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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园区开发运营模式对比分析

时间:2017-06-09 14:23:55 物流管理 我要投稿

物流园区开发运营模式对比分析

  引导语:物流园区的开发经营模式是指物流园区投资建设、营运管理的方式。下面是yjbys小编为你带来的物流园区开发运营模式对比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作为现代物流业发展新趋势的物流园区也得到了迅猛发展。作为近几年才出现的“新鲜事物”,物流园区在发展中虽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可借鉴的开发运营的经验相对较少,且不够成熟。开发运营模式单调滞后,可复制性不强,已经严重影响到物流园区的可持续性发展。

  一、国外物流园区开发运营的经验

  物流园区的出现和发展比物流发展的历史要短很多,即使在发达国家,物流园区的发展历史也不过短短十几年时间。目前,各个国家的物流园区大都在摸索中经营,尚未形成统一的开发经营模式。但不管何种模式,政府和企业都是开发建设的两大主体。他们在园区的开发运营中起到的作用不一样,各司其责,各取所需。在日本,政府不直接参与园区的开发建设,只从宏观上负责总体协调和宏观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把具体业务全权委托给物流行业协会等公益组织或专业机构运作。在德国,由于对物流园区的定位不同于日本,政府不只负责各方面关系的协调,而且直接参与园区的投资建设。联邦政府负责总体的统筹规划,州、市政府具体负责园区的开发建设,并采取公司化的经营管理模式。

  二、我国物流园区当前存在的开发营运模式

  我国物流园区目前开发建设的主体也是政府和企业,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和企业为主导的参与模式。近年来,我国物流园区开发与建设正呈现多元化的格局,不同园区存在着不同的投资开发特点。

  (一)政府主导的公共投资型物流园区。

  此种类型的物流园区借鉴了德国物流园区的建设经验,主要分为“政府开发——政府经营”模式和“政府开发——企业经营”模式。建设中,政府不但负责物流园区的统筹规划,而且通过土地优惠、设施资源整合置换等方式支持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商贸流通部门对园区及其附近的的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另外,政府牵头成立园区经营管理公司或委托专业公司负责园区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园区的运营管理。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扮演多重角色,既要制定园区开发的宏观政策,又要维护园区建设的运作秩序,还要把物流园区视为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对其进行较大规模的资金支持。也就是说政府既是园区发展政策的制定者,又是运作秩序的维护者,还是基础条件的创造者。可见,政府在园区建设中始终起着重要作用,甚至国有资本在一些园区的.股东结构上占有很大比例,因此,政府意志可以很好地得到贯彻。良好的社会效益是园区追求的主要目标之一。通过园区建设形成的产业聚集效应,不但可以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在园区服务的辐射半径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而且有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挤和功能紊乱,有助于城市规划调整的合理化和加速升级产业布局,进而达到降低社会总成本,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最终目的。

  (二)企业投资为主导的企业投资型物流园区。

  该模式是政府将土地、设备租赁或出让给企业,由企业进行物流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由于这种物流园区的投资建设完全或大部分由企业出资,缺乏公共资金甚至政府政策的有力支持,因此,这类物流园区具有回报率低,回收周期较长的特点。此类物流园区往往是具有雄厚实力的大型商贸流通控股企业、大型交运和储运企业或大型工业制造企业发起,独立出资或联合开发。通过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吸引供应链或产业链上下游的原材料及零配件供应企业、运输仓储等专业物流服务企业的加盟。

  此类物流园开发建设完全是企业行为,由市场自发形成,出资企业负责园区的投融资和经营管理,或设立专门的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和营运管理,政府仅扮演政策引导和支持的角色。由于这些物流园区的发起企业往往具有丰富的市场运作经验,因此,该类物流园区一般具有较强的市场适应能力和管理经营经验,带有明显的盈利性质。

  (三)政府、企业合资型物流园区。

  由于物流园区的开发属于大型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占用资金数量多,开发周期长,经营风险相对较大的特点,因此,在国内外,绝对的公共机构或绝对的私人企业独自出资开发建设的模式并不是主流的投资模式。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多主体投资开发与经营管理的“建造——经营——转让”综合模式比较普遍。该模式本着政企分开、各司其责的原则,按市场规律经营运作。即政府、企业等多方筹资,共同开发,共同经营,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三、物流园区开发运营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透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目前物流园区投资开发模式中主要存在的两个问题,即投资开发主体形式过于单一和政府可能过多地干预园区开发导致竞争机制的不健全。

  首先,以政府为主导和以企业为主导的开发模式存在着开发主体形式单一,抗风险能力差等问题。由于 物流园区具有建设初期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慢等特点,因此,不论是政府还是企业作为主要投资主体,都要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一旦经济形势出现波动,当地物流需求不足,会导致过于单一的投资主体的资金链紧张等问题,进而影响物流园区建设周期,造成入驻企业流失、经营管理脱节等现象。

  其次,政企联合投资开发的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资主体的投资风险,但是这种模式易导致物流园区运作中的利润分配关系不清,风险收益不匹配等现象。这种模式存在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土地的隶属关系混淆不清,政府由于牵扯到自身利益而有可能给予园区更多政策优惠和支持,进而导致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四、物流园区开发运营模式的选择

  鉴于不同的开发运营模式具有不同的特点,因此我们很难说究竟哪种运营模式最为适合。当我们作出选择时,需要围绕园区的发展目标,战略定位,结合当地城市物流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园区的综合物流功能,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尽可能满足物流生产与消费的需求,实现市场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与最大化。

  (一)园区运营需引入市场机制,采取公司化运营。

  物流园区归根结底是市场经济下现代物流快速发展与聚合的产物。园区的发展运营、服务竞争离不开市场。因此,遵守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实现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公司化运营是物流园区健康、高效、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要把园区的发展目标纳入公司的发展战略,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目标与职责,才能实现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二)政府在职责范围内要加大对物流园区的支持力度与参与程度,进一步加强对园区开发运营的监管。

  体制的不健全使物流园区的开发运营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参与,更不能脱离政府的监管独立经营。首先,物流园区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兼顾社会效益。因此,政府不能做“甩手掌柜”,完全任由其发展。涉及到物流园区的重大发展决策,应体现出政府意志。例如,物流园区的设立必须遵循政府对城市的发展规划和政府对物流行业的发展规划。其次,政府在物流园区的发展中,还要正确行使其行政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部分地区和个人打着建设物流园区的幌子而大肆圈地,从事房地产、物业等与物流无关的项目建设的行为。第三,政府在园区的开发运营中以什么样的角色介入以及多大程度介入,关系到物流园运营是否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企业化运营的关键问题。政府应正确履行监管的角色,不能事无巨细地插手过多,造成经营管理体制僵化,影响竞争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