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的手抄报内容资料

时间:2022-07-18 17:17:47 手抄报模板 我要投稿

关于保护环境的手抄报内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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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环境的手抄报内容资料

  保护环境的手抄报

  保护环境的手抄报内容:国家环保政策

  一、审批权限

  (一)、国家环保总局审批权限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环发〔2004〕164号)文件及其附件规定,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国家环保总局审批:

  农林水利:国际河流和跨省(区、市)河流上的水库项目;需中央政府协调的国际河流、涉及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跨流域调水工程;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水库项目;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其他水利工程;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实施的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造林、林业综合开发项目。

  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开发项目;年产50万吨及以上煤炭液化项目。

  电力: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和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水电站项目;抽水蓄能电站;火电站;燃煤热电站;核电站;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

  石油天然气:年产100万吨及以上新油田开发项目;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上新气田开发项目;跨省(区、市)干线输油管网项目;跨省(区、市)或年输气能力5亿立方米及以上输气管网项目;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国家原油存储设施。

  铁路:跨省(区、市)或100公里及以上新建(含增建)项目。

  公路:国道主干线、西部开发公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跨省(区、市)的公路项目;跨境、跨海湾、跨大江大河(通航段)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

  水运:新建港区和年吞吐能力200万吨及以上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项目;集装箱专用码头;千吨级以上通航建筑物内河航运项目。

  民航:新建机场;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扩建机场项目;扩建军民合用机场。

  钢铁:已探明工业储量50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铁矿开发项目和新增生产能力的炼铁、炼钢、轧钢项目。

  焦化:新建及新增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焦炭生产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煤焦油综合加工项目。

  有色:新增生产能力的电解铝项目、新建氧化铝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矿山开发项目和其他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建材:日产5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生产项目。

  稀土:矿山开发、冶炼分离和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深加工项目。

  黄金:日采选矿石500吨及以上项目。

  石化: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新建乙烯及改扩建新增能力超过年产20万吨乙烯项目。

  化工:新建PTA、PX、MDI、TDI项目,以及PTA、PX改造能力超过年产10万吨的项目;铬盐、氰化物生产项目;新建农药项目;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氯乙烯、聚氯乙烯、纯碱、甲醇、二甲醚项目。

  化肥:年产50万吨及以上钾矿肥项目;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合成氨、尿素、磷肥生产项目。

  医药: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化学制药项目。

  轻工纺织化纤:年产10万吨及以上纸浆项目;变性燃料乙醇;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粮食和农副产品发酵项目;日产300吨及以上聚酯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合成纤维和粘胶纤维生产项目。

  烟草: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

  机械:新建汽车整车项目;新建10万吨级以上造船设施(船台、船坞)项目。

  电子: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的液晶显示器、芯片、彩色显像管、玻壳制造项目。

  城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跨省(区、市)日调水50万吨及以上城市供水项目;跨越大江大河(通航段)、重要海湾的城市桥梁、隧道项目。

  社会事业: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世界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大型主题公园。

  其他: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项目;放射性废物库建设项目;列入《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涉及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项目;新物种引进、推广和转基因产品生产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需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的其他建设项目。

  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审批的建设项目,或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报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则上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

  (二)、省环保厅审批权限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省人民政府或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包括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区域性开发项目)。

  2、跨省辖市行政区域或可能造成跨省辖市行政区域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

  3、在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区域范围外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的石油化工等项目。

  4、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项目,以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项目。

  5、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范围以外、豁免水平(按《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执行)以上的电磁辐射项目。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审批的建设项目。

  (三)、省辖市环保局审批权限

  省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上报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省辖市人民政府或省辖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建设项目。

  2、国家和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以外的化工、染料、农药、印染、酿造、制浆造纸、电石、铁合金、焦炭、电镀、垃圾焚烧等建设项目。

  3、跨县(市、区)行政区域或可能造成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

  (四)、县环保局审批权限

  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家、省、市审批权限以外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的六条原则

  1.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政策,包括不使用国家限制或禁止使用的物资(如受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石棉等),不属于工艺设备落后、浪费资源及无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的生产经营项目(如“十五小”、“新五小”等)。

  2.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或有关功能区的要求。

  3.建设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排放的污染物或能量(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电磁波、噪声等)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且不造成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其影响所及地区环境功能类别下降或不可接受的生态环境破坏。

  4.建设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排放的污染物不超过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指标需在区域内平衡的,其平衡方案应切实可行,且得到项目所在地方人民政府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5.建设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先进,能耗、物耗、水耗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并尽可能实行清洁生产。

  6.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较复杂、所处位置较敏感或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纠纷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前须征得建设项目所在地大多数居民或有关单位的同意。

  三、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附件

  (一)、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提交的材料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项目申请报告》1份;

  2、建设项目所在的区域位置图,包括水系图,标明河水流向、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和居住人群;

  3、具有一定环境风险或污染较重、难以治理的建设项目,提交初步的环境影响分析或治理方案;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6份及其软盘;

  5、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通知书或初步核准意见;

  6、涉及在河流新建或扩建排污口的,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新、扩建排污口的证明材料。

  (二)、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提交的材料:

  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必要时含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签署预审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6份及其软盘;

  2、《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及其软盘;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及其软盘;

  4、附有环境影响专项分析或专项评价的应附环境保护咨询中介机构的技术评估意见;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项目申请报告》1份;

  6、投资主管部门现具的备案通知书或初步核准意见;

  7、涉及在河流新建或扩建排污口的,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新、扩建排污口的证明材料。

  (三)、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须提交的材料

  1、建设单位请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的报告;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份及其软盘;

  3、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必要时含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预审(或审核)意见;

  4、《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2份及其软盘;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1份及其软盘;

  6、环境保护咨询中介机构的技术评估意见;

  7、《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项目申请报告》1份;

  8、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通知书或初步核准意见;

  9、涉及在河流新建或扩建排污口的,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新、扩建排污口的证明材料。

  四、审批时限

  法定期限:报告书60天、报告表30天、登记表15天;

  承诺期限: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分别为10、5、1个工作日,须踏堪现场的,为踏堪现场后期。

  保护环境的手抄报资料:环境保护小措施

  1、动物有难时热心救一把,动物自由时切莫帮倒忙 。

  2、不虐待动物。

  3、见到诱捕动物的.索套、夹子、笼网果断拆除。

  4、在室内、院内养花种草,绿化环境。

  5、在房前屋后栽树。

  6、节省纸张,回收废纸。

  7、垃圾分类回收。

  8、旧物捐给贫困者。

  9、回收废电池 。

  10、回收废金属 。

  11、回收废塑料 。

  12、回收废玻璃 。

  13、尽量避免产生有毒垃圾。

  14、使用无氟冰箱 。

  15、少用纸尿布。

  16、少用农药。

  17、少用化肥,尽量使用农家肥。

  18、少用室内杀虫剂。

  19、不滥烧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

  20、自己不吸烟,奉劝别人少吸烟。

  21、少吃口香糖。

  22、不追求计算机的快速更新换代。

  23、节约使用物品。

  24、优先购买绿色产品。

  25、私车定时查尾气。

  26、使用无铅汽油。

  27、不向江河湖海倾倒垃圾。

  28、选用大瓶、大袋装食品。

  29、了解家乡水体分布和污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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