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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时间:2022-04-07 20:10:51 考勤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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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考勤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考核员工出勤是衡量其工作是否积极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对员工劳动纪律进行考核依据的规章。下面爱汇小编整理的关于企业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细则,供你参考。

关于企业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关于企业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细则范文一

  一、 目的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规范员工的劳动管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再生计件制员工、季节工除外) 。

  三、 工作职责 1、 公司人事部门为考勤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的考勤监督与管理工作; 2、 分公司办公室为本单位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监督与管理; 3、 办事处综合科为办事处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办事处员工的考勤监督与管理。

  四、 作息制度 1、全体员工实行八小时日工作制; 2、科室及营销人员实行六天周工作制; 3、所有人员严格实行打卡考勤。

  无打卡条件的,必须签名登记。

  五、 考勤制度 (一)考勤管理 1、 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

  上班忘记打卡的,按迟到处理;下班忘记打卡的, 允许 4 小时内补打。

  未补打的,按早退处理。

  2、 严禁代打卡、互打卡、补打卡、涂改卡、伪造卡、偷盗卡等行为,一经发现视其情 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 100 元以上的罚款,直至下岗、辞退。

  3、 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罚标准 ⑴ 迟到(或早退)在 30 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或早退)1 次处理,在 30 分钟至 2 小时之内的,按 2 次处理。

  半天内迟到(或早退)超过 2 小时的,按旷工半天 处理。

  (发生不可抗力的按未打卡说明办理) ⑵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 60 元。

  旷工半天到 1 天(含)的,则扣罚当月奖金的 50%; 旷工 1 天至 2 天(含)的,则扣罚全月奖金;旷工 2 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4、 请假 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可以请假。

  请假需要履行审批手续,否则视同无故缺勤。

  凡 不能正常出勤者,根据请假类别对薪资进行相应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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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打卡 1、若忘记带卡,需在门卫处按 10 元/天的标准交纳罚金,并由门卫进行登记记录。

  门 卫在收取罚金后须向员工开具收据,罚金交至财务部。

  2、本人不慎将卡遗失,需到财务部交纳现金 20 元,凭财务收据到行政部门购置新卡。

  3、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或在非正常上下班时间打卡的,须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 , 并经审核审批后交本单位考勤员处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未打 卡说明》的审批程序如下: ① 公司职能部门员工逐级审批至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分管审批至公司总经理; ② 采购处员工及主管逐级审批至供应主管;办事处员工审批至办事处主管,办事处 主管审批至公司分管。

  4、保卫对员工出现迟到早退现象、打卡机不能正常运作以及在打卡过程中出现的其它 问题,要有明确的记录,月底整理后交至公司人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以备核查。

  5、签名登记制的考勤管理等同于打卡制。

  (三)请假 1、 请假程序与权限 (1) 员工请假原则上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主管提出申请,并根据审批权限逐级批准后 生效,未经批准而缺勤的,按旷工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员工在 休假之前,必须将请假条送交本单位考勤员处。

  因特殊情况,客观上不能事前办理 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在上班前提前 20 分钟通过电话向其主管请假,并于上班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补办请假手续。

  (2) 审批权限: ① 职能部门:部门主管请假 2 天(含)以内的,报公司分管批准,2 天以上的报公司 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下员工请假 2 天(含)以内的,报部门主管批准,2 天以 上的报公司分管批准。

  ② ③ ④ ⑤ 办事处:办事处主管请假报公司分管批准。

  办事处主管以下员工请假 2 天(含) 采购处:采购处主管请假 2 天(含)以内的,报供应主管批准;2 天以上的,报 公司分管请假,需报总经理批准。

  生产分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权限,详见《生产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

  以内的,需报办事处主管批准;2 天以上的,报公司分管批准。

  公司分管批准。

  2、 请假规定 (1) 事假: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且对工作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可请事假。

  原则上-2-

  事假当月累计不得超过 7 天。

  特殊情况的.批至公司总经理。

  (2) 病假:请病假 2 天(含)以上需由县、区级(含)以上医院出具休假证明,具体时 间可根据病情及医院病假证明确定。

  一天内因身体不适而休息且无休假证明的,按 事假对待。

  病假未按是述要求提供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3) 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了结婚证的,可请婚假 3 天。

  符合晚婚年龄规定的 (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 ,可增加晚婚假 7 天。

  (4) 产假: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享受产假 90 天,剖腹产的可增加 30 天。

  (5) 探亲假:家住外地(外地是指以本人户籍为依据,安徽省外以及南京市区以外的地 区)的企管类、技术类且进入公司工作满 1 年的正式员工可按以下规定享受探亲假: ①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或子女,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已婚员工 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四年给假一次; ② 每次假期为 7 天(不含在途天数) ,在途天数按同类假处理。

  (6) 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孙子女、外孙子女)去世可请丧假 5 天;员工的旁系亲属(包括:公婆、岳父母、 配偶的兄弟姐妹)去世可请丧假 3 天。

  外地员工路途时间不计入假期天数,可作为 同类假处理。

  (7) 考试假:学习内容须符合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且申请需逐级审批至总经理。

  请假获 得批准后需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考勤员处留存。

  (8) 对于以上各类假期,要求在规定假期之外续假的,经批准后一律按事假处理。

  (9) 请假天数在 15 天以内的,其间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连续请假天数在 15 天及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3、 假期薪资核算标准 薪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

  (1) 企管类、技术类、业务类、后勤类: ① 事假:扣除日均基本工资、日均岗位工资及日均奖金; ② 病假、探亲假:扣除日均岗位工资及日均奖金; ③ 婚丧假、考试假:扣除日均奖金; ④ 产假:只享受基本工资或生育险规定的其它福利; ⑤ 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的,扣除日均工资; ⑥ 需星期日、法定假日上班的后勤类员工请假的,按 15 元/天标准扣罚。

  ⑦ 享受各类津贴和其它岗位收入(如行车补贴、外派补贴以及未在以上扣除项目中 列出的其它岗位性收入)的员工,当月累积请假 3 天(含)以上,扣除日均津贴 和日均其它岗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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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⑧ 员工请假无需扣除工龄工资。

  ⑨ 计算方法: 日基本工资、日岗位工资、日奖金、日津贴、日补贴、日均奖金:企管类、技术类、 营销类员工当月该类薪资总额除以 26 天。

  后勤类根据具体班次安排,三班制员工 按 30 天,常白班员工按 26 天计。

  (2)生产类假期薪资核算标准,详见《生产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

  (四) 加班 1、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先填写加班申请单。

  公司员工报其部门主管批准,分公司 员工加班必须经科室主管审核,分管经理助理审批后方可加班。

  由公司或分公司统 一安排值班、加班及星期六上班的不需办理申请。

  2、 加班类别及加班费计算方法:加班费为每个班 15 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 300%计算; 公休日加班:公休日加班费按 200%计算; 延时加班:按 150%计算; 3、 延时加班计算方法: ① 每次延时加班,不足 1 小时的忽略不计; ② 当月延时加班数计算方法:累计 8 小时 1 个班,超过 4 小时而不足 8 小时的为 半个班,不足 4 小时的,忽略不计。

  4、 员工出差期间,含公休日的,不算作加班。

  5、 管理员级别以上(含管理员)人员不享受延时加班费;公司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 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费;营销业务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及延时加班费。

  六、 考勤管理流程 1、 每月 1-31 日为考勤周期。

  每月考勤结束,保卫负责将考勤卡、考勤记录转交公司人 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

  2、 公司人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的出勤情况、 缺勤手续进行查核。

  3、 公司人事部门或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的员工缺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经逐 级审核和单位主管审批后,作为薪资核算的依据之一。

  分公司办公室需将分公司月 度考勤统计表于每月 5 日前报至公司人事部门。

  七、 附则 1、 各部门主管对上述请假、加班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部门把关不到位,将严肃处理 相关责任人,对弄虚作假的员工,从严处理。

  2、 人事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对分公司办公室、外办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制度执-4-

  行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3、 本规定由公司人事企划部负责解释,原《*******集团员工考勤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4、各单位针对有局部的特殊岗位、特殊情况,可专项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 支持性表格: 《加班申请单》 《未打卡说明》-5-

  生产分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一、 目的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 规范员工的劳动管理, 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生产分公司员工。

  三、 工作职责 分公司办公室为本单位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监督与管理; 四、 作息规定 1、分公司非生产类员工作息时间,参见《*********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

  2、生产车间常白班时间为 7:50-17:00,其中 11:30-12:15 为中午就餐。

  三班制生产工人工作时间为: 3、白班 7:50-16:00,中班 15:50-0:00,夜班 23:50-次日 8:00。

  工作期间各有 30 分钟轮流就餐时间。

  五、 打卡管理 1. 打卡规定 1) 所有上下班人员必须打卡考勤。

  2) 当班保卫在上下班之前需做好打卡机的调试工作,未调试或未正确调试而造成 打卡人打错的,保卫必须按 2 元/张的标准购卡归位。

  3) 加班等非正常打卡的,打卡人应事先向保卫进行说明,否则由打卡人承担因卡 机未调试引起的打卡错误。

  2. 考勤卡的保管 考勤卡由保卫负责保管。

  保卫工作交接时须检查当天考勤卡的数量,并对考勤卡数 量的变动进行详细登记。

  若发现考勤卡遗失,查清责任(若责任不能明确查清时,则 为当班保卫的责任) ,并对责任人处以 20 元/张的罚款。

  3. 打错卡的处理-6-

  员工若将自己的考勤卡打重、打错格,须立即向保卫按 2 元/张的标准购换新卡; 若错打别人卡,则需交纳罚金 10 元,并向保卫以 2 元/张购买新卡归位。

  (属机构故障 的,当事人立即提出,保卫核查登记。

  ) 4. 忘记打卡的处理 上班忘记打卡的,按迟到处理;下班忘记打卡的,允许 4 小时内补打。

  未补打的, 按早退处理。

  5. 因公未打卡 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或在非正常上下班时间打卡的,须于次日填写《未打卡说明》 , 并经审核审批后交本单位考勤员处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未 打卡说明》逐级审批至企业主管,分公司主管审批至公司总经理; 6. 严禁代打卡、互打卡、补打卡、涂改卡、伪造卡、偷盗卡等行为,一经发现视其 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处以 100 元以上的罚款,直至下岗、辞退。

  六、 迟到、早退、旷工管理 1. 迟到(或早退)在 30 分钟以内的,按迟到(或早退)1 次处理,在 30 分钟至 2 小时 之内的,按 2 次处理。

  半天内迟到(或早退)超过 2 小时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发 生不可抗力的按未打卡说明办理) 2. 迟到或早退按 60 元/次进行处罚。

  3. 旷工半天到 1 天(含)的,则扣罚当月奖金的 50%;旷工 1 天至 2 天(含)的,则扣 罚全月奖金;旷工 2 天以上,按待岗或自动离职处理。

  七、 请假管理 1、请假规定 1) 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得请假。

  2) 事假: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且对工作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可请事假。

  原则 上事假当月累计不得超过 7 天。

  特殊情况的批至公司总经理。

  3) 病假:请病假 2 天(含)以上需由县、区级(含)以上医院出具休假证明,具体 时间可根据病情及医院病假证明确定。

  一天内因身体不适而休息且无休假证明 的,按事假对待。

  病假未按是述要求提供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4) 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考试假等各类假均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5) 对于以上各类假期,要求在规定假期之外续假的,经批准后一律按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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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请假天数在 15 天以内的,其间的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连续请假天 数在 15 天及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2、请假手续 1) 员工请假原则上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向其主管提出申请,并根据审批权限逐级 批准后生效。

  在休假之前,必须将请假条送交本单位考勤员处。

  2) 员工因特殊情况,客观上不能事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必须在上班前提前 20 分钟通过电话向其主管请假,并于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补办请假手续。

  3) 生产类、 辅助类员工未经批准而缺勤的, 第一天按扣除当月基本奖 300 元处罚, 第二天起按旷工处理。

  其它序列员工未经批准而缺勤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情 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3、请假审批权限: 1) 分公司员工请假 2 天(含)以内的,报科室/车间主管批准;2-5 天(含)需报 分公司分管批准,5 天以上报分公司主管批准。

  2) 分公司科室、车间主管请假 2 天(含)以内的,报分公司分管经理批准;2-5 天(含)需报分公司主管批准,5 天以上的需报公司分管批准。

  分公司助理 2 天(含)以内的由分公司主管审批,2 天以上的报公司分管审批。

  3) 分公司主管 2 天(含)以内的,报公司分管审批;2 天以上的,报公司总经理 审批。

  八、假期薪资核算标准 1、生产类为当月该类薪资的总额除以 30 天。

  ⑴ 非计件制生产类人员: 1) 事假:按天扣除日均收入,并处以缺勤罚款:第 1 天扣 15 元,第 2—3 天按 30 元/天,第四天起扣 15 元/天。

  2) 婚丧假、工伤假:扣除日均奖金,保留基本工资; 3) 病假:扣除日均收入。

  病假 1 个月或扣除日均收入后月收入低于 380 元时,按 380 元/月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 4) 产假:只享受基本工资或生育险规定的其它福利; 5) 常白班人员当月允许每月请事假一天,扣 15 元/天,但不扣日均收入。

  三班制 及计件工资人员无休息日。

  ⑵ 计件制生产类人员: 1) 事假:一律不计当日产量,并处以缺勤罚款:第 1 天扣 15 元,第 2—3 天按 50-8-

  元/天,第四天起扣 15 元/天。

  2) 婚丧假、工伤假:不得当日产量奖,保留基本工资; 3) 病假:不得当日产量奖。

  病假 1 个月或扣除产量奖后月收入低于 380 元时,按 380 元/月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

  ⑶ 享受各类津贴和其它岗位收入(班组长津贴以及未在以上扣除项目中列出的其它 岗位性收入)的员工,当月累积请假 3 天(含)以上,扣除日均津贴和日均其 它岗位收入。

  2、分公司非生产类人员的假期薪资扣减,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

  九、加班 1.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先填写加班申请单。

  公司员工报其部门主管批准,分公司 员工加班必须经科室主管审核,分管经理助理审批后方可加班。

  由公司或分公司统 一安排值班、加班及星期六上班的不需办理申请。

  2. 加班费标准:为每个班 15 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 300%计算; 公休日加班:公休日加班费按 200%计算; 延时加班:按 150%计算; 顶班(指连续作业两个班次不调休)加班:按 200%计算。

  3. 计算规定 1)每次延时加班不足 1 小时的忽略不计;当月延时累计 8 小时 1 个班,超过 4 小时而 不足 8 小时的为半个班,不足 4 小时的,忽略不计。

  2)员工出差期间,含公休日的,不算作加班。

  3)管理干部不享受延时加班费; 4)公司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费; 5)计件制人员不享受公休日加班费,法定假日除当日产量外,增加 200%加班费。

  关于企业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细则范文二

  为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像,根据公司《考勤 管理制度》 ,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一、 工作时间1、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时间(5 月 1 日—本年 9 月 31 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8:00 3、冬季工作时间(10 月 1 日—次年 4 月 30 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4、如有特殊情况的部门可自行调整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二、 考勤执行范围公司各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记录员工考勤。

  三、 监督与管理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行政部将依据员工打卡情况及 《请假单》计算员工出勤。

  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送行政部备查。

  如因外出办事不能打卡的, 需事先将情况告知部门经理及行政部考勤负责人, 并回公司后填写外出登记表。

  2、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两次,上班时间前 30 分钟内、下班后打卡为有效打卡;无 效打卡必须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别给以警告、记过和辞退。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内,每次乐捐 10 元,迟到或早退 10 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内,每次乐捐 20 元;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乐捐当天工资) 。

  一周之内 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五次的给予扣除当月全勤奖,七次以上的,予以辞 退。

  (特殊情况除外) (2)无故缺勤 30 分钟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当日内未补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视为旷工处 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当事人乐捐 50 元/次,并给与通报处理。

  4、请(休)假。

  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逐级申请、复核、审批手续(所在部

  门—-行政部---总经理室) (三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提前 2 天报总经理室审批) 。

  (1)请假: a) 员工到行政部领取《请假单》 ,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 部门经理根据员工需要给予审批意见;管理层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 c) 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假单》于休假日期前行政部; d)《请假单》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经理随时可以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e) 请病假必须于上班时间前 2 小时内, 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 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 向公司提供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

  (2) 批假权限: a) 员工请假 1 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b) 员工请假 2 天以内(含 2 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部审核; c) 员工请假 3 天以上(含 3 天)由总经理室审批; 5、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提倡员工加班。

  员工若因 工作需要,确须加班,则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请,填制《加班申请单》 ,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一联交行政 部备案,以便人事专员查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则视为无效加班。

  (2)员工加班,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加班时应实行打卡 制度,打卡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或依照加班申请单注明的加班起止时间为准。

  (3)员工平时加班及节、假日上班,其工资核算方法参照《薪酬管理 制度》 。

  (4)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休,薪金照发。

  (5)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行政部备案。

  注:1.以上内容,特殊情况除外。

  2.员工乐捐款项不计于公司财政收入,月底经由行政部统计,组织安排活动,作为活动经费,超 出部分将由公司承担(金额视情况而定) 。

  关于企业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细则范文三

  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现结合公司企业管理需求及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期全体员工自觉、认真地予以执行;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综合部负责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 义务; 3、公司考勤管理采用指纹签到系统,公司于食堂处安装一台指纹考勤机供全体员工记录 出勤使用;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指纹考勤实行每天一次签到和一次签退;指纹考勤机 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须本人亲自考勤,员工要严格遵 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4、有关缺勤管理及违反考勤制度的处罚严格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各部门员工应 按照考勤管理的流程和规定及时报批报备,综合部考勤员应及时、完备地做好考勤事项 的核批、记录及相关资料的存档备查工作。

  综合部门将于每月末审核统计员工出勤情况, 并根据该审核统计结果对员工的每月应发工资数额予以调整; 5、员工年度累积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因素之一予以考量。

  第一章 考勤机使用注意事项 1、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 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若有个人损坏情形将对其通 告批评并要求其核价赔偿; 2、考勤机上已设定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如考勤机出现故障或出现其他不能 解决的问题应协调管理员解决,若擅自摆弄而致考勤机损坏的,将对其通告批评并要求 其核价赔偿; 3、使用指纹考勤机签到/签退时, 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 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 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

  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 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

  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 也不要滑动手指。

  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确认完毕 后方能离开; 4、为便于考勤管理人员确认考勤机记录,除因休假或全天外出未到班到岗而无法指纹签 到的,员工到班到岗(含值勤日)必须签到/签退。

  5、除经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外,员工出勤时间一律按指纹考勤记录的时间为准。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一条 工作时间 1、公司工作时间实习季节区分制: 冬季(10 月 1 日-4 月 30 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00—5:30; 夏季(5 月 1 日-9 月 30 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6:00; 因季节变化调整工作时间的以综合管理办公室的通知为准; 2、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但因岗位职责特殊及其他特殊需要安排相关部门及人员公休日 值班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配合; 3、有关员工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的规定,具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给假及调 休处理。

  第二条 迟到、早退1

  1、 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超过十五分钟后到班者以旷工(职)半日论,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职) 半日论,因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而致签到/签退有此情形的除外; 2、员工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 10 元以示处罚,部门负责人迟到早退的,每一次扣款 20 元以示处罚;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工(职)半日论, ;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公司有权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扣除一定比例的月 度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班的,应及时电话告知公司总经理、 部门主管并报综合部知悉,到班后及时补充《考勤特殊情况说明》交存综合部,经核查 属实且报备手续齐全的,综合部门予以记录后不作迟到早退处理; 5、员工实际到勤但忘记指纹签到/签退或因考勤机故障无法指纹签到/签退或因公外出或 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指纹签到/签退的,需及时填写《考勤特殊情况说明》按流程呈批后交 综合部门考勤登记备查,本《考勤特殊情况说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无经 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说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纹考勤机记录的迟到/早退/旷工(职)状态 予以处理; 6、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 20%以示处罚。

  第三条 请假 1、部门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半天及以下者由部门主管批准,部门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半天以 上者及部门主管请假的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所有在职员工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公司董事 长批准,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长秘书请假由董事长批准; 2、因需请假人员经核准允许休假的均须在综合部门备案以便工作协调和紧急联络。

  部门 主管及以下员工休假的需持书面《员工请假单》按流程呈批后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 前交存综合部,副总以上人员经董事长批准同意请假的,口头通知到综合部即可。

  因事 发突然未能提前呈批但已征得口头同意的,应及时补充相关书面文件交存综合部门,否 则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3、因享受年休假、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员工假(婚假、产假/陪产假、计生假、丧假等) 的请假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提前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 明》并至少提前一个工作周报备综合部; 4、员工因获准享受本办法所列法定带薪假/薪资补贴假的,应填写《考勤特殊情况说明》 交综合部备案供核算薪资使用;因一般事假及普通病假可不予填写呈批《考勤特殊情况 说明》 ;实际迟到早退、旷工(旷职)的,不可填具呈批《考勤特殊情况说明》 ,否则一 律按照伪造出勤记录论处;本《考勤特殊情况说明》需一事一呈批,一月一交存,如无 经审批确认的特殊情况说明而缺勤的,一律按指纹考勤机记录的迟到/早退/旷工(职)状 态予以处理; 4、员工休假期间达 3 天以上(含 3 天)的需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并在休假期间保持联络畅 通以及时应对紧急工作处理情形。

  经获准休假 3 天以上的员工,应填写《日常工作交接 单》按流程呈批核实工作交接情况,并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

  5、未按规定请假即休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的,以旷工(职)论处且将扣除月 度绩效工资的 10%以示处罚;伪造请假事由或请假手续者,一经查明属实,以旷工(职) 论处且将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 20%以示处罚。

  第四条 病假 1、员工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应填写《员工请假单》按照请假流程提前呈批,并应于休2

  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连续请病假两个工作日以上(不含两日)者,必须 取得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并 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 10%以示处罚; 2、员工因急发病情需请假的,应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向其所在部门领导及公司总经理请 假,经批准方可休假;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后两日内向综合部报备补充的流程文件,连 续请病假两个工作日以上(不含两日)的,还需提交区级以上公立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如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并扣除月度绩效工资的 10%以示处罚; 3、非需住院治疗的.一般病假,病假期间每日/每小时工资将从应发工资中予以扣除; 4、员工患病及非因公伤需要接受住院治疗的,凭病历及医院证明可申请病假,公司将根 据员工病情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公司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病假 工资;超过医疗期仍未痊愈者,按事假处理,扣除相应的事假考勤款; 5、无正当理由或虚构谎报病假者,一经查实,公司将视情形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 资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等不同程度的处罚措施。

  第五条 事假 1、员工因私人事务须作请假处理的,应填写《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按 照规定的请假流程呈批,并应于休假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交存综合部。

  未按规定报批报 备而擅自休假的,一律按照旷工(职)处理; 2、事假期间每日/每小时工资将从应发工资中予以扣除; 3、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需在外出办理业务前向部门 主管(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的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上班时间外 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照旷工(职)处理; 4、员工每年累积事假不得超过 12 天,超过 12 天的一律以旷工(职)论。

  第六条 年休假 1、员工在公司累计工作满一年的,享受每年 5 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假 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 15 个日历日; 2、员工申请年休假的,应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至少提 前 10 个工作日报备综合部; 3、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4、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5、员工本年累计事假 8 天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第七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需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应至少提前 10 个工作日报备至综合部;员工应于婚假后及时向综合部提供结婚证书作为相关事实证明; 2、适龄结婚的享受婚假 3 天,晚婚者(男方满 25 周岁、女方满 23 周岁)享受婚假 7 天; 3、员工婚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第八条 产假及计生假 1、产假期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公司对参保员工不另行计发生育津贴,员工由于生育所产生的一切检查和医疗费用都 将根据天津市政策予以报销,由员工本人产后到天津市生育保险处办理,公司综合部门 予以必要的协助; 3、 员工休产假/陪产假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计生假前提交医院证明, 按公司规定的流程填具 《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呈批报备。

  3

  4、员工产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第九条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公司 将酌情给予 1-3 天丧假(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

  2、员工办理丧假需按流程呈批《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殊情况说明》并报综合部备案; 3、员工丧假期间享受本岗位基本工资收入。

  第十条 工伤假 1、员工因工受伤,由其所在部门及时通知综合部;根据情况严重程度,综合部于 48 小 时内到工伤部门报案; 2、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公司确认确不能出勤,核给工 伤假的,按照员工月平均工资的 60%予以发放;工伤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一律按 照旷工(职)处理。

  第十一条 值勤 1、公司值勤分为:1)上班日的值夜;2)休假日的值日及值夜;值日值夜悉遵照本办法 执行; 2、公司休假日(周末公休日及部分法定节假日)值日由部门职员轮流排班执行,财务部 无特殊情况可不排班值勤,综合部应保证每值班日有一人值勤,工程部门应保证每值班 日有所在部门 50%以上的人员值勤;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均免值勤; 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协调、监督本部门值勤安排,并应于每周五下午将本部门本周 值班人员安排报综合部,由综合部统一公示记录; 4、值勤人员职责如下: 1)代理收受保管公私函件及电文; 2)接待来客,收听电话及整理收文并归放各部门、各办公室; 3)巡察本公司办公区、接待区,注意电气安全、电气节约及清洁卫生工作,并预防窃盗 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司安全的事项; 4) 处理当日其他临时发生的事务, 但事后应分别报告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 必要时,亦得请示总经理及董事长办理后办理; 5、值勤人员不得推诿免值或擅离职守,如因病或因故确实不能到值者,应事先自行委托 本公司同职人员代值并向综合部报备,经委托代值的,其一切责任则由代值人员承担; 经取得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同意而免于值班的,经报备综合部可不予值勤安排。

  6、公司值夜另有专人担任,不须轮值,但其职责除前条所列各项外,尤应注意人员的来 往走动,灯火管理及门户安全等事项。

  7、公休日值日时间原则上与日常上下班时间一致,经总经理及董事长核准可稍晚于上班 日工作时间到班或稍早于下班时离班;值夜时间以当日下午下班后至隔日上午上班前以 内的时间为限,但需候接替人接值后始可离班。

  8、在岗人员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故公司不另行报支加班费,但值班期间 公司提供全天工作餐,并在每月计算考勤扣除以核定月工资表时将值班天数与法定工作 天数并行计算以作平衡,值班一天为正常上班的半天计算,故各部门值班人员务必及时 报综合部门记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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