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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房产证办理方法技巧

时间:2021-06-14 17:34:50 法律知识 我要投稿

动迁房房产证办理方法技巧

 

动迁房房产证办理方法技巧

  动迁房其实就是拆迁安置房,那么动迁房房产证怎么办理呢?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动迁房房产证办理技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动迁房房产证办理方法

  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此外还有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且均需要原件或者原件复印件。

  办理收房入住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要求您缴纳这些费用。在交钱之前,请您了解一下这些税费的收缴标准,以便核实开发商计算是否正确。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如果是个人想买的话购买拆迁安置房,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是如果你想购买拆迁安置房,好等卖主有了房产证后再进行交易。

  购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对转让方有一定的了解,安置期房交易时,需要注意该安置房是否享受政府有关补贴以及相关的限制,还是纯属市场行为,必须调查清楚。

  其次,在转让时要求对方把安置房及该房的产权证明单、计税等一套用于领取安置房产权证的证件给 你。同时,在交易时与卖方签订拆迁安置房购买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等等,以便对方违约时可退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动迁房房产证办理问题

  一、未满三年动迁房是否可以交易?

  因为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由以前五年后允许过户改为三年,出现了买卖动迁房的高峰。根据动迁安置房基地的中介人员接受,近期动迁房交易活跃,许多中介在国家大的'房产政策影响下,动迁房买卖是它的主要业务。

  二、动迁房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不能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的依据是《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八的规定,配套房、中低价房产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5年内,不得转让、出租。上海房地产交易就是依据该条规定要求该类房屋必须在取得产权证满五年才能办理过户手续,今年上海市政府的房地产新政将此类房屋的过户时间由五年变更为三年,并变更了满三年的起算时间,由以前的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日期改为签订动迁协议或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日期,一般来讲,签订动迁协议在先,开发商取得大产证在后,所以基本是以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日期为准,只要开发商的大产证满三年,此类房屋就可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三、购买动迁房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由于此类房屋三年内部能办理产权变更,时间会比较长,所以比普通的商品的风险要高。够买此类房屋时还是要谨慎操作,万一将来房价涨的过高,房东违约不办理产权过户,就会出现风险。现在很多中介在操作此类房屋时都是通过设定抵押的方式来固定房屋,这是一个存在很大风险的行为,抵押的基础是存在借贷法律关系,买方是想购买房屋,付出去的钱肯定是购房款,不存在借钱给房东的意思,也就不存在借贷法律关系,设定抵押的法律基础不存在,所以设定抵押的行为应为无效,“真正能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是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内容约定的详细规范,将来任何一方违约,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利益。”

  四、如何才能安全购买动迁房?

  动迁安置房屋毕竟要满三年才能过户,时间跨度比较长,购买此类房屋的风险与购买普通房屋相比还是会大一些。在购买此类房屋时要注意防范这些方面的法律风险:

  (一)购房产权证还没有办出来的房屋,要注意核实动迁安置协议,要求动迁安置协议上的被拆迁人和同住人签字。在动迁安置协议上签字的人可能只有被拆迁人,但法定的同住人是拆迁安置房屋的共有人,所以在购买房产证还没出来的房屋时一定要求同住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很关键,约定要尽量详细,对付款方式、交房、交易过户、税费承担、户口、抵押、违约等条款要尽量全面,是违约条款的设定,要做到既要合法又要能制约对方违约,违约金约定过高法律不予保护,约定过低不能制约对方,所以在违约条款的设置上一定要重视。

  动迁房买卖数量不断增加,由于操作过程不规范,导致过户时产生很多问题,近因交易过户时间缩短到满三年,也产生了很多违约的情况,所以在购买此类房屋时不要太大意,还是要提高风险意识,考虑的情况尽量全面,把可能产生的风险设定在可控的范围内,保证房屋买卖流程有依据,各个环节顺利。在购买房屋涉及大额房款支付时一定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对交房后产生的专修费、物业费、水电煤有限电视等费用的缴费单尽量保留,以备将来不时之需。

  动迁房房产证办理注意事项

  回迁房房产证委托代办协议中应明确约定:

  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

  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

  3.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XX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明确约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开发商应赔偿全部房款X%的赔偿金”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

  4.约定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如何核验房产证,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

  5.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事宜,有些银行不扣押房产证,仅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是否由开发商办理以及如何办理等事宜也应当约定清楚;

  6.约定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要求提供正式的开发商盖章的收据。

  如果《购房合同》对此没有详细约定,请一定要在这份委托协议中争取加入这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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