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简介

时间:2022-03-30 21:37:05 考察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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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简介

  科举制(科举制度)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是一种社会智商、能力的培养、挑选、使用的社会性管理程序。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科举制度相关资料。

科举制度简介

  科举制度主要内容

  魏晋以来

  魏晋以来,均以“九品中正制”选拔、任用人材,由是导致门阀世族垄断朝政。隋代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打击门阀世袭,因此开始实行科举制,规定六品以下官吏须由尚书省吏部铨举,废除了传统的州郡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隋代的考试制度,除有秀才、明经科外,炀帝时又加了进士科;进士只试策,明经除试策外还试经。这两种科目都适应了一般士绅的要求,通过考试,即可入仕。由是就算是一般庶族寒门,只要有才就有机会跻身掌权的统治阶层中。

  唐朝继承和发展了这一制度,并使科举制逐渐完善,使我国科举制度进入鼎盛时期。唐朝科举制度分制科和常科两种取士方法。制科由皇帝临时下诏设科考试,以待“非常之才”。应试者可以是现任官吏,也可以是常科及第者,还可以是庶民百姓。唐太宗时扩大国学的规模,参加进士科考试的每年达千人以上,进士考中第一名的称为状元。武则天时亲自进行殿试,并增设武举。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考试的主要内容。科举制在唐朝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士人用功读书的风气盛行,科举制也促进了文学艺术的发展,尤其因为进士科重视考诗赋,大大有利于唐诗的繁荣。

  宋朝科举

  宋朝对科举制做了不少改革。宋太祖时正式建立殿试制度,即礼部考试后由皇帝在殿廷主持最高一级考试。考生在殿廷及第后,可直接授官。北宋时殿试第一名称榜首,第二、第三名称榜眼,一、二、三名都可称状元。南宋以后,改称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宋朝科举制基本上仍分制科和常科。常科考试分州府试、礼部试、殿试三级。州府试称解试,礼部试也称省试。

  元朝科举制度也分乡试、会试、御试三级,但将蒙古人、色目人和汉人、南人分开考试,并分别登榜。元朝科举考试重经义而轻诗赋。

  明清两代

  明清两代,科举制度变得十分严密,各种弊端也愈发严重。明清科举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学校与科举考试紧密结合,进学校成为参加科举考试的必由之路。考试程序分三级,即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一次,在各省举行,考生应先参加县试和府试,录取后再参加由中央派往各省的学道(或称学政、学台)所支持的院试,院试录取者称生员,俗称秀才。乡试逢子、卯、午、酉年举行。乡试录取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举人可于第二年进京参加中央举行的会试。会试由礼部主持,逢丑、辰、未、戌年的3月举行。会试录取者称贡士或进士,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殿试在会试后的同年4月21日举行。凡贡士均参加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分三甲录取。一甲三人称“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为“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为“同进士出身”,一甲第一名称状元,如果乡试、会试、殿试均考取第一名(解元、会元、状元),俗称“连中三元”。一甲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明清时期科举制的最大变化是考试内容和形式的变化。乡试和会试,专取《四书》《五经》命题,考生答题有固定的程式和一系列清规戒律。规定一篇文章在开始的破题、承题之后,必须有起讲、领题(入手)、提比(起股)、中比(中股)、后比(后股)、束比(束股)、落下等部分。在提比、中比、后比、束比的每一部分必须有两股两相排偶的文字,共计八股,所以这种严格的文体又称八股文。即“八股取士”。

  科举制的`确立有利于封建中央集权政治的选拔官吏。但随着封建统治的没落,科举制度的弊病也愈显明显。由于明清时期考试内容局限于儒家经典,考试形式的死记硬背,一切有用的知识都不涉及,把读书人的思想禁锢在孔孟之道之中,不但不能选拔有真才实学之士,而且束缚学术思想的发展,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1905年,推行学校教育,废除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丑、辰、未、戌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化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黄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主要来源于朱熹注解)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的工具,同时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科举制度的主要意义

  科举考试是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为选拔人才资源,而设置的一种考试制度,让读书人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学而优则仕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对于中国传统社会后半段的.政治运作和教育模式都具有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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