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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原名词解释整理

时间:2023-03-03 10:19:27 梓欣 名词解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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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词解释,即对专业名词的解释。简单来说,就是解释一个词语。名词是一个词语,意思是表示人或事物以及时间、方位等的词。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马原名词解释整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马原名词解释整理 篇1

  1、哲学:世界观的理论形态,或者说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

  2、世界观:对人与世界关系的根本看法、根本观点。

  3、方法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方法论与世界观是统一的,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方法论。

  4、哲学基本问题:存在和思维、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哲学基本问题有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思维和存在谁是第一性的问题,这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派别的依据;第二方面是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问题,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依据。

  5、唯物主义: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主张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哲学派别。唯物主义有三种历史形态: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机械唯物主义、现代辩证唯物主义。

  6、唯心主义:在哲学基本问题上,主张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哲学派别。唯心主义有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两种形式。

  7、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学说,无产阶级世界观的理论体系。

  8、一元论与二元论:对世界本原问题的不同回答而形成的哲学派别。认为世界本原是一个的是一元论哲学,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是一元论哲学。认为世界有物质和意识两个独立自存的本原的是二元论哲学。

  9、可知论与不可知论: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二个方面的不同回答而形成的哲学派别。凡认为思维和存在有同一性的哲学派别都属于可知论哲学,认为思维和存在没有同一性的哲学是不可知论哲学。

  10、物质: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物质的根本特征是客观实在性。

  11、运动:物质的存在方式,是标志物质世界一切事物和过程的变化的哲学范畴。

  12、时间:物质运动过程的持续性,它的特点是一维性或不可逆性,即时间只能沿着过去、现在、将来的方向进行。

  13、空间:运动着的物质的广延性,指事物的体积、形态、位置、距离和排列次序等。空间的特点是三维性,即任何物体都有长、宽、高三个方向。

  14、意识:自然界和社会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

  15、人工智能:又称机器思维,本质上是对人的思维的模拟。

  16、唯物主义一元论:凡是把世界万物的本原归于物质的,都是唯物主义一元论。

  17、唯心主义一元论:以不同形式把世界的本质归结为精神、意识的,是唯

  心主义一元论。

  18、主观能动性:又称自觉能动性,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有目的、有计划、积极主动的活动能力。主观能动性是人类特有的行为特征。

  19、实事求是:本义是指严谨好学、务求真谛的一种认真的治学态度。毛泽东对之作出马克思主义解释,并用之来概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即“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规律,“求”就是去研究。

  20、实践: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对象性活动。实践是人与世界关系的中介,是自在世界向人类世界转化的基础。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

  21、主体: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

  22、客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客观事物。

  23、自在世界:人产生前的自然界和人类实践活动尚未深入到的自然界。

  24、人类世界:又称属人世界,在人类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化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统一体。

  25、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学说,是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矛盾的观点来考察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法有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26、形而上学: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非矛盾的观点来考察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27、联系:事物或现象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

  28、发展:事物从低级向高级、从量变到质变的运动变化过程。发展的最本质含义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29、肯定:事物内部维持其存在的方面,即确定这一事物是它自身而不是别的事物的方面。

  30、否定:可以在三重意义上使用否定,一是否定的方面,即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或因素;二是否定的环节,即把事物的发展和联系统一起来的环节;三是否定的阶段,即否定之否定规律发展的第二阶段──从肯定到否定的阶段。

  31、辩证否定:又称“扬弃”,事物自身的否定,是事物本身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的统一,是新事物对旧事物既克服又保留。

  32、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表现为事物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量变是事物在度范围内的变化。

  33、质变: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表现为显著的变化,是事物连续性的中断。

  34、度:事物保持其质的稳定性的量的幅度,是事物质与量相统一的哲学范

  畴。区分事物质变和量变的标准,就是看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了度。

  35、规律:事物发展中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36、必然性和偶然性:揭示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过程中两种不同趋势的哲学范畴。必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合乎规律的、确定不移的趋势,是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37、现象和本质:揭示事物内在实质和外在表现之间关系的哲学范畴。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外在的表现。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本质是与必然性、规律性同等程度的哲学范畴。

  38、矛盾: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两个方面的对立和统一及其相互关系。

  39、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矛盾的同一性或统一性是指双方依存、相互贯通的联系和趋势,包括两个基本含义,第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即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以及相互转化的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的属性,体现着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斗争性作为哲学范畴包括自然界、社会、思维领域中的一切形式的差异、对立和斗争。

  40、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又称矛盾的共性,有两层含义,其—,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简言之,处处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的特殊性,又称矛盾的个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41、基本矛盾: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之始终并规定事物及其过程的本质的矛盾。

  42、主要矛盾:在许多矛盾构成的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主要矛盾即次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过程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43、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双方中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处于被支配地位的另一方面则是矛盾的非主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44、内因: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事物的内部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原因。坚持内因论也就把事物的运动发展看做是事物自我运动、自我发展。

  45、外因: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对立统一,即外部矛盾。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46、反映论: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根本观点。它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根本前提出发,明确指出客观世界是认识的源泉,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主观

  映象,人的认识内容是客观的,形式是主观的。反映论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路线”。

  47、能动的反映论:马克思主义反映论的根本特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之所以是能动的,是因为它把实践引入了认识论,把辩证法贯穿于认识过程。

  48、先验论: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根本特点。它从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的前提出发,把人的意识说成先天就有的东西,是先于物质、先于实践的东西,物质世界反而是这种意识的产物。先验论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路线”。

  49、感性认识:认识的初级阶段。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而产生的一种关于事物现象、事物外部联系、事物各个片面的认识。形象性和直接性是感性认识的特点。感性认识有三种形式,即感觉、知觉、表象。

  50、理性认识:认识发展的高级阶段。人们对感性认识材料进行抽象和概括而产生的一种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联系的认识。抽象性、间接性是理性认识的特点。理性认识有三种形式,即概念、判断、推理。

  51、真理: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52、客观真理:真理的客观性。有两重含义,一是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二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也是客观的。

  53、绝对真理:真理的绝对性。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任何真理都是客观的,这一点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二是人类的认识按其本性能够认识发展的物质世界,认识每前进一步就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一次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54、相对真理:真理的相对性指人的认识总是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因而总是有局限性的、不完全的。

  55、价值:客体以自身的属性满足主体需要的效用关系。价值是主体性和客观性的统一。

  56、社会存在:又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指构成社会生活的物质因素的总和,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其中,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是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生产方式则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是社会存在的根本内容。

  57、社会意识;指社会生活中的精神现象及其过程,包括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也包括社会心理与自发形成的风俗、习惯。

  58、神学历史观:指对社会历史进行了神化,认为“上帝”是主宰国家兴亡、民族兴衰的力量,否定社会的客观性,也否定了人的主体性,对社会的本质作神学目的论歪曲的社会历史观。

  59、唯心主义历史观:把社会精神化了,认为社会本质上是人的意志、意识

  活动的产物。唯心主义历史观看到了社会是有目的、有意志的人进行的活动这一特殊性,但它们夸大了这一特殊性,认为人的意志、意识决定社会的发展。

  60、自然主义历史观:指把社会的本质归结为自然条件,归结为社会所处的地理环境。没有看到自然条件既不能决定社会的本质,也不能成为决定社会制度及其变更的原因。

  61、生产方式: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物质资料的谋取方式,即物质生产具体的、历史的表现形式,它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体。

  62、生产力:标志人类改造自然的实际程度和实际能力的哲学范畴,是人类改造自然使其适应社会需要的物质力量。生产力由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三大要素构成,其中劳动资料中的生产工具是生产力发展程度的测量器和指示器,是生产力发展程度的主要标志和集中体现。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63、生产关系: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从静态上看,生产关系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产品分配关系所构成,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是生产关系的基础,从动态上看,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环节构成了生产关系,其中,生产这一环节居于主导地位。

  64、社会经济结构:又称经济基础,与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其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决定经济结构的性质。

  65、阶级:指特定经济结构中的人群共同体。阶级的划分是由人们在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和结成的不同关系决定的,区分阶级的根本标志,是看其同生产资料的关系,是否占有生产资料,是否占有其集团的劳动。

  66、社会政治结构:建立在经济结构之上的政治法律设施、政治法律制度及其相互关联的方式,包括政党、政权机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和关于政权的组织形式、立法、司法、宪法和规程等,其中,国家政权是核心。

  67、国家: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工具,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尽管国家也管理一些公共的社会事物,但其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68、上层建筑: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的政治、法律、宗教、艺术、道德、哲学等观点,以及同这些观点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等制度和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部门等设施。前者叫思想或观念上层建筑,后者叫政治上层建筑。

  69、社会文化结构:又称观念结构,指哲学、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观念、宗教、艺术等意识形式的联结方式。在阶级社会中,文化往往具有意识形态性。

  70、社会基本矛盾: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两对矛盾共

  同组成,社会基本矛盾决定着社会发展的形式、内容和方向。

  71、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及其变革的方向;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同时这种反作用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这一规律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表现出来。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

  72、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巨大的反作用,在二者的矛盾运动中,经济基础始终是决定的力量,上层建筑的反作用取决于并服从于经济基础的性质、水平和要求。

  73、社会形态:是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

  74、阶级斗争:利益根本对立的阶级之间的对立、冲突和斗争。阶级斗争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和特殊表现,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

  75、人民群众:在量上指大多数,在质上指对社会历史起推动作用的人们。人民群众是以劳动者为主体的大多数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76、生产力标准:指把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判断我们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准,作为判断我们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作为判断社会制度是否优越和进步的根本标准。

  77、群众观点: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观点,其基本内容是,坚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以及虚心向群众学习的观点。

  78、社会形态:一定生产力基础上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是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的统一体。

  79、人性:是指人所具有的特性和属性。归纳起来,人的本性主要有三个方面,即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精神属性。精神属性本质上属于人的社会属性,因此,可以把人性分为两个方面: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

  80、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81、人的价值:人对自身的意义,即人能够创造价值以满足人自身的需要。

  82、自由:就人的活动而言,自由表现为人的一种自主力、判断力和选择力,这种自由是相对制约人类行为的必然性而言的,在这个意义上,对必然的认识和世界的改造。

  83、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必然王国是指人被物化的社会关系支配即受物支配的社会状态;自由王国指人支配自己的社会关系即人支配物的社会状态。

  马原名词解释整理 篇2

  一、名词解释

  1、物质: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2、意识: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

  3、实践: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

  4、规律: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和稳定的联系。

  5、联系: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6、发展:发展是客观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无序到有序的前进的、上升性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二、问答

  1、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物质观及其理论意义?

  (1)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石。20世纪初,列宁对物质概念作了全面的科学的规定:“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是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上来把握物质的。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2)理论意义:

  ①坚持了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原则,坚持了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

  ②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

  ③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④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2、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发展的问题;

  (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3)对立统一规律还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

  深刻理解对立统一规律,对于从根本上懂得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3、如何理解“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

  (1)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

  (2)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基础,一切社会现象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找到最后的根源,才能得到最终的科学说明。

  ①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

  ②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

  ③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4、为什么说垄断并没有消除竞争?

  垄断不能消除竞争,反而使竞争变得更加复杂和剧烈。

  (1)垄断没有消除产生竞争的经济条件。垄断产生以后,不但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而且又促进商品经济继续发展,所以不可能消除竞争。

  (2)垄断必须通过竞争来维持。

  (3)社会生产是复杂多样的,任何垄断组织都不可能把包罗万象的社会生产都包下来。在垄断条件下,在垄断组织内容、垄断组织之间、垄断企业和非垄断企业之间、非垄断企业之间仍然存在着竞争。

  5、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第一种:国家所有并直接经营的企业,包括:满足国家机构自身需要的国有企业,提供公共产品的国有企业,高科技、高风险新兴工业部门中的国有企业和一般工业部门中的国有企业。

  第二种:国家与私人共有、合营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将一部分股份出售给私人,国家和私人共同投资开办合营企业,国有企业和私人企业合并,国有企业对私人企业进行参股和国有企业转由私人租赁或承包经营。

  第三种: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参与私人垄断资本的再生产过程,包括:国家作为商品和劳务的采购者,向私人垄断企业大量订货,为私人垄断企业提供了有保证的国家市场;国家通过各种形式的津贴和补助,直接、间接地资助私人垄断企业;国家通过社会福利开支,提高社会购买力,扩大消费需求,为私人垄断企业创造市场条件。

  第四种:宏观调节和微观规制。宏观调节主要是国家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经济手段,对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进行调节,以实现经济快速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的基本目标。微观规制则主要是国家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市场秩序,限制垄断,保护竞争,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6、联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实践,说明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的重要意义。

  (1)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存在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是指每一矛盾及其侧面各有特点,这是矛盾的个性。二者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矛盾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当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同时,矛盾的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在某种条件下,二者可以相互转化。

  (2)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是我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根据。“社会主义”体现了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包含了社会主义所固有的共同本质,是矛盾的普遍性;而“中国特色”则体现了中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义发展的特殊规律,是矛盾的特殊性。一方面,中国国情无论多么特殊,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另一方面,又必有考虑中国的国情,从而把两者结合起来。因此,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符合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哲学原理,是中国人民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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