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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承诺书

时间:2022-01-09 13:28:55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有关企业诚信承诺书集合8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承诺书对我们的作用越来越大,承诺书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你所见过的承诺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诚信承诺书8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企业诚信承诺书集合8篇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1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开化县20xx年度廉租住房工程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 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X贿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开化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开化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开化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化县招投标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 6 月16 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2

  本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入鲁基本情况报送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入鲁承揽业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山东建筑市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月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3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4

  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投标人在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赣大井冈政采字[20xx] 号的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 本投标(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 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四、 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利益。

  五、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

  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投标(报价)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它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积极配合各级财政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投标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吉安市各级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监督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5

  本人郑重承诺不会违反以下学术诚信行为:

  一、学术失范行为:

  (一)弄虚作假。捏造、伪造、篡改引用资料或其他研究成果等;

  (二)抄袭和剽窃。将他人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据为己有:照抄或变相照抄别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将合作成果作为自己成果发表/出版;将他人著作篡改后出版;窃取他人著作的实质性内容和结论部分作为自己著作的主体;窃取他人的数据作为自己著作的数据等;

  (三)替写论文或著作。请他人代替自己撰写论文或著作的主要章节。

  二、学术不端行为:

  (一)引注文献不端行为

  1.使用、引用他人的观点、论据、资料调查、统计数据、防案和构架等不注明出处;或对他人的上述原用语作了修改,但基本观点不变、论据未变而不注明出处的;

  2.将多个他人观点混在一起,作为自己的论点,不注明出处;

  3.将他人论点、论据与自己论点、论据混在一起,不明确区分标注

  4.转引他人著作中的引文、注释,不注明出处;

  5.使用他人未发表的成果不注明出处或从外文书刊中摘译的部分,不注明出处;

  6.包含或引用本人已用于其它的理论、调研数据、学术论文获成果,但不加注释或说明;

  7.未引用他人文献而作虚假引注。

  (二)不当署名

  未参加相关社会调查等活动而在别人发表的成果上署名,或未经他人同意,签署他人姓名。

  我保证提交考评的论文/著作是我自己完成的成果,我承诺没有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6

  本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投标活动,不组织、不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二、 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使贿赂以牟取中标,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 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 投标活动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四、 投标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均为本企业人员,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五、 投标保证金由本单位工商注册地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存入行政监督部门指定的银行保证金专用账户;

  六、 承诺将无条件承担本企业由于投标保证金退票、保证金未按时到帐、非本企业基本帐户缴纳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

  七、 不通过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

  八、 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由其他单位加盖印章和由其他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

  九、 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约定在不同的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中标;

  十、 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就投标价格达成协议;

  十一、 不出现与其他投标人私下确定中标人后参加投标,约定内定中标人后以高价中标,在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经济补偿等行为;

  十二、 不通过挂靠其他企业方式,一家企业以多家企业的名义去参加同一标的投标; 十三、 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

  十四、 不出租、出借、转让本企业人员的居民身份证,不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不购买、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不冒用他人印章或代替他人签字; 十五、 不扰乱 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

  十六、 不在招标、投标以及开标后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和无

  理缠诉,不以任何不正当理由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十七、 如有投诉,将向招标人或行政监督部门提交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的投诉书,阐明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并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十八、 一旦中标,项目负责人将完成从开工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在此期间不再兼投其他项目,非建设单位要求不进行更换;

  十九、 一旦中标,保证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时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致,人证相符,非建设单位要求不进行更换。 本表所列内容及上述承诺事项均为本企业真实意见表达,愿承担一切责任。如有任何弄虚 作假以及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等有关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由于本企业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项目重新招标的,在重新招标时不再参加该项目投标,并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企业20xx年度-20xx年度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承诺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7

  本单位(或本人,下同)自愿加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信息库”(以下简称企业诚信库),在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的相关信息均经本单位核准、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提交并在企业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

  二、本单位承诺系统账号不得出借、转让。本单位在参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不与招标(采购)人、中介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或非法利益。

  三、凡本单位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的交易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与人员业绩信息、获奖情况等,应依照交易文件或相关规定要求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信息的不得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的依据。

  四、本单位在参加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如有违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或存在被限制投标、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形的,我单位应事先声明,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五、系统数据是保障电子化交易的关键,本单位将认真、及时地录入、维护和更新企业诚信库中的相关资料信息,若未能及时录入、维护和更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六、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参与的交易项目投标(谈判、磋商)和企业诚信库,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承诺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8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政策法规,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招标代理事业健康发展,树立招标代理行业的良好形象,我们向全省同行发出“诚信”倡议: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湖北省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代理。

  二、进一步提升招标工作的规范性,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得到落实。

  三、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依法合理承揽招标业务,依法依规取费;不相互诋毁,坚决抵制违法违纪扰乱市场的不良行为,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做到行业自律,诚实守信,全力创造健康和谐、公平竞争、共谋发展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心全意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服务,优质服务、重信守诺。

  五、从业人员廉洁从业,不接受投标人和供应商的回扣、吃请、礼品、礼金等,不与招标人串通搞虚假招标、暗箱操作,坚决抵制串标、围标等不正当行为。

  六、钻研业务技术,努力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招标质量和招标水平,不断推进招标代理从程序服务向技术服务的转型,不断提升行业总体水平和公众形象。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荣,我们主张从我做起,从行业做起,从现在做起。

  “言必信,行必果”。我们倡议全省招标代理机构,每一位从业人员都要把诚信作为我们行为的准则,成为诚信的倡导者、宣传者、实践者和捍卫者。

20xx年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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