有。上述两部分构成的住房公积金,应缴存在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实行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10、离、退休职工为什么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需要解决住房困难的职工和家庭来说是 一种资金机制上的保障。而对于一部分暂时不需要解决住房困难 的职工和有住房公积金积累的离、退休职工来说,住房公积金是 养老金的补充,这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身所具有的两种机能。 因此,职工离、退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为了保障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养老的权益。如果职工离、退休后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话,将享受不到这笔资金养老保障的优越性,甚至会降低他们的生活水平,等职工去世拿这笔资金是没有意义的。 从另一个方面看,职工运用住房公积金购建住房,也就达到了解 决住房的目的,并从住房资产角度间接地保障了其养老的权益。因此,《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当职工离、退休时,其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本息一并提取,供养老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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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单位对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责任?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转化的需要,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因此,单位应当按时足额 地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另外,未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也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些单位的职工就不能享 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 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 比例或者补缴。

12、住房公积金的帐户开立时间有何规定?

新设立单位必须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 缴存登记,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单位录用职工,必须自正式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13、住房公积金缴交额如何计算?

单位、职工应分别按职工月工资总额一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计算到元,元以下单位见分见角进元;对有条件的单位,在规定缴交率的基础上,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可适当提高。 职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仍应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在其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单位为职工缴存和代扣的住房公积金,可采取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归集或用支票、汇票等方式送缴。 管理中心应当于收到住房公积金当日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单位应当对住房公积金单独建帐,及时登录职工个人住房公 积金缴存、变更、提取等情况。

14、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为什么免征个人所得税?

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具有一定收入水平以上的人实行的 一种税收调节政策,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是专项用于职工家庭解决自住住房的一种具有保障性的长期储金。国家规定对职工住房 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体现了政府对

个人自食其力解决住 房问题的鼓励和扶持,在客观上提高了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的经济 能力,与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是一致的。

15、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率?

住房公积金缴存率的确定,首先要考虑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其次要考虑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转换的需要;第三是考虑职工住房公积金积累与满足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的关系。目前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率最低比率为10%(单位5%,个人5%),今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捉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率也将相应提高。

16、如何确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于职工工资乘以公积金缴存率。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以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准。 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以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范围为依据。

三、住房公积金使用

17、哪些情况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取职工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未参加房改的、房款未交清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因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满两年未就业的;

(四)户口迁出新疆行政区域或者说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住房贷款本息的(归还最后一笔贷款本息);

(六)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8、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未参加房改的、房款未交清的)的支取条件?

1、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应提供预交房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当年土地管理部门土地使用证和城建规划部门的建筑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危房鉴定及相关证明。

3、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上级有关部门批准集资建房的文件、单位住房分配方案、预交购房款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集中统一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

4、建造抗震安居房的,提供城乡抗震安居工程申请表原件、复印件。

19、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支取条件?

1、贷款归还至最后一年,可以支取年度(7月1日)止定期部分公积金余额;

2、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贷款帐户余额表,加盖银行业务章。

20、因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满两年未就业的支取条件?

1、自动离职、退职、辞职、被解雇、下岗并已进入再就业中心管理,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下岗证、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部门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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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龄买断;开除公职的职工,停缴满两年后,其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可由本人提取,提供买断工龄及开除公职的相关证明。

21、户口迁出新疆行政区域或者说出境定居的支取条件?

1、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出境证明。

2、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调动工作关系调令。

22、离休或退休的支取条件?

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23、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支取条件?

提供医院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的户口销户证明。

24、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所需提供哪些资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手册;

3、个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4、 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并加盖财务印鉴;

5、单位基本户帐号;

6、购商品房的;提供开发商售房款银行帐号;

7、购房改房的;提供建设行政部门房款专户帐号;

8、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9、结婚证、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其他可证明夫妻关系的文件及复印件。

10、配偶住房公积金手册;

11、配偶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个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5、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办理程序?

1、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携带提取资料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核同意的,在《住房公积金支款申请书》上加盖印章。

2、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积金业务受理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划款通知单,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支款手续,受托银行以转帐形式付款。

26、住房公积金的用途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用于职工住房的消费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

27、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调整,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28、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

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对象,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是购房合同约定的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29、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1年;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相关证明及文件,且首付款比例不低30%银发[2017]61号;

5、同意办理住房抵押或中心认可的第三人提供担保;

6、本次所购房屋夫妻双方均未支取过住房公积金;

7、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个贷科咨询电话0998-2538938)

3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年限?

1、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付总价款的70%既购买单位自管现房,单位集资建房,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一般不得高于10万元,在市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一般不得高于6万元,在县、乡、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一般不得高于3万元。

2、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贷款数额还款能力借款人意愿和借款人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的情况确定,最长不超过15年,经中心认可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贷款期限不得高于5年。

31、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2份;

(二)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手册;

(三)借款人及配偶偿还能力证明材料;

(四)购买单位自管现房需提供:

1、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房屋所有权证(1年内);

3、已交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购买单位集资建房贷款需提供:

1、计委批文原件复印件3份;

2、施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3份;

3、设计平面图复印件3份;

4、加盖单位公章的房屋分配方案3份;

5、已交房款收据原件复印件3份;

6、所抵押的房产必须建到主体结构完工(期房抵押);

(六)购买经济适用房、商品房需提供:

1.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

2. 房屋所有权证(3个月内);

3. 已交房款收据原件复印件2份;

(七)自建住房贷款需提供:

1. 写明借款人姓名的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规划、城建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建筑许可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借款人将自筹资金存入银行的凭证;

凡夫妇一方户口在农村的,一般不得申请在城镇建造住宅,城镇个人建造住

宅,须由建造人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开具证明,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才准建造住宅.每人建筑面积一般不起过20平米(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

(八)翻建、大修住房贷款需提供:

1. 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城建、规划部门批准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建筑许可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借款人将自筹资金存入银行的凭证;

(九)在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自住住房贷款需提供:

1.加盖房产交易管理所公章的《房地产转让合同书》原件复印1份;

2.房屋所有权证;

3.有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2 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复印件2份;

(十)异地购买自住住房贷款需提供:

1.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1份;

2.已交房款收据原件复印件2份;

(十一)中心认可的第三人提供担保需提供:

保证人书面承诺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公积金手册,保证人必须亲自到委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

32、单位未按《条例》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管理中心有权责令限期补办;逾期拒不补办的,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33、单位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或者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具虚假证明的,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管理中心有权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4、职工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管理中心有权追回提取款项本息,并可以对提取人处以提取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35、职工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管理中心应当追回被骗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没收非法所得,并对骗取人处以被骗取贷款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6、职工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管理中心应当追回被骗取的款项本息,并对骗取人处以骗取金额一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7、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统一执行。

38、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照“个人存储、单位 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 公积金制度。

39、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管理原则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管理原则是“房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

40、为什么要设立专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不是财政预算资金,也不 同于银行的储蓄存款。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定向用于住房 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我市设立了专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中 心)负责住房公积金运作和管理。

41、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 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各项管理工作;管理受政府委托的其他房改 资金;执行房委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42、为什么管理中心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一)、这是由管理中心的性质决定的。管理中心是当地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受政府委托依法管理住房公积金的独立事业单位。由 于管理中心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 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工作,因此决定了管理中心必须实行 独立核算。

(二)、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提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促 进住房建设,促进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考虑到中低收入 家庭的经济承受力就必须对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采取“低进低 出”的原则,不能一味追求管理中心的经营效益即以盈利为目的。

(三)、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管理中心 通过运用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而产生的利息收入,除支付职工 正常的缴存利息、受托银行承办金融业务的手续费和管理中心的 人员经费外,未经房委会批准不得支付其他费用,独立核算的目 的在于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 作他用。

43、管理中心为什么要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开立个人帐户?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住房基金,管理中心要保证住房公积 金的支取和偿还,为详细记录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支 取和封存等变化情况,管理中心必须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开立个 人帐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可详细反

映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 况,方便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监督和查询,管理中心必 须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开立个人帐户,保障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 的权益。

44、住房公积金的帐户管理有什么规定?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消、解散等情形或者依法宣告破产 的,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办理变更或者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并办理职工住房 公积金帐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托管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包括职工调动、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等,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职工被重新录用时,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正式录用之日起三 十日内,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启封手续。

45、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按何渠道列支?

行政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 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46、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因严重亏损等原因,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困难的,可以向管理中心提出欠缴申请,经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报市房委会批准。企业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 要继续欠缴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单位经批准同意欠缴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继续向职工代扣住 房公积金。代扣的住房公积金应在发放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向管理 中心缴存,严禁挪作他用。

47、单位违反《条例》规定,将受到哪些相应的处罚?

单位未按《条例》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 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

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 心责令其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违反规定,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追回挪用的住房公积金;有 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入住房公积金;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8、为什么要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和个人查询系统?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由于住房公积金 的积累是长期的、稳定的,归集数额是逐年增加的,管理工作涉 及面广、业务量大、政策性强,建立信息系统是极为重要的。同 时为了全面地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职工个人、单位缴交住 房公积金和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制约和监督,切实维护缴交 人的合法权益,方便职工对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的统筹安排,建 立个人查询系统是十分必要的。这样才能逐步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电算化。

住房公积金相关知识介绍2017-02-21 18:43 | #2楼

1、公积金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换算,是按照有多少个月就换算多少个月,而非统一除以12个月的。例如您去年工作9个月,那么应当是9个月的工资累加后除以9为当年工资基数,该工资基数乘7%为每月个人工资扣除部分,单位补贴同等部分后,汇总为当年月应缴纳公积金额度。

2、个人缴纳部分应当从个人月收入中扣除,单位缴纳部分应当另行补贴。

3、如果对单位上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有异议,建议先与单位沟通,确实有问题的可申请信访投诉。各区县管理可以受理信访投诉业务。

4.缴存的比例每个单位不一样,因为可以避税,所以福利好的单位就按工资缴存50%都有,低的5%都有.

5.支取一般来讲都是买房的时候利用它来做月供,因为公积金有贷款利率优惠,月利率相差2.15厘,供很划算.

6.另外也可以支取用于买车和装修用途,但就是不可以利用它的优惠利率政策.

7.可以等退休的时候再支取,这是最不划算的做法.

8.支取时可凭购房合同或装修合同,申请书填好盖公章,本人及配偶带上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证明等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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