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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的资助标准

时间:2021-11-23 16:20:22 留学奖学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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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的资助标准

  几乎每个留学生都想申请出国留学的朋友都想申请出国留学的奖学金。而想申请国家公派留学的朋友则是想要申请国家公派留学资助,下面是由百分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国家公布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资助的标准吧,看看它都调整了哪些方面。希望能够帮助大家,也希望大家喜欢。

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的资助标准

  国家对于公派留学各国学生的资助的标准

  博士/硕士研究生

  德国、荷兰、比利时、奥地利、芬兰、法国

  1200欧元 约9000元RMB

  丹麦 8500克朗 约8500RMB

  挪威 9800克朗 约8000RMB

  瑞典 12000克朗 约9300RMB

  瑞士 1900瑞郎 约13000RMB

  波兰 800美元 约5500RMB

  匈牙利 700美元 约4800RMB

  美国(一类地区) 1700美元 约12000RMB

  美国(二类地区) 1600美元 约11000RMB

  美国(三类地区) 1300美元 约9000RMB

  英国(伦敦地区) 1100英镑 约10000RMB

  英国(其他地区) 950英镑 约8500RMB

  澳大利亚 1700澳元 约8600RMB

  新西兰 1900新元 约9000RMB

  日本 150000日元 约9000RMB

  韩国 1300美元 约9000RMB

  访问学者

  德国、荷兰、比利时、奥地利、芬兰、法国

  1300欧元 约9800元RMB

  丹麦 9500克朗 约9500RMB

  挪威 11000克朗 约9000RMB

  瑞典 13000克朗 约10000RMB

  瑞士 2000瑞郎 约14000RMB

  波兰 950美元 约6500RMB

  匈牙利 800美元 约5500RMB

  美国(一类地区) 1800美元 约12500RMB

  美国(二类地区) 1700美元 约12000RMB

  美国(三类地区) 1400美元 约9700RMB

  英国(伦敦地区) 1150英镑 约10000RMB

  英国(其他地区) 1000英镑 约9000RMB

  澳大利亚 1800澳元 约9100RMB

  新西兰 2000新元 约9500RMB

  日本 160000日元 约9700RMB

  韩国 1400美元 约9700RMB

  国家公派留学申请的简介

  每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都会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2017年资助总名额为32500,选派对象含如下9类: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

  本科插班生(在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申请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6年11月15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7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7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日-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9.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国家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研究生相关规定

  国家公派出国(境)攻读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公派学位生)是指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选派到国(境)外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公派学位生的选拔与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及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申请公派学位生,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通过后,学校给予办理相关派出手续。

  学校可为公派学位生保留研究生学籍,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公派学位生可返校继续攻读学位。

  公派学位生自出国(境)日起下一学年度学费可缓缴,学校停发其出国留学期间的助学金。

  公派学位生若返校继续攻读学位,学校将为其补发助学金至规定的年限,并按年度收取其应缴学费。

  在国家规定的留学期限内,学校为公派学位生保存档案、户籍和党团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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