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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标准化管理制度_仓库标准化管理制度规范

时间:2022-04-02 23:02:21 标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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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标准化管理制度_仓库标准化管理制度规范

  为了进一步提升库房的标准化管理,做到保管好,损耗少,节约费用,应制定规范的仓库标准化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仓库标准化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仓库标准化管理制度_仓库标准化管理制度规范

  仓库标准化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流基础管理,规范物资仓储管理标准,促进物流管理精细化,提高物流管理水平,降低物流管理成本,根据集团《中国网通物流管理实施办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有限公司各省(直辖市)分公司,有限公司总部及各直属单位的自有仓储库区的标准化管理。

  第三条 仓储管理是企业物流管理的基础组成部分,实行仓储标准化管理,准确提供存储物资信息,有利于支撑企业生产和辅助市场经营,是实现仓储服务和费用成本之间经济平衡的根本基础。

  第四条 仓储标准化管理是做好物资保管工作的必备条件,是保证物资质量完好、数量准确、快收快发的重要手段。仓储标准化管理包括仓储库区布局,仓储配套设备设施以及装卸、搬运,码放,保管,盘点,安全保卫等一系列相关行为的标准化管理。

  第二章 库区布局

  第五条 仓储库区的布局必须做到全面规划,因地因物制宜。应以“科学合理、节约适用、方便作业”为原则,仓库面积利用率不低于75%。按使用功能划分库内区域,以方便物资的收发操作和盘点保养;按经济节省的原则划分运输通道,以高效使用仓储空间,保证物资的快速装卸、搬运和收发;按物资类别属性划分码放位置,尽可能提高物资的`收发效率。

  第六条 仓库布局合理,图牌配备齐全,警示及引导标记明显。

  第七条 库区内环境整洁、道路通畅、标识明显,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张挂(岗位责任制、安全规定、作业流程等);设立库区平面示意图,明示办公区、作业区、储存区、待收待发区、大小通道和方向指示。

  第八条 物资排列规范,做到库区有编号、架位有标牌,库房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第九条 库区的布局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有完整的经消防安全部门验收合格的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设施。

  第十条 库容库貌整洁,库区做到日清理、月清扫,经常检查和维护库区环境。

  第三章 配套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 仓储配套设备设施应根据存储物资的特性相应配备。存储大型设备或器材,应配有吊装设备,以便于装卸搬运;存储有温控要求的物资,应配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供暖装置,以保证物资质量的安全。

  第十二条 仓储配套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制度。各省采购与物流部门应根据自有库区仓储规模的大小和分布情况,配备所需的设备,采取分级管理,由专人负责,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储运业务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 装卸与搬运

  第十三条 物资进、出库的装卸、搬运、移动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使用人工或机械设备(包括吊车、叉车、铲车、自动升降机等)进行操作,大宗货物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托盘货物装载方式。

  第十四条 装卸作业时,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按劳动作业安全防护标准着装,严格执行物资搬运、装卸、铲吊以及危险品防护操作规程,按照包装标志明示要求进行操作,搬运时要尽量保持物资水平状态,轻拿轻放,确保人身、物资和机具安全。装车的同时要考虑卸车的方便,装卸任务完成后要及时清扫现场,检查有无丢失的工具和物品。

  第五章 物资码放

  第十五条 物资码放要根据物资特性、自然因素、外部环境的要求,做到科学分类,合理码放,妥善保养。

  第十六条 专业化物资码放标准

  (一) 分类:不同品种、规格、型号的物资分开码放;

  (二) 固定:码放稳定、不偏不倚、不歪不斜;

  (三) 定量:码放单位(垛、层、行、包)力争整数,尽量采用五五式码垛法、托盘式码垛法,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

  (四) 整洁:码放成行成线、标志清晰、无杂物积尘;

  (五) 方便:码放要易于搬运、装卸、检查、操作;

  (六) 节约:节省库位、人力、物力、财力;

  (七) 规矩:距墙0.3米、距地0.1米、距顶0.5米、垛距0.5米、架距0.6米、小作业通道0.8米、大作业通道1.5米、机械通道2.5米、排水畅通、垫物平实。

  第十七条 物资的码放要面向通道,分层摆码,以方便物资在仓库内的移动、存放和取出,保证操作作业的安全性,防止物资在搬运、装卸过程中受损。

  第十八条 仓库物资的排列走向应由左到右、由前到后,按顺时针方向摆放各类物资;相同类型不同规格的物资应由小到大,位牌所列物资应是上管下、左管右、前管后。

  第十九条 包装标准化的物资宜码放在托盘或货架上,包装非标准化的物资应对应于其形状规则选择不同码放方式,或通过将其装入特殊的保管设备中使其在包装上标准化。

  第二十条 物资码放必须防潮湿、通风,在码放物资时须使用衬垫材料(枕木、木板、钢板等)进行地面铺垫。对于露天存放的物资,应及时进行苫盖,以防止阳光、雨雪、风沙、尘土等对物资形成侵蚀、损害。

  第二十一条 物资存储位置必须设有标牌,明确标示物资的名称、规格、库区货位、计量单位、新旧程度、入库时间、供应商名称、保管人员等信息(专用物资注明使用方向),拴挂在货架上或摆放在货垛正面明显的位置,以方便物资的盘核、保养与发放。

  第二十二条 专项物资(拆旧物资、报废物资、暂存物资和防汛救灾物资)应依照其使用特性单独划分专区进行码放。

  仓库标准化管理制度篇2

  为了进一步提升库房的标准化管理,采用科学化、人性化的方法,做到保管好,损耗少,节约费用,保证库房成品的出库质量,提高产品的形象特制度本管理制度。

  一、成品入库

  产成品入库时,首先确定库房内是否做好防潮,没有做防潮的情况下不能存放产品,产品入库必须按照其相关要求,有序码放,不得私自改动存放要求,如因入库时不按照相关要求导致的损失,将按照产品原价值的60%给于责任人处罚。

  二、成品摆放

  所有成品入库必须按照要求摆放,干粉类每躲按照15或20层摆放、涂料类按照每躲4或5层摆放整齐,不可乱放或者随意改动。保证产品外包装干净,不合格产品坚决不能存入成品库房。如有特殊情况请在产品上标注,以免误拿导致的产品投入市场造成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不按照上述相关要求存放出现问题,导致的经济损失按照经济损失的50%给于责任人处罚。

  三、退货入库

  退回产品入库时,干粉类按照退回产品在前,生产产品在后的摆放要求存放。保证退回产品二次进入市场后不影响销售,涂料类(基色)存放与干粉类相同,其他定制产品如:真石漆、调色后的乳胶漆等产品。均不给于入库,特殊情况必须有总经理签字方可入库,如退回产品没有按照以上要求入库,带来的损失将按照产品的出厂价格给于责任人处罚。

  四、产品出库

  成品出库时必须有产品销售单(出库联),库管亲自监督领货,如果没有产品销售单,私自进库房拿货发现后给于当事人登记,当月盘点所亏损产品全部按照出库价给于当事人处罚。

  五、库房卫生

  成品库卫生区域均有库管管理,库管按照每日或者每三日对库房地面,产品外包装灰尘给于清理,保证库房卫生及成品干净整洁。

  六、奖励机制

  如有自然灾害和未考虑周全的事宜,库房管理员或其他人员做出相关解决方案,发现并及时处理情况,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公司将按照当事人贡献大小给于50—500元作为鼓励。

  七、 其他

  本制度并非全部完善,从即日起暂行,日后想到再逐一登记完善。

  仓库标准化管理制度篇3

  第一条 物资仓储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一项基础工作,为减少库存积压,提高资金周转率,实行精细化管理,实现仓库管理标准化,推行编码、定置、标识、看板四项技术应用,提高物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使用于仓库管理工作。

  第三条 部门及人员职责

  1、公司采购员负责物品的采购工作;

  2、仓库管理员负责物品验收、入仓、领用手续的办理及库存物品的保管;

  3、公司财务会计负责物品的核算;

  4、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仓库管理工作的监督;

  第二章 仓库标准化管理要点

  第四条 仓库管理必须做到:“一明”、“二齐”、“三清”和“四号定位”:一明:每个保管应明确自己所负责的库房的'整体责任;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 库房内外严禁吸烟,禁止明火,禁烟、禁火标识应设置于库房显眼位置;

  第七条 合理配置安全保卫人员,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犬防相结合,各种防范措施到位,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场地照明设备完备,确保库区安全;

  第八条 加强供用电管理,电气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第九条 库房、门窗开启灵活,关闭严密,符合通风、防潮、防火要求,露天场地排水畅通无积水;

  第十条 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相关管理制度张贴于明显位置,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第十一条 遇到紧急情况如失火及突发性天灾时应及时联络值班领导,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四章 物资定置摆放

  第十二条 物资必须按类别分库、分区、储存、摆放,化工危险品应设专库专人保管;

  第十三条 设置货位示意图板、悬挂材料标签、库存物资资金动态图、物资摆放平面图、物资验收制度、物资保管保养制度、物资发放制度、仓库安全防火制度等;

  第十四条 入库物资必须有物资编码、货位编码,货架摆放物资执行四号定位,地板摆放物资位置按顺序号、货位号,每件物资要有材料卡;

  第十五条 物资摆放做到“三条线”:物资堆码一条线,标签悬挂一条线,货架摆放一条线;

  第十六条 库存物资做到帐、卡、物、资金四对口;

  第十七条 库房设置待验区、退货区。

  第五章 物资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验收依据:物资需求计划计划、合同到位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矿用电气设备必须有矿用生产许可证、煤安证等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验收期限:

  (1)一般物资:随到随验收,当日内办理完入库手续;

  (2)大型设备及配套在货到齐全后,至少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入库手续;

  (3)铁路专用线到货验收、随到随验收;

  第二十条 验收内容:核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合格证、随机配件、使用说明书,检测检验报告、矿用设备必须有煤矿生产许可证、煤安证、防爆标志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入库物资验收误差必须控制在国家规定允许误差的范围之内,负责按实收数量办理入库;

  第二十二条 验收单填写:内容完整,准确无涂改,签证齐全;

  第二十三条 建账签卡:认真填写到货登记,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十四条 待验物资要单独存放待验区;

  第二十五条 验收时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第二十六条 验收资料: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到货清单、验收报告及煤矿生产许可证,要妥善保管,分类存放,按月装订。

  第六章 出库发放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库房主管或业务主管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第二十八条 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第二十九条 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第三十条 杜绝白条发货,特殊情况三日内补办手续;

  第三十一条 物资出库做到“八准确”:即时间、用货单位、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准确; 第三十二条 所有出库物资必须经业务员、业务负责人、保管员、库房负责人签字,交由库房保卫人员进行检查核实后方可出库;

  第三十三条 出库单据按月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第七章 物资的保管保养

  第三十四条 做好物资的标识管理,包括产品标识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保证“帐、卡、物、资金”四对口,严防误用;

  第三十五条 露天存放物资要摆放整齐,无杂草、无积水,上盖下垫,及时发放;

  第三十六条 库房内部应做到地面、墙壁、门窗、货架、货物等无灰尘杂物、无虫鼠害、无蜘蛛网、无积水、无污垢;

  第三十七条 货物摆放做到“五五摆放”:五五成方、五五成行、五五成包、五五成串、钢材砌放一头齐;

  第三十八条 有保质期或特殊要求的物资要设标志定期检查,保证质量完好;

  第三十九条 对有贮存期限要求的物资,按时检查库存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苗头。对超期物资标志待处理标识及时开具送验单交品质部重新验证,验证符合要求的标志合格品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标志“不合格品”识移交废品库。并作好记录。

  第八章 物资盘点 第四十条 物资盘点以年终盘点、定期盘点、永续盘点三种形式进行;

  第四十一条 各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对仓库进行两次定期盘点,上半年1次,年终1次;

  第四十二条 各库保管员要坚持永续盘点,有动必查,保证帐、卡、物相符;

  第四十三条 对盘点查出的盈亏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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