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自查报告

时间:2022-09-29 22:57:42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2018年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税务自查是企业防范税务风险、控制不必要的税收处罚事件发生的一种根本途径。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税务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阅读!

2018年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2018年税务自查报告范文篇1

  我公司于20XX年11月30日对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1月的账务进行了自查

  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纳税人名称: 哈尔滨哈*******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231200660218603

  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于东

  检查时限:20XX年1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

  经营地址:绥化市经济开发区88-9号

  主营:奇瑞品牌车辆销售 ,汽车配件、二手车经销,自营和代理商品、技术的进口业务

  负责人:马东

  二、流转税

  1、增值税:20XX年度我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647895.32元,上缴增值税205729.38元,其中包括缴纳20XX年度增值税41290.29元。20XX年度税负达到0.6%的标准,虽然没

  有达到全省平均税负0.63%,但与同行业相比处于较高的税负水平。通过对本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的账务进行自查,没有发现低开发票或者延期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故意逃税、漏税或者偷税的情况。

  2、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20XX年上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14401.06元,包括上年度城市维护建设税2890.32元。

  3、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上缴教育费附加6171.89 元,其中包括上年度教育附加1238.71元。

  4、地方教育费附加:我公司20XX年上缴地方教育费附加 2057.30元,其中包括上年度地方教育费412.90元。

  三、地方各税: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职工33 人,20XX年工资收入517884.00元,我公司20XX年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20XX年前10个月共缴纳个人所得税3804.66元。

  2、土地使用税:1200.00元

  四、发票使用情况:

  20X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568份发票。

  按发票的领购、保管、填开、取得等20XX年税务自查报告1方面认真仔细的进行了20XX年度的.发票使用情况自查,没有发现低于成本价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延期开发票的情况,也没有白条、收据、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等。

  哈尔滨*************公司

  20XX.11.30

  2018年税务自查报告范文篇2

  根据*地税直查(20XX)20XX号文件要求,我公司高度重视*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对企业所得税的此次稽查,成立专门的自查工作小组,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学习,采取了自查与聘请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专业人员协助相结合的方式,于20XX年7月13日-17日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本次自查的时间范围和涉及的税种范围

  本公司本次自查主要为20XX至20XX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情况。

  二、自查工作的原则

  1、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税收相关法规,对本公司20XX至20XX年度在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种进行彻底的清查,力求做到不疏忽、不遗漏。

  2、把握契机,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提前化解税务风险。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彻底清理违法及不规范涉税事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我公司税务基础管理工作,并改善我局税务管理工作的盲点弱点,提高我公司的税务工作管理水平。

  三、自查结果

  经过为期一周的自查工作,我公司20XX年—20XX年税务工作基本遵守国家相关税收及会计法律法规,依法申报缴纳各项税费。但工作当中难免存在疏漏,问题主要反映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属费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等。通过此次自查,我公司20XX年—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3,096.18元;其中: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80.76元;20XX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515.42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年分摊所

  属费用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4,580.76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

  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 13,881.1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13,881.10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4,580.76

  (1)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分摊所属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20XX年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13,881.10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第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将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分摊所属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881.10元。

  2、20XX年度

  我公司所得税自查问题主要反映在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面,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合计少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4,061.67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8,515.42元,具体调增事项明细如下:

  项目 金额

  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 14,061.67

  无须支付的应付款项 20,000.00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小计 34,061.67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8,515.42

  (1)购买无形资产直接费用化:我公司20XX年11月购入财务软件14,300.00元直接计入了当期费用,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084号文)的规定,应将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应调增应纳税务自查报告税所得额14,061.67元。

  (2)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公司无需支付的20XX年应付莱思软件公司20,000.00元, 软件公司现己合并,并且该公司一直未催收该笔款项,根据*地税直函[20XX]89号文中 “对于农电提成余额、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00元。

  附件:企业纳税情况自查表

  *省 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7月18日

  2018年税务自查报告范文篇3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二、拓宽发布渠道,提升信息质量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20XX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20XX年7月31日,共上报、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省政府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

  着力完善外部公开平台。认真做好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局地税频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网络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从优化公文处理流程入手,在公文处理环节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各处室在拟制公文时根据公文内容确定是否公开、公开时限及公开范围。公文正式发出后,由专人根据最终填报选项及时发布。同时,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人事任免、总结计划、法规制度等信息。截至7月31日,我局共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76条,向省政府报送信息公开目录33条,向国家税务总局地税频道报送信息126条。此外,我局还精心策划了省局领导在线访谈节目,由局领导在省政府网站上就房地产税收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实时交流。

  有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理解并支持税务部门工作,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今年,我局已多次与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播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政策电视片和广播节目。在《四川日报》、《中国税务报》、《四川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刊载文章38篇。

  充分利用其他公开途径。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处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实事求是编制了我局20XX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省政府网站上发布。每年及时向省档案局送交已公开的文件资料。

  三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监督检查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XX〕76号)要求,我局着力做好服务“两个加快”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地税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信息。在具体分类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比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划分标准,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例,已按规定程序圆满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失泄密事件。

  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切实做好监督考核。我局制定了《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了28位各行业代表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为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

  在、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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