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投标概述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不得针对同一标段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采用“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和“综合评标法”的项目,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组成。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应当密封于一个信封中,财务建议书密封于另一个信封中。上述两个信封应当再密封于一个信封内,成为一份投标文件。采用“固定标价评分法”的项目,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组成。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应当密封于一个信封中,成为一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任何说明函件应当经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内的任何有文字页须经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一般而言,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投标书;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商务文件;
(4)技术建议书;
(5)财务建议书;
(6)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有的话);
(7)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8)其他资料(监理单位资质及其业绩和监理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等)。
(五)投标注意事项
(1)资格预审合格并购买到招标文件的投标者,应按时参加招标单位主持召开的投标预备会(即标前会)及勘察现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内按要求的份数和密封方式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单位。
(2)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投标文件及任何说明函件应当经投标人盖章,并经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3)投标文件送交招标单位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者如需修改投标文件内容或调整已报的报价,应以正式函件提出并附说明。上述函件采用与投标文件相同的密封方式投递,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函件包括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后送达,将不被接受。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的金额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五万元人民币,其交付方式及清退办法由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天。
(5)投标者不得串通作弊,不得对招标单位贿赂,违者丧失投标资格,将无权请求返还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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