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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中考招生政策方案公布

时间:2021-12-05 12:15:26 中考招生 我要投稿

2017年南通中考招生政策方案公布

  中考招生政策一般是在中考结束之前公布。大家先别太心急,下面是百分网小编整理的南通市2017年中考招生政策,希望能帮到你。

2017年南通中考招生政策方案公布

  2017年南通中考招生政策方案公布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我市中考改革,切实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17年我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文件精神,推进中考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要求的科学评价机制和考试招生制度,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优质协调发展,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二、报考条件、规程

  按照南通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南通市2017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通教考招〔2017〕1号)执行。

  三、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中考志愿继续采取考前网上统一填报,志愿填报工作于6月5日前完成。

  各地招生部门要按中考志愿填报的统一时间安排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及时、完整地向考生公布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维护考生对招生信息的知情权,严禁限制、强迫或诱导考生填报某些志愿或未经考生、家长同意擅自改动考生志愿。

  (二)志愿录取批次

  1.提前批次:免费师范生、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录取

  第一小批:免费师范生录取

  第二小批: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录取

  第三小批:师范艺体类统招生录取

  2.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

  第一小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国际化教育实验班,普通高中艺体、科技特长生及与基地课程实施、创新人才培养直接相关的特长生〕

  第二小批:普通高中录取〔各县(市、区)自定录取批次,推荐生根据各地制定的推荐生录取办法录取;空军青少年航校录取〕

  3.第二批次:职业类学校录取

  第一小批:师范普通类统招生录取

  第二小批:五年制高职录取

  第三小批:高技、现代职教体系“3+3”试点项目、中职对口单招专业录取

  4.第三批次:中职学校注册入学

  四、毕业升学考试

  全市继续实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考试“两考合一”和“一考多分流”政策,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初中学生的毕业认定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号)执行。

  继续推进考试内容与方式改革,不断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试评价制度。从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学业科目考试等方面对学生实行综合评价。

  (一)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六项指标: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②交流与合作;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④运动与健康;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其中①、②项评定结果为合格、不合格,其它四项评定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具体评价细则详见《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通教基〔2013〕43号),评定结果由南通市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归口管理。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监管,坚持评价标准,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结果公示、抽查审核、申诉与复议以及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监督制度。

  (二)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

  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在八年级第二学期进行,测试成绩呈现方式为A、B、C、D四个等级,并作为学生升学的依据(两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以下为D级)。2017届初三学生可以再次报名参加5月26日进行的2018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两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照最高等级确定。

  2017年江苏徐州中考招生政策公布

  徐州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招办,各有关学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号)和《徐州市2013年中考方案》(徐教规〔20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徐州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对教育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实现高中阶段学校优质特色发展目标,稳步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监管机制,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招生计划

  (一)全市高中阶段学校计划招生7.2万人。其中,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65万人,职业学校计划招生3.55万人。

  (二)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报属地教育局初审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审批核准执行;市属职业院校五年制高职(含师范)及中专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核准,报经市政府审核,由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省属及外省市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专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由其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厅(局)下达。

  (三)继续执行热点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政策,招收指标生的学校指标生计划不低于本校招生计划的60%。

  三、招生范围

  (一)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徐州市第一中学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县(市)及铜山区、贾汪区招生。部分普通高中经审批后可以面向全市招生。

  (二)五年制高职校、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三)侯集中学除面向市区(不含贾汪区、铜山区,下同)招生外,继续面向铜山区招生。郑集中学、郑集中学城区分校、棠张中学面向市区招收部分学生。

  四、报名要求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实行升学考试和毕业考试“两考合一”。所有在籍应届初三毕业学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办理报名手续。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名。报名及信息采集工作由市招办另行发文。

  就读于本市初中并有本市学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凭其监护人在该考生就读地的营业执照(务工证明)和居住证(或暂住证)报名参加考试,与具有就读地县(市)区户口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学业水平评价、专业加试和体检

  2017年中考的学业水平评价包括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

  学业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学科的考试和体育学科测试。学业考试满分为700分。

  学业考查包括地理生物学科考查和物理化学实验考查,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物理化学实验考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被三星级及以上高中录取。地理生物考查成绩在C级及以上的方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其中达B级及以上的方能被四星级高中录取。未取得地理生物考查成绩或考查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依据《关于下发徐州市2014年地理生物考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徐教基〔2014〕9号)要求进行成绩认定或补考。

  报考高等师范学校(含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美术专业及报考文化艺术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专学校艺术与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考师范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

  报考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班或特长生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取得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考试8级及以上的考生,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等级证书到招收书法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备案后,可免专业加试直接取得书法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资格。

  各地要切实加强中考考点建设,规范考点布置,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要承担市及县(市)区招办安排的`中考考务工作,并认真做好考务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遴选培训工作。中考考点须兼顾安全与规范两方面要求,进一步撤并规模过小考点,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将中考考点设在国家标准化考点考场。

  2017年温州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公布

  二、录取原则

  高中段招生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即每位考生在报考时可有多种志愿选择,但录取机会只有一次,考生无论被公办还是民办、被普高还是职高,一经录取,其他学校就不得再录取。

  三、录取顺序和办法

  (一)提前招生录取

  2017年温州中学面向全市招收保送生160名(其中面向市直和鹿城区40名),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面向鹿城区招收保送生120名。温州市艺术学校面向全市提前自主招生180名,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面向全市提前自主招生50名,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面向全市提前自主招生60名,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面向全市(不包含鹿城区考生)提前自主招生30名。被上述招生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其他录取。

  (二)普通高中批次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在普高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温州市区作为一个招生区域统一划定普高最低控制线。对达到相应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1.第一批为5所省一级重点高中

  (1)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定向生。市直中招办根据省一级重点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分配名额数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具体定向生招生办法见相关文件。

  (2)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瓯海中学、龙湾中学、洞头中学统招生。市直中招办根据省一级重点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

  2.第二批为9所普通高中

  (1)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统、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统招生。市直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

  其中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统招实行联合招生。录取后根据各校招生计划,由电脑随机均衡派位,分配到3所学校就读,考生须服从电脑均衡派位。

  (2)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特色实验班招生。其中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特色实验班各招生45人(1个班),其余各学校特色实验班各招生90人(2个班)。市直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

  (3)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招生。计划招生60人(2个班,其中已面向全市自主招生30名)。市直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录取成绩不低于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统招录取分数线。

  3.确定考生顺序位。根据考生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先后位次:(1)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排序录取;(2)在总分和文化科目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3)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4)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5)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并列录取。

  4.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凡被学前教育大专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

  5.特长生招生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温州市局直属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办直〔2017〕36号)文件执行。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志愿录取及其他学校的各类招生录取。

  (三)市直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市直民办普通高中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招生录取分为志愿统招与跨县自主招生2种方式。

  鹿城区与市直生源考生(即录取地在鹿城区)要求报考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的,通过中招系统志愿填报后统招录取。民办学校可在考生志愿填报前向市直中招办提出设定最低录取分数要求。被民办学校志愿录取而放弃报到和缴费的考生,市直中招办不再予以补录。

  其它县(市、区)生源考生要求跨县报考市直民办普通高中的,志愿填报期间可在中招系统进行预报名,并根据招生学校随后的反馈通知,于升学考试成绩公布后第三天到学校确认和缴费。在此之后,考生直接到学校报名。学校按核定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升学考试成绩总分(不含县级政策或特长加分)、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凭考生录取码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民办普高跨县域招生,须与考生家长签署同意录取承诺书。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

  民办普高须在考生志愿填报前向社会和考生家长公布收费标准。所有民办普高不得招收普高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不录取己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凡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

  (四)职业类学校招生录取

  要求报考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学校的考生,可在普高志愿填报期间到中招系统进行预报名,并根据招生学校随后的反馈通知,于升学考试成绩公布后第三天到学校确认和缴费。在此之后,考生直接到学校报名。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升学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凭考生录取码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择优录取。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职能处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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