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 百分网手机站

会计从业考试易混淆知识点整理

时间:2018-01-29 11:13:46 会计从业资格证 我要投稿

2017年会计从业考试易混淆知识点整理

  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还没开始,为帮助考生更充分地学习教材内容,小编整理汇总了其涉及的易混淆知识点,供广大考生学习参考。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会计从业考试最易混淆知识点整理,欢迎阅读。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易混淆知识点:挂失止付

  【问】可以申请挂失止付的票据有哪些?

  【答】挂失止付制度是依据《票据法》的规定,对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在票据丧失后,失票人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收到通知的付款人在法定期间内暂停对该票据支付的制度。该制度是票据的权利人在票据丧失后获得的一种救济措施,防止因票据的丧失给权利人造成损失。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易混淆知识点:刑事责任

  【问】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

  【答】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最高刑罚,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易混淆知识点:营业税金

  【问】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内容及账务处理?

  【答】“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需注意的是,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通过“管理费用”账户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通过该账户核算。

  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期末,应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计算确定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消费税

  —应交资源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等

  期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易混淆知识点:收入的确认

  【问】企业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需要符合的条件?

  【答】在销售过程中,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销售收入,企业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需要符合的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易混淆知识点:小型微利企业

  【问】小型微利企业具体包括哪些条件?

  【答】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具体条件包括:

  1. 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3. “从业人数”的规定,按照季度平均值计算,其中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4. “资产总额”的规定,按照季度平均值计算,其中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1.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第五条)

  2.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3.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如何计算

  自2015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017年会计从业考试易混淆知识点整理】相关文章:

1.2017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易错知识点

2.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电算化》易错易混知识点

3.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易错知识点

4.2017会计从业考试《会计电算化》易错题及答案

5.2016年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基础》知识点

6.2016山东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基础》知识点:收入

7.山东会计从业考试《会计电算化》知识点:XBRL

8.2016山东会计从业考试《会计电算化》知识点:Exc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