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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勤规章制度条款

时间:2022-10-26 13:18:20 艳盈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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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勤规章制度有关条款(通用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事考勤规章制度条款,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有关条款(通用10篇)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条款 篇1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明确员工工作及休息时间、公司所有员工实行上、下班在考勤机上打卡的制度,考勤结果将作为员工职位和薪金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所有员工上班时须正确穿着制服、在换上工作服后再打卡,下班时先打卡后换工作服。

  第三条:严禁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为打卡、伪造及修改考勤记录,任何代替他人打卡或要求他人代为打卡员工每人次罚款20元,任何人伪造及修改考勤记录每次罚款20元,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四条:考勤卡为公司计算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公司以打卡为依据进行考勤,任何员工未打卡或迟、早打卡均按第五条规定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并按第五条规定处罚。

  第五条:员工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时,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

  上班迟到三十分钟(不含三十分钟)以内者,扣除一小时工资;

  上班迟到三十分钟至二小时(不含二小时)者,扣除半日工资;

  二小时以上者,扣除半日工资外,按旷工半日进行处罚并视时间长短及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早退:

  下班时间十五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者将被扣除一小时工资。

  下班时间提前超过十五分钟不超过二小时者,均以旷工半日论,并扣除半日工资。

  下班时间提前超过十五分钟者并视时间长短及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六条: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离岗位的员工均以旷工处罚。

  第七条: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将受到一次书面警告。

  第八条:公司所有员工在没有得到店长及以上级别人员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换班或代班。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公司商场防损员或现场临时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在指定的范围内坚持工作,直到有人接替并经店长及以上级别人员批准才可离开岗位,否则给予视情况给予罚款20—50元。

  第十条:未经店长及以上级别人员的批准,任何员工不得擅离职守。如需在工作时间外出,任何员工须填"出门申请单",经店长或现场管理人员签字后并打卡,返回商场也须打卡、因公务无法打卡或签到者除外。

  第十一条:若员工忘记打卡,必须及时向店长或管理人员说明情况,由店长或管理人员在考勤卡上签名并说明理由,否则按上述第四条处理。

  第十二条:商场员工一个月不得遗忘打卡超过二次,第三次起第次给予处罚10元,因公务无法打卡或签到者除外。

  第十三条:对严格执行公司上、下班打卡制度并全勤的员工(除管理人员外)每月奖励30元。

  第十四条:以上制度之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变动,员工执行修改变动的的人事考勤制度。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条款 篇2

  一、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制度:考勤缺卡、迟到打卡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不按照公司规定参加公司组织集体活动(周例会、大扫除等)考核当月绩效工资20元/次。

  2.工作时间:白班客房服务员班次时间为:上午9:30--12:30;下午13:30--18:30;每周公休为每周二、周四下午。

  夜班客房服务员班次时间为每天18:30--次日早8:30;每周公休时间为每周三。

  3.岗位考核制度:如有客人投诉,第一责任人考核当月绩效工资10-50元。抽查房间卫生标准不合格,考核当月绩效工资5-10元/项。

  二、提成奖励制度

  白班保底任务4间/天,完成当日保底任务后每打扫一间客房提成3元/间。

  夜班保底任务2间/天,完成当日保底任务后每打扫一间客房提成5元/间。

  由各人开发新客当晚入住提成10元/间。

  三、薪酬标准

  基本工资为税后实发不可缺少部分,岗位技能工资为岗位业务绩效考核部分,考核办法参照本制度。

  1.客房服务员白班工资:基本工资为1900/月,岗位技能工资200元,全勤奖金200元,合计为2300元,其中有10%的工资作为绩效考核的.工资;

  2.客房服务员夜班工资:基本工资为1900/月,岗位技能工资200元,全勤奖金100元,合计为2200元其中有10%的工资作为绩效考核的工资;

  3.兼职人员工资为1000/月,其中有10%的工资作为绩效考核的工资;

  4.本规定从20xx年7月10日起执行。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条款 篇3

  一、厨房考勤制度

  1、厨房部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打考勤,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组长或厨师长报到或总体点名。

  3、根据厨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厨师留下,不加班的厨师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地。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场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二、厨房着装制度

  1、上班时需穿戴工作服帽,在规定位置佩戴工号牌或工作证。服装要干净,整洁、工作时间不得裸背敞胸、穿便装和怪服。

  2、上班时间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水鞋、凉鞋。

  3、工作服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用其它饰物代替纽扣。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作业区域之外的地点,禁止着工装进入前厅。

  5、必须按规定围腰系带操作,不得拖曳。

  三、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地面天花板、墙璧、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蜜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3、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5、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定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

  6、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冷藏室应配备脱臭剂.

  7、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8、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10、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区域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1、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12、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清洁完毕,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13、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亦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充电器,报纸,杂志等。

  15、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四食品原料管理与验收制度

  1、根据酒店厨房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先后程序不分,先入库房原料搁置不用。

  2、高档原料派专人保管,严格按量使用。其它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

  3、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制作本酒店供应菜品,杜绝任何原料浪费行为。

  4、不得使用霉变,有异味等一切变质的烹饪原料。对原料做到先入先出,随时检查。

  5、不得将腐败变质的菜品和食品提供给客人。

  6、不许乱拿、乱吃、乱做厨房的一切食品。处理变质原料,需经批准。

  7、严格履行原料进入,原料烹制和菜品供应程序,确保酒店菜品操作流程正常运转,做到不见单,厨房不出菜的原则。

  8、验收人员必须以企业利益为重,坚持原则,秉公验收,不图私利。

  五、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

  1、对厨房各项工作实行分级检查制,对各厨房进行不定期,不定点、不定项的抽查;总厨、厨师长、组长、厨房员工。

  2、检查内容包括店规、店纪、厨房考勤、着装、岗位职责、设备使用和维护、食品储藏、菜肴质量、出菜制度及速度、原材料节约及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等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正常生产运转情况。

  3、各项内容的检查可分别或同时进行。

  卫生检查:每日一次,包括食品卫生、日常卫生、计划卫生;

  纪律检查:每月一次,包括厨房纪律,考勤考核,店规店纪;

  设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包括设备使用、维护安全工作;

  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包括储藏、职责出品制度、质量及速度。

  每日例查:每日二次,包括餐前、后工作过程,个人及其它卫生。

  4、检查人员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不良现象,依据情节,做出适当的处理,并有权督促当事人立即改已或在规定期内改正。

  5、属于个人包干范围或岗位职责内的差错,追究个人的责任;属于部门,的差错,则追究其负责人员的责任,同时采取相应的经济处罚措施。

  6、对于屡犯同类错误,或要求在限期内改进而未做到者,应加重处罚,直到辞退。

  7、检查人员应认真负责,一视同仁,公正办事。每次参加检查的人员,对时间、内容和结果应做书面记录备案,检查结果应及时与部门和个人利益挂钩。

  六、厨房值班交接班制度

  1、根据工作需要,组长有权安排本组各岗人员值班。

  2、接班人员必须提前抵达工作岗位,保证准点接班。

  3、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详细交代交接事宜,并填写交接班日志,方可离岗。

  4、接班人员必须认真核对交接班日志,确认并落实交班内容。

  5、值班人员应自觉完成交代的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值班、接班人员应保证值班、接班期间的菜点正常出品。

  7、值班、接班人员要妥善处理和保藏剩余食品及原料,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8、值班、接班人员下班时要写好交接班日志,不得在上面乱画,及时关闭能源开关,锁好门窗交钥匙。

  9、厨师长无定时检查值班交接记录。

  6、所有会议发言应简明扼要,直截了当,节约时间。

  7、与会人员应集中精力开会,不办理与会议无关事宜。

  8、会议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另作处理,由专人跟办,不应费时讨论,不可纠缠不休。

  9、会议未形成决定的方案或未被通过的提议,应自觉保留,会后不乱议论,会上决定之事项,厨房各岗位必须自觉贯彻执行,其结果应主动报上。

  七、厨房防火安全制度

  厨房引起火灾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积易燃油脂,煤气炉未及时关闭,煤气漏气,电器设备未及时切断,电源或超负荷用电,炼油时无人值守等。

  1、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2、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各种电器设备在不用时或用完后切断电源。

  4、易燃物贮藏应远离热源。

  5、每天清洗净残油脂。

  7、炼油时应专人看管,烤食物时不能着火。

  8、煮锅或炸锅不能超容量或超温度使用。

  9、每天清洗干净炉罩炉灶,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抽油烟机滤网。

  10、下班关闭完能源开关。

  11、厨房消防措施齐全、有效。

  12、全体人员掌握处理意外事故的最初控制方法和报警方法。

  八、厨房设备及用具管理制度

  1、厨房所有设备、设施、用具实行文明操作,按规范标准操作与管理。

  2、对厨房所有设备、制定的保养维护措施,人人遵守。

  3、厨房内一切个人使用器具,由专人妥善保管,使用及维护。

  4、厨房内共用器具,使用后放回规定的位置,不得擅自改变,同时加强保养和正常使用。

  5、厨房内一切特殊工具,如雕刻、花嘴等工具,由专人保管存放,借用时做记录,归还时要点数和检查质量。

  6、厨房内用具以旧换新,并需办理相关手续。

  7、厨房一切用具、餐具(包括零部件)不准私自带出。

  8、厨房一切用具、餐具应轻拿轻放,避免人为损坏。

  9、厨房内用具,使用人有责任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因不遵守操作规程和厨房纪律造成设备工具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

  10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凡设备损坏后,须经维修人员检查,能修则修,不能修需更换者,应向厨师长报告审查批准。

  九、厨房奖惩制度

  根据餐厅规定,结合厨房具体情况,对厨房各岗位员工符合奖惩条件者进行内部奖惩: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参加世界、国家、省等举办的烹饪大赛,成绩优异者。

  2、忠于职守,全年出满勤,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宾客多次表扬者。

  3、为厨房生产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产生及大效益者。

  4、在厨房生产中及时消除较大事故隐患者。

  5、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

  6、卫生工作一贯表现突出,为大家公认者。

  7、节约用料,综合利用率成绩突出者。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惩处:

  1、违反厨房纪律,不听劝阻者,殴打他人者。

  2、不服从分配,影响厨房生产者。

  3、工作粗心,引起顾客对厨房工作或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

  4、弄虚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同事间的工作关系者。

  5、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

  6、不按操作规程生产,引起较大责任事故者。

  7、不按时清理原料,造成变质变味者。

  (三)、以上奖惩条例的实施,以事实为依据,根据具体情况,由厨师长提议,总厨审定具体奖惩方法和范围,贡献卓越或错误情节严重者,则报餐厅老总按员工守则及其他规定进行处理。

  十、厨房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一)、考核的原则

  1、考核工作是一项常规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行政总厨应协同人事部门做好对员工的考核,使之程序化,制度化。

  2、对被考核员工的工作表现要有充分的了解,在考核前应认真做好准备,搜集其上次考评以来的工作表现记录,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使被考员工口服心服。

  3、工作认真细致,实是求事,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4、考核中,考核人员与被考核人员应当面交换意见,应选择一个不受外界干扰的安静环境,使考核双方能坦诚交谈,以便提高考核效果。

  5、在客观公正的`考评基础上,根据每一员工的业绩与表现,将其考核的结果与对员工的合理使用和报酬待遇结合起来,以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考核的内容

  1、素质。包括员工是否有上述心,是否忠于本职工作及其可信赖程度;还包括员工组织性、纪律性、职业道德、个人卫生与仪容仪表等环节。

  2、能力。根据员工的不同工种、岗位、对其管理能力、业务能力作为分类考核。

  3、态度。主要指员工的事业心和工作态度,包括纪律、出勤情况,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等。

  4、绩效。主要考核员工对酒楼所做出的贡献与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及质量诸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方法

  1、个人总结法:由被考人对本人的综合表现以书面总结的形式作自我签定。

  2、班组评议法:由所在班组同事有组织有准备、背对背地讨论评议进行考核的办法。

  3、业务操作考核:由总厨或厨师长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它包括综合业务操作考核和岗位业务操作考核。

  十一、厨房员工的调岗与晋升管理制度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员工进行调岗或将其提升到高一级的职位工作。

  2、所有员工均有被提升的机会。升职主要根据该员工本人的工作表现、业务掌握的熟练程度以及职位是否空缺。升职后前三个月属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符合职能要求,则正式委任该职。

  3、员工被提升后,若因工作不能胜任或犯有过失,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做出降职或免职决定。

  4、因工作需要,由总厨和人事决定员工转调,员工必须服从,但应事先征求厨师长同意。

  十二、厨房纪律

  1、厨房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签到签退、并应准备充分时间要换制服,以便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严禁员工替代他人打卡,严格考勤。

  3、服从上级领导,认真按规定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4、厨房员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坐在案板及工作台上。

  5、为保证清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时间不得在非吸烟区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聊天。

  6、工作时间需穿整洁、大方、得体的工作服,围裙、工作帽、男员工不可留长发。

  7、工作时应在指定位置佩带工号牌或工作证。

  8、厨房内严禁吃、拿食物或物品,不得擅自将厨房食品交与他人,不得借口食物变质而丢掉。严禁人为浪费。食物变质后应登记。

  9、厨房为生产重地,没有经厨师长同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具体由各区域组长负责执行。

  10、厨房员工不得接受供货商的馈赠。

  11、自觉养成卫生习惯,保持工作岗位及卫生包干区的卫生整洁。

  12、严格执行厨房内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十三、厨房处罚评分标准

  1、迟到、早退每分钟处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2、工作衣帽不整洁、工号牌位置不正确、不服从领导安排,每次5元。

  3、厨房各岗位卫生分担区不整洁,经指出仍不净者,组长处罚10元,责任人处罚20元。

  4、下班时,各岗位做好剩余菜品、原料的存贮,如因存贮不善造成菜品变质、变味、按成本价赔偿。

  5、偷吃、偷拿厨房食品原料者,双倍赔偿并处20元。

  6、工作态度不端正,因自身情绪造成客人对菜肴严重投诉者,买单并处20元。

  7、厨师责任心不强,造成汤锅水烧干,菜肴炖枯,蒸笼食品蒸过了、菜品蒸烂了、米饭煮糊了、原料贮存不当造成厨房成本增大者,责任人赔偿损失并罚20元。

  8、工作粗心,引起客人对厨房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处罚10元

  9、弄虚做假或搬弄是非,制造予盾,拉帮结派、影响同事间的关系者、给予开除。

  10、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按价赔偿。

  11、厨师将过期变质食物加工出售,造成客人食物中毒者,承担民事责任并罚20元。

  12、欧打他人者,开除并处罚50元。

  13、违反厨房所有规章及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开除或处罚。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条款 篇4

  为了适应学校各项工作的需要,加强岗位职责制,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教师的.职责心与职责感,提高工作效率,发放好考勤津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勤细则。

  一、考勤项目

  对到校、办公、上课、教职工例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务必按时到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办公制度、上课等各种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旷教,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语,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活动。

  三、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全镇统一制定。

  2、上课:上课铃响进教室到下课铃响。

  3、会议:各种会议的开始到结束。

  4、值日教师提前40分钟、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学延至学生离校。

  四、考勤办法

  1、坐班考勤实行指纹签到。

  2、每月月底由教务处将考勤状况汇总。

  五、考勤界定

  1、请假规定

  (1)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探亲,按事假处理。

  (2)教职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内,持请假条,经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报请中心学校。一周以上一个月内由教体局组织人事科审批,超过一个月的由局长审批。(病假需带给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3)丧假三天,给假范围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4)教职工因私事请假的,按事假处理。请假务必经领导同意方可,事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5)请假务必自己安排好假期内的上课并报教务处批准,

  (6)急病或重大特殊状况可例外,但返校后务必说明理由,并补办请假手续。

  (7)教职工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培训、考察和学习的按公假处理。

  (8)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2、凡属下列状况之一者按旷工或旷课处理:

  (1)教师调课需经教导处批准,如私自调课视为旷课;

  (2)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5)工作不服从分配,虽然到校但没有履行具体工作职责者。

  (6)迟到、早退,不说明事由,2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7)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均视为旷工。

  (8)坐班时间,如果领导查班不在,视同旷课。

  六、考勤奖惩

  1、每月满勤奖25分。

  2、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离堂扣1分。

  3、教师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指无课老师),累加计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时扣除课时费,类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时扣除课时费,类推(需出示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6、代课费为课时费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职工弄虚作假,不按实签,一经查实则扣除全月考勤奖并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师德扣分。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条款 篇5

  一、作息制度

  1、教职工务必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不得脱岗,更不得旷工。

  2、行管人员(干部、干事、教辅后勤保障人员)、班主任实行刚性坐班制,机电部和电子商旅部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综合部教师实行半天坐班制,综合部设立满勤奖,每月满勤奖150元/人。

  3、实行刚性坐班制行管人员上午7:45-10:45时、下午预备铃至放学时坐班,班主任上下班与走读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岗位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实行弹性坐班制的教师,工作日不得离开本区及市区,需离开本区及市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4、实行坐班制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内的,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批准,学校备案,能够迟上班半小时,早下班半小时。

  5、6:00至21:00之间移动电话务必持续畅通。

  二、群众活动制度

  1、群众活动指学校召开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党群组织活动,部门安排的会议,学科、专业教研活动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重大活动等。

  2、凡群众活动务必严格考勤。未经批准中途退场者,视为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务必向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请假。

  三、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请假的,均应事先按规定书面请假,填写请假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2、上班期间,教职工因公外出,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由分管校长批准。

  3、病假2天以上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因病、因事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作旷工论处。

  4、经审批的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参加函授进修的专任教师,务必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调课手续,返校后补上所缺课程,不扣课时津贴。参加函授、进修的行管人员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并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结果处理

  1、上下班考勤: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考勤,各处室部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第一职责人。

  2、群众活动考勤:活动的组织部门负责,并汇总公告,学校办公室负责督查。

  3、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教职工,按必须标准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及行政处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评优评先方面体现。

  (1)行管人员和班主任上下班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100元。教师上课迟到每次扣发200元、提前下课每次扣发200元。群众活动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200元。

  (2)行管人员和班主任旷工半天扣发200元,旷工一天扣发300元。教职工群众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发200元。教师每旷课1节扣发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一天扣发20元,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事假每一天扣发30元,累计事假1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

  (4)寻衅闹事、吵架斗殴影响恶劣者,除按有关规定行政处理外,扣发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5)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酿成治安事件、财产损失或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条款 篇6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群众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

  一、请假制度: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经校委会研究,本学期对教师事假、病假、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及相应待遇作如下规定:

  1、本考勤办法实行月统计制,一月一公布,一学期一汇总。一学期请假15节之内(含15节)每节扣0.1分,超过15节,每节扣考勤分0.2分,计入教师综合考评。

  2、迟到、空堂和旷工: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工作,也未履行请假手续者,在15分钟之内为迟到,15分钟之外至40分钟为旷工,时间在40分钟以上则累加。迟到一次记事假1节,旷工1节记事假3节,且因旷工造成的事故全部由个人承担。上课期间无故离开教室,记事假1节,超过15分钟记为空堂,空堂按教育局文件处理,且因空堂造成的事故由个人承担。

  3、事假:无特殊状况不要请假,务必请假者,需事先把个人负责的.工作协调好以后,方可请假,否则以旷(误)课论处。教职工确因事请假的,向学校提出请假。电话请假时,7节(含7节)以下向副校长室请假,7节以上向校长请假,回校后务必补办请假手续;校内请假3节以内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3节以上须到副校长室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请假(未履行手续而擅自休假者,以旷工计)。3天以上(含3天)须持有关证明到黄楼中心校请假。一天按7节,一周按35节计。

  4、伤、病假:在职教师确因伤、病严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能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乡镇以上医院证明报校长室批准后方可休息。对长期病假,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中心校批准后方可休假。

  5、丧假:直系亲属3天,旁系亲属(叔伯、姑舅等)1天。

  6、婚假、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病休:贴合病休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病休申请并报中心校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按国家规定发病休工资,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8、个人外出学习须持有效证件或通知并在安排好个人工作之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事假论(学校安排的除外)。

  9、对于学校组织的考试、阅卷、开会以及其他群众活动,一般不予准假,请假者一节记两节。对工作造成损失,有重大失误者,根据有关规定执行。注:以上所有假期的计算均包含公众假期在内。

  二、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签到制,每一天四次,教师到校门口保卫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2、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值勤状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3、考勤结果按月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4、全体教师,有权监督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5、值勤人员务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一天至少检查两次,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条款 篇7

  为加强学校管理,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经学校校委会、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新庄镇中心学校考勤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请假、销假程序

  教职工无论公派、病假、事假,产假等请假类型,须提前到教导处领取请假条进行填写相关事项,依次由年级组、校领导等科室进行通报签批,进行上课带班工作交接安排;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年级组内相关事物交接安排;离岗前行政登记等相关事物就绪后,方可离岗。若由于身体疾病等紧急原因没有书面请假的',必须电话请假,依次电话通报校领导、教务处、年级组,主要先进行教学工作和值班安全工作交接安排,待返校后及时补签书面假条,上交教导处存档。教导处按照书面请假条进行汇总公示,没有相关书面请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进行统计和纳入绩效量化考核。擅自或无故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病假不论几天必须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住院治疗者住院手续必须齐全,否则按一般病假制度执行。请假期满后应立即到校长处或教导处销假。如需继续请假者,应提前告知学校续假。

  二、请假类型

  (一)、公假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婚假为一周;凡男方年龄在25岁以上,女方年龄在23岁以上,婚假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2、丧假。凡亲生父母过世,丧假为6天;凡配偶父母过世,假期为6天。(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3、公假。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类国培、比赛、参观学习、计算机培训、继续教育、各类、出差期间一律为公假,其余均按事假计算。

  4、产假。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大龄产妇产假按照统一标准为120天。如男教师妻子生育,可放假10天,作为护理假。(备注:均为连续计假)

  (二)、病假。病假者须持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私立医院、私立门诊)诊断证明,若无病,经调查持假证明者,按旷工处理。短期病假由领导签字批准;长期病假由局主要领导审批,病情特殊或紧急需住院治疗的先住院治疗,并尽早在5天内给学校提供住院手续和相关证明材料。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病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二)、事假。教师处理私事应主要利用节假日和公休时间,如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

  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事假期间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如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正常上班,请假时间计算在内,按相关条款执行)。

  (三)、迟到、早退。

  1、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规定时间后签名按迟到计算;

  2、教师上课铃响必须进教室,超过5分钟进教室者按迟到计算;

  3、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种集体活动等,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超过5分钟者按迟到计算

  4、教师误课一节,算缺勤一天;政治学习及各种大型活动、集会不参加者,每缺勤一次扣罚50元;迟到或早退累计6次按缺勤一天计算。

  5、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算作缺勤1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条款 篇8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职责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资料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职责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务必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状况,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务必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务必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资料对教师的上班状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教师于8点到9点务必签到。有第一节课的于8:30分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早操由班主任教师带班(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务必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下午全体教师于1:30到2:3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3:3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务必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第二课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二)请假

  1、请假务必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务必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务必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务必履行请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给满勤者奖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每节扣1分,事假病假每一天(次)扣0。1分,特殊事病假由校务会处理。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职责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职责。

  4、值日教师不负责职责,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五、本制度从20xx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六、关于加班由学校安排,如有其它特殊状况,经校务会群众研究决定。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条款 篇9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考勤程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实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应按时打卡、签到。

  ㈡专职教师到校授课不打卡,由教务科负责检查到位状况;但专职教师每周三下午返校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者学校统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参照行政人员打卡、签到。

  ㈢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均应打卡、签到。校园晚值班由办公室检查到位状况;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检查到位状况;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学生科检查到位状况。

  ㈣行政后勤人员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办公室的打卡签到记录为准;教师上课考勤以教务科的检查记录为准;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学生科的检查记录为准;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以负责检查的职能部门的检查记录为准。

  ㈤教职工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项目与时限规定

  ㈠请假

  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分为婚假、产假、病假、丧假、事假5种。

  1.婚假、产假(含小产假)、丧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病假:教职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请假原则上应控制在一周时间内。超过一周者需再凭医疗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教职工因病住院,请假时限凭医院证明办理。

  3.事假:教职工除上述状况以外的请假或请病、婚、丧、产假等超过规定时限,为事假。事假视具体状况按权限审批。

  4.下列状况允许请假,但不作事假处理(不计出勤费、奖金,但不影响全勤奖):

  ⑴搬迁新居(限2天以内);

  ⑵参加小孩家长会;

  ⑶小孩打预防针;

  ⑷按规定产检。

  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20分钟(含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另处。

  2.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10分钟(含10分钟)为限,超过10分钟另处。

  3.教职工参加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迟到、早退根据当时点名状况认定。

  ㈢旷工

  下列情形均以旷工论处:

  1.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离校者;

  2.请假、派工手续不正规者;

  3.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2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4.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1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三、请假、派工手续

  ㈠坐班期间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内打卡签名的.教职工,务必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请病假、产假需附医院证明,请婚假需附结婚证明,开家长会附学校通知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㈡专职教师或行政兼课教师因各种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课任务,务必提前1天填写《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申请表》,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交教务科备案。

  ㈢专职教师周三请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课任务,以及在上课外的时间派差,同时须填写《请假单》,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㈣确因急病等特殊状况不能按时请假者,应及时打电话报告所属科室(部门)负责人并征得同意(教师应同时向教务科报告并征得同意),并报人事部门备案,事后凭证明材料按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㈤请假审批权限

  1.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

  ⑴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内(含6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审批;

  ⑶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职工请假

  ⑴1天以内(含1天)由科室领导审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内(含6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

  ⑷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3.教职工在举行全校性学习、会议或活动期间请假,一律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班主任不能参加要求班主任参加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除向所在科室请假外,同时须向学生科请假。

  四、考勤结果

  ㈠考勤状况公布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及专职教师打卡坐班由校办公室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状况。

  2.专职教师及行政兼课教师上课由教务科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状况。

  3.校园晚值班由校办公室负责,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负责,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学生科负责,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状况。

  ㈡考勤结果处理

  1.各负责科室及负责人、批假人应如实填报、签批,凡发现不如实填报出勤状况的,追究职责。

  2.各负责部门的考勤状况公布表,是计发国家工资及校内劳动津贴的依据。考勤结果的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劳务津贴、奖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3.连续旷工达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旷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校办公室解释。

  人事考勤规章制度条款 篇10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充足的教学时间和工作时间,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体教师都要自学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课,按时坐班办公,按时参加会议及其他群众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望全体教师自觉履行并监督执行。

  一、请假制度:

  1、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早退。

  2、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班,务必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病假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出示相关医院的证明,紧急状况,可用电话请假)。事假(半天及以上)须持本人所写请假条,向校长请假,经批准后方能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如遇特殊状况,一时无法办到,则三天内须补办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3、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学习或因个人学历进修请假,一般应提前3天将通知原件交由校长签批意见。无特殊状况,个人学历进修一般不代课,教师按换课的`原则事先将自己的课务安排落实好。因公外出的课务安排依上两者结合处理。

  4、凡请假者务必在离校前交出本学科教材、备课本等相关资料,指明教学进度,以便教导处排课。

  5、零星病假及事假离校者,在安排好工作的状况下,一节课时间内的,向值日校委请假,一节课时间以上的,向校长请假。

  6、如教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手续不完备而擅自离岗的,以旷工处理。

  7、婚、丧、产假,校长室办理请假手续,婚、丧、产假均作病假论。

  8、早操、集会、学习,教师都要到场(特殊状况除外),群众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否则按假论,违犯制度2次者,按事假半天论处。

  二、奖罚规定:

  1、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积分5分,

  2、旷课一节扣绩效考核积分2分,对上课迟到、早退、溜堂者,每次扣绩效考核积分1分,超过10分钟的按旷课一节论。

  3、事假每一天扣积分绩效考核0.5分,病、婚、丧、产假,只记入出勤考核,不做扣分处理。

  4、一学期结束,考勤累计无请假、旷课、旷班、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并计入量化考评,学期末评先评优优先思考。

  三、考勤操作:

  1、考勤采用签到制,每一天两次,第一次为上午8:00前,第二次为下午3:30后,教师到值日校委处签到。任何人不得请人代签,代签作缺勤处理。

  2、值日校委按月轮换。(具体见安排表)

  3、考勤人员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值勤状况,作出详实的记录材料。

  4、考勤结果按每周统计一次,并予以公布,教师对公布结果,如有疑问,有权核查考勤的原始记录材料。

  5、全体教师,有权监督值勤和统计人员。值勤或统计人员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6、值勤人员务必按要求,履行值日职责,每一天至少检查两次,除上课外,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值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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