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请假制度>《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通知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通知

时间:2022-08-29 09:57:28 请假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通知(通用9篇)

  制度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通知,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通知(通用9篇)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通知 篇1

  一、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三天。若当月请假超过两次,则从第三次起每节事假扣2分,并每一节课按16元扣。学期期末考试请假(除公假外),每天按10节课计。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县教科局批准。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

  2.病假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的,不享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由请假人对支所产生的代课费用;病假从第三月起到第六个月的,不享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由请假人对支所产生的代课费用,还将扣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病假从第七月起,不享受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由请假人对支所产生的代课费用,(代课费按学校的`平均课时量计)还将扣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除大病住院按国家政策执行外)。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应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取相应的金额支付给代课者。(除大病住院外)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调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必须在结婚期间(以举行结婚仪式为准)前后一周或两周的特假,否则一律以事假计。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

  ④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按相关文件文执行。

  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含节假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和经有权威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威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为防止虚报谎报工伤规范工伤请假制度,现对工伤情况做以下界定: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

  六、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逐级来办理。

  ①写请假条;

  ②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③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④批准后的请假条和课程表一并送教务处安排好课程及相关工作;

  ⑤返校要及时销假;

  ⑥相关资料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须提前用电话通知相关组织或委托他人代为请假,但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

  续。若出现空课堂,按旷工处理。

  3.所有的请假一律以书面假条为准,一律由校长审批。

  4.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做为绩效工资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5.成考、自考等先按事假计,见证件后再按规定的特假算。其它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调课规定

  1、教师尽量不调课,凡有事需调课的教师,必须在调课前的一天,以书面形式申请双方签字,并经教务处同意为准,否则以私自调课论。不准随意调课(私自调课),违者扣当事人双方档次工资各20元。

  2、每月调课不超过1次(1天),调课不许间隔周次调课。若遇调课当天有其它活动,不许调课。违者按相关规定执行,私自调课一节扣2分。

  八、关于上课迟到、旷工、旷课、私自调课和上课接打手机的处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论处:

  (1)教师擅自停课、私自调课以旷课处理。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3)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4)准假期满(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哺乳假等),无正当申请理由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到职者;

  (5)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欺骗学校者;

  (6)经教育仍不服从学校安排,拒不到岗位工作者;

  (7)学校教师应按作息时间规定上班,未经许可擅自离岗,以旷工论处。

  2、上课期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教室,一次扣20元。

  3、上课接打手机者一次扣20元,两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4、无意旷课一节扣20元,有意旷课一节扣5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旷会一次扣20元,会假一次扣10元。另:旷课一节扣10分,迟到、早退、旷会扣5分,升旗按一节课计。

  5、课堂上不准吸烟、打手机,违者扣10分。

  6、早晚自习,早自习是义务性的,但一次不到扣量化分2分,迟到扣1分,每个晚自习按一课时计。

  7、故意不服从学校安排、不参加各种有益活动者扣20元。

  8、凡有旷课、旷工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年终不能评为先进;一学年累计旷课10节以上或旷工5天者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通知 篇2

  一、请假方式:

  1、因事请假需提前一天当面向主管领导陈述事因。主管领导批准后,自行安排好手头工作,填写好请假条后方可离开。

  2、请假一天以内当面向主管领导陈述请假原因,主管领导批准后自行安排好手头工作,填写好请假条后方可离开。

  3、请病假两天以上须持医院证明按以上程序请假。(重病除外。)

  4、无特殊重大事件不得以电话告知形式请假。

  二、逢较长节假日,个人做好假日计划,无特殊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请假。

  三、例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程序,承上启下,决定着学校一周的工作,因此例会请假按请假一天算。例会请假须向主持会议领导请假,学期累计不得超过三次。

  四、请假期满,须按时返校到主管领导处销假;如需续假,当面在主管领导处办理相关续假手续。

  五、请假对象

  1、一天以内由求知办主任审批。

  2、两至三天(含三天)由该校最高主管审批。

  3、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由常务校长审批。

  4、七天以上(不含七天)为自愿辞职。

  六、请假考勤

  1、临时外出,一小时扣十元;一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按半天处理,扣三十五元。

  2、例会请假按请假一天处理。

  3、请假一天扣七十元,给替班教师补助七十元。

  4、替请假者上课的教师一节课补助五元。

  5、无故旷职者一天扣二百元,无故旷课者一节课扣一百元。

  七、考勤情况由求知办主任每月底在例会上通报。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通知 篇3

  一、公假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5天以内的,须经校长批准。5天以上的由教育局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10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视为照顾性事假,但照顾性事假不顺延,并计入个人事假天数累积。

  三、病假

  教职工因病请假,1-5天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报请校长批准。5天以上的报教育局批准。

  四、其他类型假按有关文件规定办。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①填写请假单;

  ②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教导处存档

  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凡因公外出或请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视为旷工;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报批手续的视为旷工。

  4、事假每天扣其绩效考核分0.5分,病假每天扣其绩效考核分0.3分。

  5、教师请事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务或其它工作;其它假期除工伤假、产假外,其承担的.教学或其他工作任务一般由请假者自行负责安排,确有困难的由学校协助安排。

  6、教师请假工作由校长负责管理,教导处发放、保管教师请假单,并按月统计。

  7、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绩效考核.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①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

  ②全年累计事假90天以上者。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①离职进修者;

  ②全年累计请假4个月以上者。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优、评先,年度考核不能为优秀:①有旷课的教师;

  ②事假超过一周的。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通知 篇4

  一、请假制度

  1、全体教师要以学校工作为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到校长室写请假条并由校长签字。无特殊情况不得捎假或电话请假。

  3、请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过1天。

  4、请病假连续超过2天的(含两天),需由医院出具证明,并到中心小学请假。

  5、凡如婚假、丧假、产假等有上级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6、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调好课务,并将调课安排报校长室。

  7、工作时间内,凡因私事没有请假外出的,视为旷工,学校视情节另行处理。

  8、外出教师必须进行外出、返校登记,并交请假条以备存档。

  二、奖惩办法:

  1、每月设全勤奖40元。

  (1)一个工作日为6节课,请假一节为1个小假,3个小假为0。5天,6个小假为1天。

  (2)请假累计0。5天以内扣5元;累计1天以内扣15元;累计2天以内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3)旷工1节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2、期末设学期全勤奖100元。

  (1)请假累计1天以内扣20元;累计3天以内扣50元;累计3天以上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2)全学期累计旷工1节扣50元,累计旷工半天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通知 篇5

  一、事假:

  1、教师有事可以请事假(不包括婚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教师应尽量不请或少请事假,有事尽量安排到公休日、节假日进行。

  2、教师请事假每月累计满1天扣2分,请事假累计半天扣1分。教师请事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每天扣3分。(教师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累计超过3天的按旷工计算。

  3、请事假本人须出具请假条,经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后,视为请假,未经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以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须自觉履行请假手续。1个月以内的病假(含双休日)须本人出具请假条,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将办理的病假请假条报学校后视为请假。

  2、教师请病假在3天以上的,教师到中心学校校长处履行请假手续,并对请假手续或情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视为请假。

  3、教师请病每月假累计满1天扣1分(含1天)。请病假每月累计半天扣0.5分。教师请病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每天扣1.5分。(教师病假一学期累积满5天,超出扣发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日工资。

  三、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教职工请产假(或护理假),须本人出具请假条,凭相关生育证明,经中心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并对请假手续或情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男方护理假7天。难产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户籍所在地区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3、女职工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女职工,产假为105天,男职工护理假15天。

  4、在产假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5、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

  四、婚丧假

  1、教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可请5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宜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教职工婚丧假、路程假须本人出具请假条,经校主管处室(年级组)签署意见后,由校长审批。

  3、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其婚假延长到30天。

  4、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途中的车船费用等职工自理。

  五、审批权限:

  1、一般教师请事假1天以内的或请病假在1天以内的,由学校校长审批;请病假3天或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中心校校长处办理,学校校长不给予批准办理。

  六、旷工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私自雇人顶岗者。

  3、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请假人请假事由与事实不符擅自休假者。

  5、未经学校批准而擅自脱岗者,停课1学时按旷工1天计算。

  6、不服从组织调动、交流和工作分配,不到岗工作者。

  旷工处理

  1、连续旷工在3天以内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在5天以内的教职工,按照旷工天数,扣发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日工资。

  2、连续旷工在4—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6—10天的教职工扣发3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连续旷工在6—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11—20天的教职工扣发半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4、连续旷工在11天—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1天—30天的教职工扣发全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

  6、旷工时间不计算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通知 篇6

  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请假,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使教师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时限

  1、事假

  (1)婚假七天。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长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格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资待遇。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不予准许。

  (1)每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终一个月的奖金。

  (2)如系医院确诊为癌症、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均凭医院证明),工资待遇可作特殊对待。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必须专心治病、养病,不得从事以获取利润和报酬为目的的第二职业。每月必须定期向单位汇报疾病治疗情况,凡有借治病休养为名从事第二职业者,可按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2、产假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者,女职工产假一般为90天,符合晚婚规定的(已婚女24周身岁生育第一胎者),产假为120天,产假期间,采取了节育措施、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180天。超计划生育者,不享受产假,休息期间停发工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不假自假者,一律按旷工的有关规定论处。

  除正常的事、病、产、婚、丧等假之外,凡超过假期或非正常请假者,每学期假期累计计算,1个月以内每天按本人日工资的50%扣除,一个月以上按每天本人日工资的70%扣除,学校扣除请假教师工资,应按日计算,当月扣除。

  二、审批权限

  教师请假三天以内由小学校长审批;三天以上半月以内由中心校长审批;半月以上由本人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

  三、请假必须写请假条,先经本校校长签字后到中心校审批登记,方可离岗。

  凡不履行请假、销假手续,随意离岗或既无正当理由,又不办理请假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扣发日均工资,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一个月的,除扣发工资外,本年度不予考核,三年不得评模,评优,晋升职称。

  以上条模,评优,晋升职称。款,望各学校严格遵照执行。

  此制度从即日起执行,以前规定和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通知 篇7

  一、教职工请假:

  事假:

  请假1天扣40元,请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资比例日扣款。

  病假:

  住院(凭住院证明和处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单)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工资比例按日扣款。无病假证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

  时间:1小时扣5元,满3小时作半天事假扣除。1小时以内学期累计。

  迟到:

  5分钟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时后取消全月出勤奖。

  二、保育员:

  每天扣20元,每小时2元,迟到一次扣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课:

  2天内请假自己调课好,并自付给代课教师每天20元作补贴(请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园部安排,代课费相同。

  四、婚产假:

  正常年龄订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顺产2个月,剖腹产3个月,晚育4个月(结婚1年后生产),戴环怀孕15天+2天上环假。(全月的扣除整月岗位奖,跨月的视上班时间定。)

  五、全勤:

  全学期无请假、外出。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通知 篇8

  一、请假类型

  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

  2、病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产假、丧假的请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

  4、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二、请假手续

  5、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安排好功课,填写“阳雅镇小教师请假单”。

  6、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分管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由校长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的报教育局批准。

  7、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要求

  8、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9、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四、调课要求

  10、当天确实需要换课的教师,要到教导处填写调课单,经被调课教师签字、教导处批准,才能离校。如果私自调课,双方各扣10元处理。

  11、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委会。

  1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通知 篇9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事假:

  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教师请假天数在规定期限内,绩效考核只扣除奖励分,超过规定天数,按绩效考核办法扣分,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2、教师请假要书面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交教导处记录并安排教师顶课等有关事宜。

  3、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

  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主管医生出具病假证明。变相请病假,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等事宜。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三、旷课:

  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

  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1、法定假期。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学校内部的考核奖不享受,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哺乳假人员,在假期内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

  2、事假。一月中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不足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当月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3、病假。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绩效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

  五、审批权限:

  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上(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

  3、事假。年累计请事假六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审批,超过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理请假报批手续,经审批后生效。

  5、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6、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7、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8、请假完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六、关于教师迟到、早退和中途离校的规定

  1、迟到。晚于规定时间5分钟的.计迟到一次。

  2、因特殊情况,必须中途离校或早退的,一小时内,不记请假或矿工,超过一小时的必须请假,同时在离校前到教导处、值周组、门卫上做好记录,记录清原因、离校时间和返校时间,否则按旷工论处。

  3、学校行政对教师中途离校和早退作不定期的抽查,凡中途离校和早退者经查实按旷工记载,纳入年终考核。

  4、星期天下午门卫人员、班主任必须在学生进校时间前到校,例会请假的按半天请假时间计算。

  说明:

  1、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

  2、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通知】相关文章: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条例10-24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条款(精选10篇)04-20

请假规章制度(通用20篇)10-21

教师请假制度11-24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11-04

【精】教师请假制度12-02

【荐】教师请假制度12-01

教师请假制度【热】11-25

教师请假制度【精】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