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管半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2-11-23 23:50:41 监管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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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监管半年工作总结

2017年,是我局的食品监管体制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的开局之年,我局在梧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自治区局的指导和支持下,顺利地完成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机构改革,从去年12月16日开始正式履行食品生产监管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区局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监督抽查、生产许可等工作,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并发挥各县、城区局监管队伍的力量,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紧密联系技术机构,构建食品监管队伍的新合力。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态势,确保全市生产加工环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食品监管半年工作总结

一、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

梧州市辖三县一市(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岑溪市),设三个城区(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全市(含三县一市)共有食品生产许可证318 张,企业300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4家。产品主要为胶原蛋白肠衣、糕点、茶叶(六堡茶)、罐头(龟苓膏)、饮料、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松香甘油酯等,梧州没有乳制品生产企业。

二、食品生产监管人员情况

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有工作人员2人,是从质监部门划转过来。稽查科有2名执法人员,从事生产加工环节行政执法。技术评审中心有工作人员2人,负责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审查工作。每个县局设食品生产监管股,配工作人员2-3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许可、监管的职

责事权在市局,城区局只负责小作坊的备案登记和监管工作。

三、职能承接后开展的主要工作

我局承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职责后,严格落实有关机构改革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食品生产监管工作的连续和有效,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2017年12月20日召开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共有140多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介绍了机构改革监管职能移交以及检验机构的相关情况,同时每个企业代表在会议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连续顺畅。许可工作作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局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业务,保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连续贯通、运转顺畅。今年上半年,我局的技术评审中心已经成立,有工作人员2人,已经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开展许可业务中的受理、审查两个环节工作,截止至5月底,我局共受理、审查、批准50多家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三)做好食品生产监管业务技能传、帮、带工作。我局以开展食品十大节日食品生产整治监督检查为契机,针对城区食药监局和市食药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及抽样工作不熟悉的情况,由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派出专人进行抽样理论培训和实地操作培训,共培训65人次。2017年5月,食品生产科人员上门到三个城区局和县局,培训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业务培训和小作坊登记备案培训,

共培训新上岗监管人员80多人次,有效地提升基层食品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四)按照区局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今来我局已 经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包括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桶装水监督抽查、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标签专项整治、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通过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查,有限地做到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和风险并及时地处置,确保我市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

(五)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后处理工作。根据抽样检验反馈的情况,有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处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四、各类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一)十大重点节日食品生产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中全市共出动162人次对辖区内(含三县一市)42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共抽样23批次。对5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共下达整改意见5条,没有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严重不合格项。

(二)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鲜湿米粉零点整治行动共出动17人次3辆执法车辆,对辖区内2家鲜湿米粉企业进行检查。整治行动组对企业检查过程中,发现3种可能属于非法添加的不明物质,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不明物质进行了扣押,并抽样送检。执法人对鲜湿米粉和生产过程中间品米粉原浆共抽样4批次,油脂抽样1批次,不

明物质抽样3批次。检查没有发现问题样品。

(三)桶装水监督抽查。对辖区内3家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取样品3个,不合格样品2个,分别是产品标签和细菌总数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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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专项整治。经排查,我市没有生产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

(五)食品标签专项整治。1-4月份,我局共出动监管人员3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0家,排查食品标签 11份,发现有问题并责令整改的食品标签3份。重点检查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标签的真实性、规范性等重点内容,以食品标签标识屡次被投诉举报及抽检不合格企业为重点对象,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执行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食品标签内容列入检验范围,凡是标签标识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

(六)白酒生产企业隐患排查。梧州市有3家白酒生产企业,在检查过程中,重点排查白酒中塑化剂污染、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规范等情况。检查过程中,未发现白酒企业生产标注“特供 ”“专供 ”“专用 ”“特制 ”“特需 ”等字样的白酒。白酒生产企业均能做到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生产企业均能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梧州龙山酒业有限公司还专门投入资金对管道进行了改造,使用无塑化剂食品级的管道。未发现企业有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无违法违规使用甜蜜素、安赛蜜、糖精钠等

食品添加剂。梧州市白云山酒厂采用固态法生产,无使用香料香精等食品添加剂勾兑生产白酒。生产企业没有出现将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标注为固态法白酒的情况。

(七)“护卫舌尖上的安全”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大行动。

1、根据要求,我局绕“三重一大”和“两超一非一标”工作重心,抓好“一排查三整治”。今年第二季度完成监督抽检样品茶叶15 个,糕点 5 个,方便食品 1 个,蜂蜜产品1 个,不合格产品为1个。继续开展鲜湿米粉、肉制品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没有发现企业有“两超一非”违法行为的。

2、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我局生产监管科在今年5月份对各县、城区局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城区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桂食药监办〔2017〕2号)的要求开展登记备案工作,要求将小作坊纳入监管范围,加大对“黑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力度。

3、继续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

五、存在问题

(一)由于市级食品生产监管科人员少,除了要完成生产许可、监督抽样工作以外,还要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数据上报、信息汇总等大量工作,真正下企业开展检查、监管的时间有限,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容易造成监管缺失。

(二)生产加工环节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分工不明,局内部科室分工不清,仅仅依靠生产2名人员无法完成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执法工作。

(三)城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刚刚组建,有关监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有待提高;小作坊登记备案工作刚刚开展,但是小作坊没有准入制度,有关监管的法律依据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开展有效监管。

(四)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经费有限,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检验费和购买样品费没有保障,未能正常开展市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抽查。

(五)县级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力量薄弱。由于各个县局没有自己的食品检验机构,在质监部门的检测机构由于没有监管职责以后,装备、经费、人员的投入持续减少,检验力量得不到加强。建议区局重新规划和布局食药监系统的食品检验机构,并向地方政府建议重新整合各地的食品检验机构。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6月16日

食品监管半年工作总结 [篇2]

2017年上半年,我所在县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所始终坚持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做为我们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日常监管不放松的同时,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了全乡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建设,靠实工作职责。

一是及时成立XX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XX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由乡长担任组长,乡食药监管所所长担任副组长,教管中心主任、卫生院院长、食药监督管理所人员、派出所所长、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设立办公场所,配齐办公设施。二是制定了《XX乡食品药品安全“一所三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食药监所工作人员按责任区担任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村主任担任协管员、村文书担任信息员,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促进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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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践行群众路线,提升安全意识

1.举办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会。为切实做好2017年春季学校食堂、家庭自备宴席食品安全工作,靖远县XX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于3月24日举办了全乡中小学食堂和家庭自备

宴席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共37人参加了培训。并与学校食堂及家庭自备宴席从业人员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同时对所有参会人员建立了飞信联络平台,便于靠实责任、宣传政策。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采取进村入户、进校入园,面对面宣传。

(三)严把行政许可做好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是行政许可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做好现场核

查,严控准入门槛,是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我所自接手行政许可现场核查以来,共核查25家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户。在核查过程中,本着为民监管理念,严格按照核查表逐项核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者,及时按规定予以办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其限期整改,绝不允许不良商家混入市场。对新申办许可经营场所的,我们提前介入,对其经营场所布局是否合理进行现场指导,切实做到了将经营场所的规范化从源头上抓紧、抓好、抓实。

(四)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日常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严格落实日常监管工作,才能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把事故扼杀在萌芽中,把损失降到最小。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日常巡回监督检查,突出重点,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重点、热点问题。按照抓“重点时段、重点季节、重点场所、重点对象”,深入开展对

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调查摸底;及时清理“三无”食品、垃圾食品及过期食品、药品;督促经营单位建立台账,索证索票;清理经营单位超范围经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五)贯彻文件精神开展专项整治。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按照县局文件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开展了 “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整治。检查学校食堂所,与学校负责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规范学校周边食品市场,收缴劣质麻辣食品。对乡卫生院、12家卫生室、9家个体诊所、1家零售药店的药械经营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各个涉药涉械单位的药械进货情况、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查看,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半年来,我所认真履行全镇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辖区食品流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的行政审批、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队伍建设亟需加强,监督执法人员食品药品专业知识需要提高,执法装备配备急待完善。二是餐饮单位和食品流通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存在无证经营现

象,有经营垃圾食品、过期食品现象,未索票索证和建立台账。三是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力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缺乏,特别是对小学生身体有害的油炸、麻辣、膨化等垃圾食品还没有彻底清除。四是家庭自备宴席组织者安全意识淡薄,防范意识差,对农村家庭聚餐登记备案不配合,协管员、信息员、联络员工作不力,致使农村家庭聚餐登记备案工难以顺利开展。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今后,我所将继续把保障群众食品安全、用药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贯彻执行省市县局的各项工作部署,以精神统领全局,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扎实抓好下半年各项工作,保证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深入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小商铺小餐馆,依法查处垃圾食品如麻辣片、牛板筋、唐僧肉等危害健康的食品,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二是开展熟食卤味、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检查,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规范餐饮消费市场秩序。

三是加大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

四是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深入落实药械法律法规要

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行为。要抓好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不断探索和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加强与卫生部门配合,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使用药械行为;加强与计生部门合作,开展终止妊娠药品和避孕药械专项检查;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合作,打击药械经营使用环节中的重大违法行为。

五是继续抓好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学习“四品一械”安全知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让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食品药品安全这一行动中来,逐步形成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新局面。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确保执法队伍素质。

XX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食品监管半年工作总结 [篇3]

上半年,我局在地区局的直接指导和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严准入、严标准、严监管的“三严”工作要求,着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 强化教育培训。

一是联合社保局对餐饮经营企业320人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培训。二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联合组织对学校食堂负责人及学校食品负责人约150余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三是对40家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分批次分阶段组织对餐饮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340余人进行了《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以及食品经营操作规范、诚信经营等内容的培训,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四是按照局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培训方案,组织执法人员每周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先后选配11名执法人员分别参加了自治区局和地区局组织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情况

1、深入开展2017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确保新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我局执法人员坚持依法、科学、高效地履行职责,抓好学校食堂监管力度,按照地区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文件精神,合理安排执法力量,合理划分区域、检查时间和路线,严格按标准逐条逐项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的证

照、员工健康管理和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食品留样管理、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采购、查验、索证索票及食堂卫生等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少数学校存在餐饮具消毒方法不当、明厨亮灶不到位、个别学校购进台账登记验收不规范、三防设施设备不足、食品留样无专柜、学校法人已变但许可证没有及时变更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56份,限期整改17家,处罚1家。截止目前已检查中小学食堂23家,托幼机构食堂33家 。

2、全面展开活禽和禽类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按照地区局转发自治区活禽和禽类监管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局做到早动手、早准备,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一是认真分析研究确定我县活禽和禽类市场经营的重点范围、地段,切实摸清乡镇、城区经营禽类的餐饮单位;二是认真拟制活禽和禽类整治实施方案,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各餐饮单位签订了2017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三是在市场检查中重点对防控工作提出要求,要求经营禽类食品的餐饮单位严格落实消毒制度,有效消灭传染源,及时消除疫情,切断疫病传播途径。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4人,出动车辆8台次,共检查3个乡镇及城区经营禽类的餐饮单位151家,下达监督意见书72份。到目前为止在我县餐饮经营环节没有发现禽类疾病的发生。

3、从严监管,依法对违法经营单位进行处罚。1月份我们对城区餐饮单位进行了元旦、春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2月份至今重点对乡镇及学校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2人、车辆12台次、检查餐饮单位165家,下达监督意见书85份。在两次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一学校食堂和一个餐饮单位在经营场所存放过期食品和未落实台账查验登记制度,对这些违法事实,我们严格按照《食品安

全法》进行了处罚。

4、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与县“小城镇整治”工作相结合,以“整脏治乱”为主线,按照餐饮经营卫生标准要求,对全县小作坊、小摊贩和夜市进、驻村工作队员食堂行了调研,其目的是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为县委、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情况

1、开展了节前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药品市场专项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开展全面的检查,确保了节日期间药品市场秩序,营造了和谐的社会氛围。

2、加大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年初药械工作的总体部署,我们加大了对乡镇农贸市场和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监督检查力度,截止3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执法车辆15台次,检查药店90家,乡镇卫生室30家。

3、加强对特殊药品流向实时监控。在特殊药品的管理上,我们在全县所有涉药单位统一实施专柜专锁实名登记,年初以来要求药店按时上报销售经营的特药。并对全县使用毒麻、精神类药品单位的特殊药品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督促使用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严格管理。截至目前,未发生特殊药品流弊事件。

4、注重药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年初以来,我局要求各药械经营、使用单位成立专人负责ADR监测上报工作,推行责任管理。督促涉药涉械单位及时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同时对前来我局咨询的药械经营单位,认真进行讲解,并要求上报人员不得谎报、瞒报、漏报、重复上报。截止3月初,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66例。

5、开展对含海娜花染发化妆品专项检查。以美发店、大型购物商场为重点检查对象,以染发剂为重点检查品种,以查看标签标识及检验报告等为重点检查方式,排查其产品中是否含“海娜花”成分。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32家,查处8家化妆品经营企业经营该类产品,没收140盒。

6、开展涉嫌违法保健食品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辖区内药店、超市及各保健食品经营门店等36家企业,出动执法人员11人次。检查中暂未发现《关于涉嫌违法保健食品产品信息情况的通报》涉及的违法保健食品。

7、做好基本药物抽检工作:圆满完成国家基本药品5个批次,自治区增补药品3个批次,监督抽检药品38个批次,中药饮品4个批次,保健食品1个批次,化妆品1个批次抽样任务。

8、三是加强数字药检监管和不良反应的收集工作。正确指导使用电子监管网,加大监管及时上报数字药监,进一步落实ADR(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115例。(完成64%)。医疗器械不良反应0例。

9、扎实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工作。以医疗器械“五整治”为契机,在深入监督检查的同时,宣传、培训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知识。督促零售药店严格按照国家局制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名录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截止目前,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基本信息和经营产品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查各类涉药械单位212家。

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0全国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地沟油危害、中小学生用药安全知识、真假药品、保健

食品辨别等宣传,并组织和参加县上的各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集中销毁价值9.58万元假冒伪劣、过期药品、保健食品,通过销毁活动,给广大经营企业负责人敲响了警钟,也进一步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加强监督管,强化案件办理。从严监管,以罚促管。餐饮服务环节以过期食品、无证经营为重点立案13起,办结12起,上缴罚没款

4.5万元,占全年案件总数的52%,罚没款金额占全年任务的90%;药械、保化环节以过期药品、医疗器械、保化品和超范围经营为重点,立案19起,结案14起,上缴罚没款8.52万元,罚没款金额占全年任务的85.2%。其中5起违法广告案件移送县工商局。

阿瓦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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