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2-11-23 19:19:23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汇总九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买卖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汇总九篇

买卖合同 篇1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备注:以上灯具光源保一年,电子镇流器质保两年。结算数量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符合北京消防验收标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第四条 附随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送货时必须附产品

  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提供配套的吊链。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六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七条 交付(提取)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方式、时间、地点:由出卖人将出卖物直接送至 北京丰台区东铁匠营宋庄路38号 中天集团公司施工现场仓库。从本合同签定后即按买受人要求供货,此后以买受人电话通知为准。实际交付货物的规格、数量等必须以买受人指定的人员 潘光跃 签字认可的入库单为准。买受人人员如有变动,应提前5天通知出卖人。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出卖人将出卖物直接送至 北京丰台区东铁匠营宋庄路38号中天集团公司施工现场仓库,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九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北京相关部门有关标准和规定在标的物送至本合同指定地点后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发现出卖物有质量瑕疵等问题的,买受人享有要求出卖人调换或者予以退货的权利,并由出卖人承担

  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无

  第十一条 出卖人对标的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量保证期(质量异议期)为两年,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在接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二天内到交货的工地进行无偿维修或调换,逾期未到的,买受人可另行聘请他人维修或自行调换,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扣除部分,出卖人应另行支付。

  因出卖人产品质量问题产生质量事故致买受人或任何第三人损害的,无论是否在质量保证期内,出卖人均应根据产品质量与受害人损失因果关系而应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全额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如果买受人已对第三人承担了责任,则买受人对出卖人有追偿权,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依据之日起7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单价以本合同为准,数量以买受人指定人员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签收单据为买受人提供的入库单,自进货之日起,期满一个月内支付发生货款的50%,20xx年春节前付至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付款一律使用支票等票据方式支付。付款顺序:先货款、再利息或违约金、再其它费用。。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出卖人违约责任:当出卖人未能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如到货时间、货物质量等),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款3‰的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直接扣除;如严重耽误买受人进度,则买受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另行订购;出买人所供货款按70%结算,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买受人违约责任:如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则按应付款的3‰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转让债务,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不得转让债权。

  2、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买受人盖章或项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其他视为合同未变更。

  3、出卖人应当将以下资料提交给买受人存档备案:出卖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一份,出卖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出卖物的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说明;国家或地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各种备案所要求的文件材料;以委托代理人身份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本合同一式四份(注:至少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4、双方确认来往函件包括分支机构函件,按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邮寄,即视为已送达 。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5、出卖人必须保证标的物不侵犯他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否则一切行政、民事等责任由出卖人承担;造成买受人损失的,买受人有权抵扣货款并向出卖人索赔。

  6、工程剩余标的物买受人有权按本合同或附件约定价格退回出卖人,出卖人不得拒绝。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通知后三天内到交货工地现场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出卖人遗弃该退回货物,发生遗失、毁损,后果由出卖人承担。

  甲方:乙方: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 址: 地 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地皮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 市 区 ,产权证第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地皮。

  第二条:付款方式

  1. 双方议定上述地皮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此地皮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 元),由于甲方此住宅地皮为国家拆迁补偿用地现无国土、规划等证件,甲方收到定金同时需无条件将此地皮的一切相关手续证件交由乙方保存并协助乙方到市公证部门办理公证乙方单方可办理国土、规划等手续。

  3. 买卖双方一致同意付款方式:购买此地皮首期楼款(已包含定金)人民币 整(¥ 元),购买此地皮余款人民币 整(¥ 元)

  4. 买卖上述地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三条: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售的地皮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将该地皮交付乙方。

  第四条: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共三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其他约定 _ _ _ 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农药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的交易,或销售商与种植户之间的大额交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农药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买方对农药的基本要求单位:

  第二条质量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第三条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

  《营业执照》《农药登记证》《商标注册证明》《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代理销售授权书》《备案登记号》《经营许可证》标准号:其他: 。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年月日前向卖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剩余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为:;选择由买方支付定金的,因买方违约解除合同,则定金不予返还,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则卖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条交货方式:;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

  第六条验收:买方应在卖方交货后日内进行验收;其中农药包装必须贴有中文标签或附具说明书,注明农药名称、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及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重量、产品性能、毒性、用途、实用技术、使用技术和方法、生产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项等;农药分装的,应注明分装单位;并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验收要求: 。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农药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或第六条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农药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其他:。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买方:(签章)卖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买卖合同 篇4

  一、买方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为保证买方能够取得不受争议的财产,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在订立合同时提前说明,该出卖物是其拥有所有权和合法处分权的财产,如果卖方未将标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权利的情形预先告知买方,则买方有权请求降低价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2、确定标的物有无质量缺陷

  卖方出卖的标的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不定期,如果标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检查即可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接受标的物的当时提出;如果标的物有隐蔽缺陷(即需要经过技术鉴定或在物的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缺陷,买方有权拒收。买方已接受的,卖方应根据情况承担降价、修理、更换、退货、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责任。但是,如果卖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对标的物的缺陷作了声明,或买方知道标的物的缺陷而愿意购买,则卖方对标的物的缺陷不负责任。

  3、敦促卖方按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完整地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有关手续。例如对于房产、机动车辆、船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对对方当事人签约资格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具有签约资格,否则,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是无效的。所以,在签约时,应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首先,可以通过有关机关和银行等单位进行了解,确定对方的主体资格。其次,应当要求对方出示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合法资格,如执照等等。具体到签约的身份问题,应要求其出具有效的授权证明,如委托书等,以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

  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要严肃认真的了解对方的企业信誉及其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切不可草率行事,以免上当受骗。

  5、欺诈防范

  有些签约人不仅在身份上有可能进行欺诈,还有可能在合同中故意设置陷井,进行诈骗。所以,谈判者在最后审查合同时.应结合谈判原始文件,看是否有遗漏、不一致,相抵触或真实确认谈判原意之处.并且要审查合同的文字.看它是否准确,明了地表达了意思。对那些重要项目谈判所订的合同,不仅谈判人员应反复审查,还应交由有关专家审查.加法律专家、语言专家、相关专家等,从各个角度严格把合同关,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6、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这也就是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可以从下面几个角度进行考虑。首先,此次的谈判活动是否完备。其次,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无与法律、法规或国际惯例相悖之处。

  如果此次谈判活动或程序上有问题应立即纠正,手续不全的应立即补办,否则合同即使签署也是无效的,有的还会产生不应有的法律后果。如果合同内容上与相关法律法规或国际惯例相违背,应立即删改、否则合同也难以成立。

  7、条款是否完备

  合同中的条款应该具体详细,并具备合同能够成立的主要条款,如标的、价格、数量、合同的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另外,合同的普通条款也很重要,只有在合同具备起码的条文后,才能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于合同的履行,避免争议的发生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8、合同是否有效

  对合同签订是否有效进行审查,有两个角度,一是谈判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格,是否经过合法授权,以及权力范围如何、这在前面已经讲过。二是合同本身的内容有无前后矛盾,相互冲突的部分,如有,必须及时修改、调整、否则便会影响条文的效力。

  二、卖方在签订和履行买卖合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主动明确价格条款。价格是买卖合同的一项重要条款。如果价格条款没有或不明确,买方付款就没有标准,没有依据,很容易发生纠纷。

  2、敦促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在即时清结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应按规定支付价款,否则,可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3、敦促买方接受标的物。一般来说,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取得标的物,买方会按约定接合同的约定及时接受标的物这会给卖方造成不利。卖方若遇买方无故拒不接受标的物或由于买方的原因无法交付的情况,为终结买卖关系也可将标的物交公证机关或有关单位提存。

  三、签订买卖合同的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买卖合同主体如何明确?

  在签订买卖合同中,应先审查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身份信息等资料是否真实,合同双方是否具有签约的权限。首先,签订主体只有真实存在,在发生纠纷时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如果当事人提供的是虚假信息,如虚假的公司名称、虚假的身份信息等,则可能有发生纠纷时无法向一方主张权利等法律风险。其次,如果当事人无权签约,则所签合同的效力则存在不被承认的风险,这里主要针对的是作为买卖合同的卖方,如合同中的卖方对所出卖的标的物,不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则其与买方所签订的合同属无效的合同或效力待定的合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作为买方,则丧失了按照

买卖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身份证(执照)号码:

  XXXXX园是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开发建设的经营性陵塔墓园,甲、乙双

  方根据《合同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墓位使用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墓位基本情况:

  1、甲方园区内所有墓(塔)位式样、规格、材质、墓(塔)区室内外装饰、地面硬化面积、环境配套、高度、朝向等均由甲方统一规划、建造,乙方可在规划内自由选择经甲方认可的墓塔位产品。

  2、乙方在XXXXXX园选定 园 区排号墓位作为安葬(放) 骨灰(骨缸)使用[限葬(放) 位骨灰或 位骨缸]。上述墓位的定制墓型为 型 穴,墓位的墓型规格、建设标准等参照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二条 费用:

  1、销售总价为人民币元( 万 仟 佰 拾 元整),墓位销售价(墓位土地使用、墓区建设费、建墓位工料费)元、墓塔位前20年长期管理费元、工本费(安葬证每本元)。即每年管理费按该产品实时总价的千分之五计价。

  2、墓位前20年管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前20年期满后30日内乙方应足额缴交下一个20年管理费,收费标准按实时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4、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清墓位土地使用及墓区建设费、建墓位工料费、前20年管理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交付上述墓位,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第三条 墓面制作:

  1、甲、乙双方就墓面制作的有关具体事项(如碑文刻字、墓面完工合格后的交付日

  期等)签订《墓位建设工程单》,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文字内容真实、合法,甲方对乙方墓志铬内容有审核的权利。

  2、为保持甲方陵园墓区的统一规范,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墓台及墓碑的方位、朝向,不得随意改变墓型或增减墓台构件。

  3、甲方应于墓面制作完工后的3日内通知乙方验收,验收以《墓位建设工程单》为标准。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的15日内到陵园办理墓面验收手续,逾期视同验收合格。

  4、甲方按规定向乙方发放《安葬证》。

  第四条 墓位的保修与维修:

  1、经乙方验收合格的墓位由甲方负责保修。墓位基础保修5年,墓石保修3年。保修期内出现的墓位质量问题,甲方免费维修或更换。保修内因乙方擅自拆卸、不合理使用导致的损坏,免除甲方保修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及超出保修期的自然损耗造成的墓位损坏,双方互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3、保修期外,墓位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若需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墓园管理:

  1、乙方在陵园内进行安葬(放)、祭祀活动时应自觉遵守殡葬法规及甲方园区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在陵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2、陵园内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配合。

  3、鉴于陵园属公共场所,乙方自行置于墓位上的祭祀用品、装饰品,如有损坏或遗失甲方不负管理责任。

  4、乙方已安葬(放)的骨灰、骨缸,因特殊原因需起葬迁移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收回原购买发票、《安葬证》原件后方可迁葬;迁葬后原墓位按甲方规定及有关殡葬政策处理,甲方退还剩余管理费,其他费用不予退还;迁葬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墓位销售使用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消灭,即本合同解除。

  5、乙方对甲方墓园管理质量不满意的,有权向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提出意见、建议。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出现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墓位,骨位等由甲方深埋处理;

  (1)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的;

  (2)擅自转让、转变的;

  (3)超过3个月不缴纳续期管理费,经甲方通知催告,并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公告后三个月仍未缴纳的`。

  3、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之规定的。

  第七条 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若有对本合同及《墓位建设工程单》的变更,应当通过协商,订立补充协议或进行书面确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对于验收中存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甲方在其职责范围内应无偿予以解 决。因乙方提供内容有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交付墓位日期相应顺延。

  2、乙方墓(塔)位内安葬(放)的所有骨灰、骨缸如发生遗失,甲方一次性按乙方所交年管理费的20倍(每座)赔偿乙方损失(乙方未交管理费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乙方放入墓(塔)内的随葬品如有遗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未尽到管理义务造成的墓位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

  4、乙方入园安葬(放)、祭祀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乙方逾期缴纳管理费的,甲方有权按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调整墓台及墓碑的方位、朝向,改变墓型或增减墓台构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乙方若在甲方告知10日内未恢复原状的,由甲方予以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保证已具备购买的合法资格,并保证已得到其他亲属的授权签署本协议,乙方亲属之间有关墓位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因乙方亲属之间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其他(或另有)约定事项:

  第十条 其他:

  1、乙方通讯地址、邮编、电话(手机)号码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原始地址、信息寄送的有关通知在发出15日后,视同送达。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原始地址、信息有误造成的送达失误,甲方概不负责,并视同送达。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乙方缴清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所列费用后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6

  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数量:

  产品:

  数量:

  二、产品价款

  1、产品的单价为

  总价(含/不含税价):

  2、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

  甲方产品的包装、运输由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产品交付

  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

  产品交付地点为乙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 天。

  四、价款结算

  甲方交付后,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运输过程中应当保证标的产品不受污染、损毁及破坏,如有产品在交付前受到污染、损毁或破坏,乙方有权不予支付该部分产品货款,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受损产品货款80%的.违约金。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七、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约定事项

  1、一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对方,在通知到对方前,一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对方联系的,由变动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货物交付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买卖合同 篇7

  立合同双方:

  出售人:_____

  代理人:_____ (以下简称甲乙方)

  买受人:_____

  双方根据《上海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上海市_____区(县)_____街道(镇)_____路_____(新村弄)_____支弄_____号_____室计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__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_____元,共计售价(大写)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_____%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大写)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_____%,计(大写)_____元。余额计(大写)_____元,分_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_‰,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_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

  大写)_____元,最后在_____年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继承法》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高层住宅_____%),提取维修费(大写)_____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高层住宅_____%)预付维修费(大写)_____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1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1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14.本契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买卖合同 篇8

  卖方: 证件号码:代理人/代表人: 证件号码:居间方 :

  地址:

  买方: 证件号码: 代理人/代表人:证件号码:

  1.合同双方就房地产买卖达成协议如下:

  买卖双方出售及购买位于大连市 区 路(街) 号(楼) 单元层号的房屋,权属为 ,抵押(□是□否)权属证号: 。房屋内有□供水□供电□供暖□公煤气或燃气设施,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房屋具体面积与地址以房产证及相关正式法律文书上的记载为准)。 卖方在签署本合同日内将备齐过户时所需要的所有相关手续文件。买方在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备齐过户及贷款所需要的所有手续文件。买卖双方承诺,在双方备齐所有过户及贷款手续后 日内,到大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其他办理过户手续的部门)递交过户手续。买方对该房屋状况已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2.双方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买方需按照下列方式付款:

  A、定金 元整(¥ ),于买卖双方交接房款时冲抵房款。本合同签订之日买方支付卖方定金元整(¥ ),定金余额需于本合同签署后日内需将定金余额补齐。定金以实际支付数额为准。

  B、定金外的付款方式选择

  (1)现金付款

  买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备齐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元

  (¥),同时双方约定将该款项存入银行作资金监管。

  (2)贷款

  买方申请 □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贷款银行由居间方指定,具体贷款额度和年限以银行(或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买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备齐购房首付房款人民币(大写) 万元(¥ ) 同时双方将该款项存入银行作资金监管。

  (3)如买方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或无法办理,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买方选择 □现金付款 □商业贷款 □组合贷款的方式付款或补齐余款。

  C、放款时间、方式

  买卖双方在交接房屋时交接房款,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税费承担

  A.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因房屋过户发生的税费,由买方承担: ,由卖方承担 (将税费项目序号填写于空格处。)税费项目:①契税 ②土地出让/收益金 ③交易费(买方部分)④交易费(卖方部分)⑤印花税(买方部分)⑥印花税(卖方部分)⑦个所税⑧营业税及附加⑨房地产买卖契约公证费⑩。

  B、税(费)项、税(费)率、税(费)额均以税务部门出具的单据为准。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税费调整或增收,调整、增收的税费需按收费部门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4.卖方须在 日内 负责将房屋以签约现状交付给买方使用。交付之前,

  卖方须将户口迁出,且将房屋的相关费用全部结清(仅指使用费)。居间方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5.该房屋以签约现状售于买方,买方同意按现状购买该房屋,故买方签约后不得以房屋状况为由拒绝交易。

  6.卖方须保证对上述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能完全支配或处理。关于本房屋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权属纠纷、债务、税项、出租、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房屋转让完成之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如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赔偿。

  7.办件时间:按照相关部门的办件时间为准。

  8.如买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本合同终止或无法履行,则已付定金将支付给卖方作为违约赔偿,卖方有权再将该房屋转让于任何人,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本合同终止或无法履行,则卖方须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

  9.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任何一项义务逾期超过10天,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按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10.合同履行中若产生赔偿情况或解除情况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若无法达成书面协议,则按合同第8.9条处理.

  11.买卖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12.本合同签署前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相关协议内容,如有和本合同不相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口头承诺不具有约束力,所以合同履行时,一切均已书面约定为准。

  13.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无法达成变更协议的,继续履行本合同,若无法继续履行则合同终止,由违约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因本合同而签订的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合同一式两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卖方、买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卖方决定将下列物品赠送给买方:

  买方: 卖方: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电话: 电话:

买卖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乙方:(供应商)

  签约时间: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投标报价表”第号。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2、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采购办公室???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2)技术规格响应表;(3)服务承诺;(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联系人:,电话: 。

  2、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20 年 月 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货款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采购办公室扣缴贰仟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 。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乙方:

  负 责 人: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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