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转正 百文网手机站

试用期录用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1-12-04 19:42:30 试用转正 我要投稿

试用期录用条件是什么

  录用条件是企业在试用期间考察劳动者能够能够通过试用的标准,大家知道试用期录用有什么条件吗?今天小编分享的是试用期录用条件,希望能帮到大家。

  试用期录用条件

  1、用人单位的举证义务

  我们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同样,用人单位运用录用条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也负有相应的举证义务。即:

  1)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其已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了劳动者;

  2)根据录用条件对劳动者进行了考核;

  3)有相应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达到录用条件;

  4)已将考核结果告知了劳动者;

  5)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了劳动者等。

  2、有效的解除时间

  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必须在试用期内就对劳动者进行录用条件考核,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在试用期结束前将解除通知送达劳动者。

  3、试用期的考核

  试用期考核即是对试用期录用条件的综合考评,试用期考核应当结合员工试用期的工作表现、对岗位的适应状况、对团队的融合程度、业绩情况、纪律遵守等方面做综合地考察。很多企业都为正式员工制订了考核制度,但在试用期期间的考核制度却重视不够。试用期的考核结果要么出自主管的主观臆断,要么在试用期结束后草率地给员工一个大致的分数,然后,做出延长、转正或解除的决定。然而,草率的决定,往往都会留下引发劳动争议的隐患。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重视试用期考核,并建立合法的试用期考核制度,根据录用条件,明确考核范围、考核方式、考核部门、考核等级、考核程序等内容,尽量做到考核标准的量化、细化,并及时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同时,应注重考核结果的信息收集,包括业绩报表、工作日志、述职报告、客户的反馈意见、相关部门的评价等,同时,将考核结果告知劳动者,并经其签字确认。争取在试用期管理方面做到:用工合法、制度完善、程序公正、执行到位。

  录用条件与招聘条件的区别

  很多企业将录用条件与招聘条件混淆,两者是不同的概念。认为刊登招聘广告中的条件就是录用条件。其实不然,招聘条件与录用条件是有明确区别的,具体来说表现为一下几点:

  首先,作用不同。招聘条件是进行第一次简历筛选的基本门槛,它仅仅是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选择候选人的最低要求,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等等。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最终决定要录用该员工,对其应具备的条件的要求。当然,招聘条件与录用条件两者有重合的部分,但并不完全一致。

  其次,设计要求不同。招聘条件的撰写应当相对简单,以吸引更多的`求职者来应聘。而录用条件则应尽量严密、完善,要更具可操作性。

  最后,法律意义不同。招聘条件只是用人单位招聘环节的文件,法律意义不大。而录用条件则可以用作解雇试用期员工的依据。

  录用条件参考模板

  拟录用员工姓名:

  拟录用岗位:

  试用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当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 不符合招聘时公示的招聘条件的;

  2. 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的;

  3. 无法提供办理录用、社会保险等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的;

  4. 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和公司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5. 患有精神病、传染病、职业病、不可治愈疾病、其他严重疾病、身体健康条件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

  6. 与原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7. 与原用人单位存在竞业限制约定且在限制范围之内的;

  8. 通缉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治安处罚的;

  9. 与其他用人单位有未了结的诉讼等纠纷的;

  10. 未经公司书面许可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到岗;

  11. 入职后不同意购买社会保险或者不按公司制定的劳动合同版本签订劳动合同;

  12. 向公司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内容有虚假或有隐瞒的;

  13. 不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技能的;

  14. 试用期考核在 70 分以下的;

  15. 有吸毒、嫖娼、参加非法帮派组织、参加邪教组织、有其它不良嗜好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16. 提供虚假伪造学历证明、身份证明、资格证书、资格证明、工作经历的;

  17. 个人简历、应聘登记表所填写的内容与真实情况不符的;

  18. 在试用期之前,规定入职手续仍无法齐备的;

  19.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按制度规定处理;

  20. 试用期内请事假超过5天(含5天)或迟到早退超过3次(含3次),或者有旷工行为的;

  21. 工作理念和态度与公司文化冲突的;

  22. 经体检不合格的;

  23. 曾经被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以违纪为由辞退或擅自离职未事先说明的;

  24. 曾经因过错被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事先说明的;

  25.在试用期间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26. 本确认函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其它情形。

  上述通知我已收取,内容已知悉并同意上述录用条件。

  签收人:

  年 月 日


【试用期录用条件是什么】相关文章:

纳税延期的条件是什么02-28

2018考研报考条件是什么11-06

2015托福报考条件是什么10-14

招标师报考条件是什么09-23

审计师报考条件是什么10-13

秘书资格考试条件是什么10-23

经济师的报考条件是什么09-26

统计师的报考条件是什么04-02

2015参加自主招生的条件是什么10-19

安全气囊启动条件是什么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