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开展2017陕西省博士后项目资助申报工作通知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为2015年度和2016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且没有获得过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的在站博士后(在站期间只可申报一次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助),上述人员要求均为所获基金项目的主持人(不包括子项目的主持人)。2.所获得的资助项目均为进站之后两年内期间申请并取得,研究工作正在进行。3.申报基金项目通知已下发,并且相关资助资金已经到位。(注:所有获得国家自然或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子项目一概不纳入配套资助范围。)
(五)申报程序
1.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配套资金申请表》。随同获得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的通知、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等资料,报校博管办。
四、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
(一)申报时间
2017年3月27日—4月17日
(二)奖励项目
1.对在站期间申请并获得陕西省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我省在站博士后。2. 对在站期间,协助在陕企业开发、改进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产品)。
(三)奖励标准
1.对在站期间申请并获得陕西省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我省在站博士后(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前两位),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2.对在站期间,协助在陕企业开发、改进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产品),持省级以上鉴定证书,由省财政每项给予10万元的研发奖励。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目前我校各流动站在站期间申请并获得陕西省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前两位)的博士后人员。2.申请人为目前我校各流动站在站期间,协助在陕企业开发、改进取得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产品)、且具有省级以上机构鉴定证书的博士后人员。
(五)申报程序
1.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随同获得陕西省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的通知、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等资料,报校博管办。
五、博士后科研项目转化奖励
(一)申报时间
2017年3月27日—5月25日
(二)奖励或补助标准
1.凡在我省转化成功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博士后研究项目,经鉴定,由省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博士后科研人员和设站单位20万和50万元奖励。
(三)申请条件
1.对截止2017年1月1日在我省转化成功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项目转化后年利润500万元以上)的在站博士后研究项目,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一次性分别给予博士后科研人员和设站单位奖励。
(四)申报程序
由申请人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转化奖励申请表》,随同项目转化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一份)等资料,报校博管办。
请各流动站积极组织在站博士后申报以上项目,并在截止日期前将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逸夫楼309)。
原文地址:http://yjsxy.www.sust.edu.cn/info/1078/29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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