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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营盘司法所调研汇报材料

时间:2017-05-08 17:44:12 汇报材料 我要投稿

撒营盘司法所调研汇报材料

一、基本情况

撒营盘镇地处禄劝县中部,辖19个行政村,27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8万人,辖区面积254平方公里,是全市国土面积最大的乡镇。撒营盘司法所成立于1994年,现有人员2名,其中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1名。撒营盘司法所在局党组和镇委、镇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于2017年建设了一栋260多平方米的办公楼。目前司法所各项硬件设施齐全,配备了车辆和电脑,改善了工作环境。司法所担负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援助、普法和依法治镇等重要工作。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司法所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按照整体部署,司法所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工作中去,主动承担中心的日常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二是司法所作为乡镇基层政法单位,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加大矛盾排查力度,及时化解纠纷;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探索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方法,为困难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二、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撒营盘镇人口众多,环境复杂,矛盾纠纷呈日益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我们在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长效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在“十 1

一五”期间,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共排查调处民间纠纷1240件,调解成功1203件,其中化解疑难复杂纠纷42件,调解成功率达97%;共防止群体性上访 26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1件,防止“民”转“刑”18件。主要做法是:

(一)、巩固、健全、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

1、规范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综合运用法律,运用教育、行政、经济等手段处理民事纠纷。同时,各村设调委会,组设立调解小组,形成了以自然村调解小组为基础的“三级调解网络”格局,并配备了兼职调解工作人员,全镇现有调解员377人,其中镇级2人,村级95人,村小组278人;共有调委会20个,其中镇调委会1个,村级调委会19个。进一步建立了规范化村级调解室,全镇规范化村级调解室实现了全覆盖。

2、加快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步伐。在健全村级人民调解的组织网络,以三级调解网络为主线,推进镇属事业单位及企业等调解组织建设,初步在全镇建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

3、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同时继续健全和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做到领导机制、预防机制、 2

联动机制、排查调处机制、分析机制、预警机制、处置机制高效有效运作。

(二)、切实加强培训指导工作,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

人民调解员应该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公道正派,热心民调工作,能够联系群众,并且应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为此,我镇认真落实培训工作。按照调委会工作范围的特点和要求,明确调解员必须具备的法律水平和文化程度,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队伍结构。同时,我镇在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所充分发挥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五年来,共举办5期培训班,培训调解员420人次。

三、规范人民调委会的工作

撒营盘镇结合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规范人民调解业务建设。一是从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入手,增强人民调解程序的公正性,提高调委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二是严格遵循调解工作三项基本原则,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

院起诉。三是认真做好受理登记,制作笔录,及时制作调解协议,积极开展个案回访,督促当事人各方自觉履行协议。

(四)、不断地开展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健全防范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经常化。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和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发生很大变化,民间纠纷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民间纠纷的主体由村民与村民转化为村民与经济组织,与基层干部,与基层政府及管理部门;民间纠纷的内容由婚姻、家庭、邻里、继承、赡养等简单的涉及人身利益,财产利益方面的纠纷,发展为经济合同纠纷、干群关系纠纷、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拆迁征地纠纷等。民间纠纷的表现形式由当事人之间,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家族之间转向群众与集体,与经济组织,与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纠纷。因此,我镇根据民间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针对突出的难点、热点纠纷和敏感问题,大力开展矛盾纠纷的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每一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发现新问题、新矛盾,掌握新情况,预见新发展,解决新问题,防止矛盾激化,防止群体性上访。同时,在广泛、深入、经常性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矛盾产生规律,科学地划分矛盾纠纷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化解矛盾,把大量的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了发现的早,化解的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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