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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协议书

时间:2022-02-18 09:56:49 其他协议书 我要投稿

作业协议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作业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作业协议书

作业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项目能优质按时完成,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承包范围:上海元一希尔顿酒店一期中餐厅、B栋1F、一期1028房间、二期

  A栋1718房间、B栋8F标房共五处五块幕墙玻璃安装,B栋一层3处漏水点、18层3处漏水点共6处漏水点修复。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工程价款

  1、上海元一希尔顿酒店一期中餐厅、B栋1F、一期1028房间、二期

  A栋1718房间、B栋8F标房共五处五块幕墙玻璃安装,1400元/块,共计7000元(包干)。

  2、B栋一层3处漏水点、18层3处漏水点共6处漏水点修复,800元/漏点,共计4800元(包干)。

  3、合计:11800元(包干),大写:壹万壹仟捌佰元整。(此包干价包含工具、工具上使用的辅材、施工用电缆(线)、照明灯具、三级配电箱及材料二次搬运,住宿、车旅交通、工人保险费、当天垃圾清理赶工措施等施工相关的一切费用。)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进行工作检查,及时指出错误;

  2)为加强联系,甲方指派专人在现场实施监督,配合乙方施工;

  3)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约定期限付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规定期限内,必须高质量完成工程;

  2)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

  3)爱护甲方建筑物及各种设施,因乙方造成的损坏应负责赔偿;

  4)负责工地范围内安全及施工安全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2、任意一方因违约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必须予以赔偿。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日期:

  日期:

作业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安全管理方针、政策、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建筑工程承发包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工程范围

  第三条 工程地址

  第四条 工程形式

  第五条 安全协议期限:于协议签订日期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六条 安全规范及管理规定

  一、登高作业安全规范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检。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区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中对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有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处理。

  8、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力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要求。

  二、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1、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等症不登高。

  2、迷雾、大雪、雷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4、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5、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6、脚手架,脚手扳,梯子没有防滑或不牢固不登高。

  7、穿了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9、高楼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不登高。

  10、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高压线没有遮拦不登高。

  11、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不登高。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查验乙方安全资质,包括“三证”,安全机构,安全体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管理人员和特业人员特证情况。

  2,向乙方提供分包工程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出安全生产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办理书面交收手续。

  3,及时向乙方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提示,通报等,并掌握执行情况,协助并指导乙方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文明工地建设。

  4,督促乙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落实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5,督促乙方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搞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6,督促乙方检查自行提供的施工机具,电气设施,各种材料和劳保用品,应符合质量要求和安全规定。

  7,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按上级制定的安全奖罚规定,实施奖罚。签发《劳动安全监察通知(指令)书》,《纠正和预防预知单》,并督促整改。

  8,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乙方发生的伤亡事故,并督促乙方向本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意见,参与或会同乙方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规定主动接受甲方对安全资质的查验,向甲方提供安全资质审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合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体系,安全规章制度,特业人员花名册及证书等,并证明其有效性。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等,健全安全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3,正确处理安全与制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编制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技术工艺,保障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

  4,认真传达贯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文件、指示、通报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和文明工地建设。

  5,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安全操作、作业纪律、劳动纪律教育和技术培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或工序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提高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保障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火,防电,防毒等用品,用具和设施,确保人身安全。

  7,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标准,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的隐患主动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组织整改。接受甲方签发《劳动安全监察预知(指令)书》,《纠正和预防预知单》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奖罚规定实施的奖罚。

  8,发生职工伤亡事故,除向甲方报告外,应及时向本企业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报告,并认真调查处理。

  第八条 双方的违约责任

  甲 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生产。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甲,乙双方应尽力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调查,并实事求是向事故调查人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证据。其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指挥人员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执行,由此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甲方承担。

  2,由于甲方的直接责任造成乙方职工的伤亡事故,由甲方统计,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3由于甲方的直接责任造成乙方职工的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人员或家属进行经济赔偿(但善后工作由乙方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介入善后处理工作)。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现场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甲方有权下令停工整顿,直到终止分包合同(同时终止本协议书),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2由于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违纪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统计,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向公安部门提出立案侦察,追究责任者刑事责任。

  3,由于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违纪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有关规定对伤亡或家属给予经济赔偿,甲方不负法律和经济责任。但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4乙方租赁或其他方式使用甲方机械。设备和聘用甲方特业工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从乙方承包工程总造价中提取2%计 万元作为安全抵押金,在合同期内未发生伤亡事故,全部返还;死亡一人按安全抵押金的50%扣除,重复发生死亡事故,不予返还,并加倍罚款。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认,由于地震、风暴、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不属责任事故,所受的经济损失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发生的异议或有争议时,双方应首先进行充分协商,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1,向工程所在地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2,向工程所在地安全执法部门提出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盖后生效,委托代理人应相互出示委托证明。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送双方本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末尽力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列入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正文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无 。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章) 乙 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或其委托人(签字) 或其委托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作业协议书3

  甲方: 咸阳佳宁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服务项目能优质按时完成,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 甲方指定乙方为广告施工,施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特殊情况(如遇不可抗力因影响,如暴风雨、雷电等),施工期顺延。

  二、施工地点: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责任

  在进场高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2、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2)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3)需使用甲方或与甲方相关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4)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5) 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6) 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

  7) 乙方负责此项目生产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四、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甲方电话及地址:029-xxxxxx 乙方电话及地址:

  三原县东一路中段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验收合格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作业协议书4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防止一般事故的发生,保障和促进科实信息城项目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公司有关精神和项目部具体情况,特制订塔吊作业安全生产责任状。

  一、安全作业规定

  1. 塔吊使用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证》。

  2. 塔吊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3. 每月定时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保证塔吊上所有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填写《机械运行记录》表08—04、《交接班记录》表08—02、《施工机械维护保养记录》表08—03等表格,整理归档。

  4. 每月或大风、大雨天气过后,应及时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塔吊基础沉降,塔身垂直度,并形成记录整理归档。

  5. 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

  6. 塔吊作业时严格按照《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施工。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运转中维修保养。

  7. 群塔共同作业时严格执行《相互邻近塔同时作业安全协议》。

  8. 必须执行公司十不吊规定。

  附:十不吊内容

  (1)信号传递不灵通不吊。

  (2)斜挂斜牵不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过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施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塔司带病时不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吊。

  (9)棱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不吊。

  (10) 六级风以上不准吊。

  以上规定请遵照执行,违者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重罚。

  塔吊司机: 项目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作业协议书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平、信用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业吊篮,用于__________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外墙工程。

  二、吊篮长度6米, 施工高度120米, 前梁伸出量不大于1.5米,限载800公斤。

  三、租金及付费方式:

  1、租金:40.00元/天*台(不含税价),三十天起租。

  2、租金在吊篮安装验收之日起计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篮安装调试完毕(安装调试时间在三天以内),交付承租方验收签字之日起至单个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恶劣天气连续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顺延,租期约120天。

  五、吊篮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

  六、安装、移位、拆除: 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对吊篮进行安装、移位、拆除,出租方负责解决技术性问题。承租方负责在安装过程中解决垂直运输工具、设备、搬运辅助劳动力及相关费用。

  七、出租方的责任:

  1、出租方在安装吊篮调试过程中,需提供一名技术骨干进行指导安装。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出租方对吊篮的完好性、安全性负一切责任,因吊篮设备质量原因造成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3、出租方必须固定一名技术人员现场随时进行技术指导。如因吊篮出现故障出租方必须在两小时内修复,否则免除当天所有租赁费用。如承租方违章操作或不按协议内容使用吊篮,出租方有权令其停工,停工期间租赁费照常收取(以承租方签字为据)。

  八、承租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协助出租方安装及调试吊篮,并负责垂直运输。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方必须固定操作人员,并有责任教育其严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说明书》中内容。对违章操作和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吊篮损坏承担全部的损失。

  3、对租用的吊篮应妥为爱护,归还时应保证吊篮完好、齐全、清洁(除吊篮自身损耗外)。如有丢失、损坏应负赔偿责任(见出租明细价格,赔偿明细价格)。如遇雷雨、雾天或5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使用并妥善覆盖电机部分,防止电机进水,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因特殊情况,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随附《Z LP系列电动吊篮使用说明书》一份。出租方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承租方是在对出租方所有证件齐全的情况下签订的本合同。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未果时,可提请承租方当地法院进行申诉。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作业协议书6

  平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甲方)与清洁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保证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合同如下,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为提供条件,配合乙方为施工并创造条件。

  2、甲方负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情况,及时制止施工现场中存在的各种违章现象,并根据有关规定,按情节轻重对乙方及当事人做出处理并扣发劳务费。

  3、甲方负责工程竣工后的清洁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进入楼宇的清洁施工单位,须具备此项工作相关技能和执照。

  2、乙方人员进入楼宇时应主动出示施工出入证,接受门卫验证,无证者谢绝入内。

  3、乙方应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做好文明施工、消防、治安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

  4、乙方不得雇佣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刑事拘留等人员,进入楼宇施工。

  5、乙方在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施工人员及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

  6、乙方施工时,不得随意动用明火作业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确需动用明火作业。乙方应当先征得甲方保安部同意,并提出申请报告及操作人特殊证件,批准后,由保安部现场确认符合动火要求,开具动火证方可作业。

  7、施工必需的易燃、易爆品应按甲方保安部指定的数量地点存放,并由乙方派专人负责,保证安全。

  8、乙方在施工中。不得随意扩大施工占地面积,严禁堵塞交通。及楼宇安全疏散通道,各种施工材料,设备不得乱堆乱放。对施工中遗留的各种废料及物品,应做到当天施工当天清理,保证现场加楼宇内的清洁卫生。

  9、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源线、裸线或直接在电源插座上以

  及使用电炉子等。

  10、乙方在施工时应尽量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11、乙方违反上述各条款如出现现场混乱,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严重的甲方除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12、乙方应确保本单位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如出现意外,由乙方自身承担。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时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作业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甲方)经营出售的xx品牌空调商品,现委托给乙方安装,为了长期友好合作,双方应遵守以下条款:

  一、乙方具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明、专业的安装队伍,熟悉制冷技术原理,具有熟练安装和维修制冷空调器的能力,有相应的工具装备。

  二、乙方上门安装空调时,遵守品牌厂家的执行标准,做到仪表大方、着装整齐,不得在安装过程中向用户吃拿卡要,如果造成投诉,甲方依据厂家相应的处罚标准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三、乙方在安装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供安装卡,以便甲方向厂家报单。

  四、空调安装过程中因自身质量问题不能安装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及时调换,如因乙方安装操作不当致使空调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在24小时之内上门维护,直至故障排除。乙方应遵守厂家制定的安装质保xx个月的标准,在此期间空调因安装造成的故障,乙方应及时上门维护。

  五、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标准,安装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自身安全问题,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六、甲方对乙方的安装费用进行按月及时结算,不得拖欠。

  七、未尽事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作业协议书8

  一、总包和分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中的交叉施工(作业)负总的指挥、领导责任,总包对分包,分包对分项承包单位或施工队伍,要加强安全管理,科学组织交叉施工,在没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方案和可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禁止上下交叉施工作业,防止和避免发生事故。

  二、经营部门在签订总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应有安全责任划分内容,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

  三、计划部门在制定施工计划时,要将交叉施工问题纳入施工计划,应优先考虑。

  四、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要掌握交叉施工情况,加强各分包之间交叉施工的调度管理,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协调交叉施工中的有关问题。

  五、安全部门对各分包单位实行监督、检查,要求各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方的有关规定、标准、措施等,对违章进行交叉作业的施工单位给予经济处罚。

  六、总包与分包,分包与分项外包的项目工程负责人,要明确划分交叉施工中各方的责任区和各方的安全责任,建立责任区和安全设施的交接和验收手续。

  七、交叉施工作业上部施工单位应为下部施工人员提供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确保下部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在隔离防护设施未完善之前,下部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行施工,隔离防护设施完善后,经过上下方责任人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作业。

  八、工程项目或分包的施工管理人员在交叉施工之前对交叉施工的各方做出明确的安全责任交底,各方必须在交底后组织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交底中应对各方的安全责任、安全责任区划分、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维护等内容做明确要求,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九、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由安全责任方提供,当安全责任方因故无法提供防护设施时,可由非责任方提供,责任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支付租赁费用。

  十、交叉施工作业中的隔离防护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由责任方负责,由于隔离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存在缺陷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及设备、设施、料具的损失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工程项目或施工区域出现交叉施工作业安全责任不清或安全责任区划分不明确时,总包和分包应积极主动配合,在责任不清、意见不统一时由总包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出面协调、管理。

  十二、在交叉施工作业中防护设施完善验收后,非责任方不经总包、分包或有关责任方同意不准任意改动(如电梯井门、护栏、安全网、坑洞口盖板、防护棚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写出书面报告,需经总、分包和有关责任方同意,才准改动,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工作完成或下班后必须恢复原状,否则非责任方负一切后果责任。

  十三、电气焊割作业严禁与油漆、喷漆、防水、木工等进行交叉作业,在工序安排上应先焊割等明火作业。如果必须先进行油漆、防水作业,总分包施工管理人员在确认排除有燃爆可能的情况下,再安排电气焊割作业。

  十四、凡进入总包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必须严格执行总包所执行的标准、规定、条例、办法,按标准化文明安全工地组织施工,对于不按总包要求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问题的分包单位或施工队伍,总包有权给予经济处罚或终止合同,清出现场。

  十五、本协议经总包方和分包方(或相关施工队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签字后,立即生效。

  签字栏: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作业协议书9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煤气区域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6号)、《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xx)和凌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乙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预防煤气区域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为凌钢生产设备的维修工程项目。

  第二条 协议期限:20xx年3月1日--20xx年xx月31日。

  第三条 煤气区域维修安全管理内容

  维修主要指竖炉、高炉、转炉、烧结机煤气设备的维修。

  (一)应制定三个方案:一是检修工作方案;二是停气和吹扫方案;三是送气置换方案。方案应包括组织指挥机构,检修内容和涉及范围,检修程序,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等内容;应办理有关作业的许可证,做好安全确认,并进行严格检测并记录,做到统一指挥,令行禁止。

  (二)负责施工的单位必须与业主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同时经各有关部门认可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企业应对自身范围的安全工作承担责任。

  (三)检修实施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四)作业人员应随身佩戴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作业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或氧气浓度不足时,应佩戴空气或氧气呼吸器,设专职监护人。

  (五)作业场所应设有逃生及救援通道。

  (六)维修规定内容不得改变,否则必须重新申请。项目完成后由凌钢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七)施工作业要求:

  1.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制定的施工单项安全措施,动火点必须备有相应、有效的灭火器材和一氧化碳测定器;进入煤气设备或管道内作业,必须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测定器和便携式氧气测定器,并采取联系呼叫措施予以安全确认;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施内工作的间隔时间至少在2小时以上,中间到无煤气地点休息。

  2.带煤气危险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高炉换探料尺、操作插板等,不应在雷雨天进行,不宜在夜间进行;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空气正压呼吸器或隔绝式防毒面具,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2)距工作场所 40米内,不应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点40米以外;

  (3)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或涂有足够厚度润滑油脂的铁制工具;

  (4)距作业点 10 米以外才可安设照明装置;

  (5)不应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等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

  3.带煤气动火补焊等作业,必须保持管内煤气正压不低于100Pa,在动火点附近安装校验有效期内的适用压力表,专人连续监视压力,并用对讲机保持联系,无法确保规定压力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八)停气应做到:

  1.确认全部止火。使用按规程规定有效可靠的装置关闭入口煤气及仪表导管阀门,检修设备与运行中的设备要用盲板或眼镜阀可靠切断。打开末端放散管,确保内部煤气吹净。

  2.末端放散应高出煤气管道、设备或平台4米,距地面不小于10米,车间内部或距车间10米以内不经常操作的放散管必须高出建筑物的屋檐,操作时应站在上风口,必要时在放散口附近划定警戒区,区内禁止有火源,并注意煤气不要逸入周围房屋。

  3.高炉煤气管道停气时,从煤气来源阀门后附近通氮气赶煤气,也可采用打开所有人孔,自然通风或强制送风赶残余煤气。

  4.焦炉煤气或混合煤气管道停气时,向管道始端通入氮气,也可先通入高炉煤气赶残余煤气,后按赶残余高炉煤气的方法处理。

  5.排水器由远而近逐个放水驱除内部残余煤气。

  6.在管道末端和各死角处做爆发试验,如点不着,可停止通氮气,打开人孔通风,待含氧量达18%和一氧化碳含量合格后,方可进入管道内工作。

  (九)送气应做到:

  1.清除管道内杂物,清点工具,人数齐全后封闭人孔和手孔。

  2.所有阀门应完好无损,能按要求关闭和开启。

  3.将排水器灌水满流,保证达到规定要求的水封高度,关闭排水管阀门和试验头阀门。

  4.管道及附属设备上停止动火作业,煤气管道周围不得有火源和大于200℃的高温物质。

  5.打开末端放散管,从管道始端通入氮气赶空气,在末端放散管附近取样试验至含氧量低于2%。

  6.打开阀门引入煤气,同时停止通入氮气,以煤气赶氮气在末端放散管处做爆发试验,连续三次合格后关闭放散管。

  7.打开仪表导管的阀门,恢复仪表指示。

  8.改扩建及大修后的煤气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送气。

  (十)发现煤气泄漏,不能盲目冒险作业和冒险抢救。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由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二)乙方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特殊工种上岗操作证、本次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相关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相应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为甲方提供施工人员的具体人数及姓名。

  (三)施工前,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恐高症、癫痫病等人员高空作业,不许使用未成年工上岗。进入现场必须自行配备和正确穿戴好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四)需使用甲方或凌钢的机械、电器、起重设备时,必须经甲方或凌钢主管单位同意,方可使用,乙方不得私自使用、操作以上特殊设备;自带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否则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的安全责任。

  (五)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项目区域外的场所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相关的安全责任。

  (六)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打架斗殴、酗酒,严禁酒后上岗。如果遇到雨雪雷电等特殊气候时,野外、高空、外房顶作业,必须停工。

  (七)乙方负责此项目过程中的现场施工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事故的分析结果,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作业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国家企业财产免遭损失,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制定安全责任如下: 1、

  乙方在入场前三天建立本单位与甲方相应配套的安全管理体系,由乙方项目经理组织落实《北京市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施工规模及职工人数,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和群从安全员组织督促安全生产工作。

  2、 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中严格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纳入施工生产全过程。

  3、 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管理负全责。

  4、 乙方施工前,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必须佩带胸卡,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佩带胸卡,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5、 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

  6、 乙方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乙方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气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现场使用临时用电时,甲乙双方必须签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

  8、 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经乙方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9、 乙方在施工现场施工时,提前向甲方上报施工地点申请单及作业人员人数。乙方材料出场时,提前向物资部上报,并开据出门条。乙方施工车辆进场,车速不得大于5Km/h,出场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

  10、 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站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乙方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现实情况进行罚款,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 因在本施工现场施工,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包括土方及渣土外运)未达标被开发方、监理及政府执法部门处罚的,一切损失费用均有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原基础上加倍处罚。

  13、 甲方有依据《项目部分包管理手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北京市相关文件和项目处罚规定(附后),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乙方单位进行处罚。

  14、 本协议将贯穿整个施工全过程,未包含内容按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标准执行,若有北京市最新法令法规按新法令法规执行。 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作业协议书11

  单位名称(简称“甲方”):单位名称(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结合施工作业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在施工作业中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严格遵守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2、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环保管理制度、近两年来的安全环保业绩、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等。

  3、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施工作业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并督促乙方落实。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告知其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风险,以及针对风险制定的防范与保证措施。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6、甲方有权对不具备相应资质、不遵守规章制度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乙方施工作业队伍提出停产、停工要求。

  (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环保要求的施工作业现场。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安全环保、技术资料与信息。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告知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及其风险削减控制措施与应急措施、警示标识及相关规定等内容,“相关方作业告知书”具体见附表。

  4、甲方有义务及时、如实报告事故,并启动相应应急处置预案,全力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的扩大。

  5、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事故调查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安全环保、技术资料与信息。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告知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及其风险削减控制措施与应急措施、警示标识及相关规定等内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遵守其现场的安全环保管理规定。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二)义务

  1、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2、乙方有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

  3、乙方有义务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具体设备设施名称应在协议中明确),并定期对设备设施、作业工具等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将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取得合格证书。

  4、乙方有义务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定期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教育,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殊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5、乙方有义务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要求,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6、乙方有义务在项目开工前,针对作业过程组织开展危害因素识别和评估,并根据识别评估结果,制定和完善风险控制削减措施及有关的制度规程,及时向员工进行交底培训。

  7、乙方有义务就可能危害或涉及到甲方的现场危险源及其风险削减控制措施与应急措施、警示标识及相关规定等内容,以“相关方作业告知书”(具体见附表)的形式向甲方进行告知。

  8、乙方有义务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环保监管,针对起重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指派现场监管人员进行过程监督,督促落实各项风险控制削减措施及应急要求。

  乙方有义务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安全基础台帐,做到底数清楚、责任明确,并实施动态监控。

  10、乙方有义务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环保例会,并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环保例会,汇报其安全环保工作情况,认真落实甲方的有关安全环保工作要求。

  11、乙方有义务服从甲方统一的生产调度和指挥。

  12、乙方有义务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对本单位安全环保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认真整改事故隐患。

  13、乙方有义务针对施工作业中可能出现的事故,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职责,配齐配全应急物资和设施。

  14、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和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的扩大。

  15、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进行的事故调查处理。

  三、作业责任分工甲乙双方应按照作业项目的施工流程,具体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责任,尤其是对于风险性比较大、易造成事故的联合作业,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具体明确:

  (一)甲方在作业过程中应负责施工,具体要求为;

  (二)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负责施工,具体要求为。……

  四、其它补充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制定)

  五、责任追究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不履行义务造成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不履行义务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在其所负责从事的作业活动中,因自身违章或自身所管辖的设备设施存在隐患造成的事故,由甲方全部承担责任;乙方在其所负责从事的作业活动中,因自身违章或自身所管辖的设备设施存在隐患造成的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三)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确定双方的责任。

  六、其它

  (一)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地方政府仲裁或提交法律诉讼解决。

  (二)本协议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者,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协议有效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作业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起重机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工作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培训,要求乙方遵守吊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操作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

  3、甲方指派施工队长: 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操作方面的工作。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5、甲方及其委托的公司管理人员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操作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自己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5、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6、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7、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及其甲方委托的公司,并积极配合调查。

  8、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甲方机械进场后,乙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

  9、乙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机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乙方在工作中,坚持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8.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9.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发现乙方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XX 年 月 日起至工程全部结束为止。

  第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余X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186XXXX6838

  XX年 月 日 XX 年 月 日

作业协议书13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施工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高空作业安全法规、标准和规范;

  2.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确保高空作业安全经费的合理投入;

  3.组织定期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作为;

  4.负责员工的入场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高空作业安全设备和临时高空作业安全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

  6.负责建立高空作业安全岗位责任制,对实际情况组织检查和考评;不使用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7.不使用伪劣防护设施和用品;

  8.发生高空作业安全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的调查;拟订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妨碍安全通道处。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

  2.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

  3.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及时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4.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坠落伤人。

  三、设施安全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高空作业免责协议书高空作业免责协议书。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3.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

  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2m时,宜加设护笼,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四、高空作业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3.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米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试验荷重为225公斤,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并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处工作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高空作业免责协议书高空作业免责协议书。

  7.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处,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2.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五、用电安全

  1.靠近电源线路作业前,联系相关单位拉闸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绝缘挡壁,严禁在高压线下作业。

  2.所接触到的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3.对于非电气人员不准其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如果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保证其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六、其它

  1.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空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立即处理解决。

  2.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

  3.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必须拆除或移位的,都要报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

  以上协议自签字当日生效,长期有效。若因施工单位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关,如果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給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无条件赔偿.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作业协议书14

  甲方:

  乙方:

  为严格贯彻落实《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精神,根据《爆破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使用与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甲方同意聘请乙方进行基建矿井爆破作业,特签订爆破安全作业协议书,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矿井基建

  工程地点:临汾市洪洞县万安镇

  工程内容:基建矿井基建施工范围内爆破作业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到期后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延长服务期限。

  三、爆破费用及付款方式

  爆破费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爆破服务管理费每月________元整,按季度计算收取,每季度为_________元整。

  甲方应承担变更所有爆破作业人员制证费用,变更费用,爆破作业人员IC卡、上报卡、单位卡、手持机费用,共计_______元整( 元)。

  甲方应承担乙方两名爆破设计人员工资,每人每月肆仟元证(4000元),共计捌仟元整(8000元)。

  付款方式:甲方在爆破作业前预交一个月费用,如一个季度到期后工程未结束甲方继续预交下季度费用。

  民爆信息系统的配置、上报、管理费用,爆炸物品的审批、购买、配送、储存库管理维护费用,爆破作业所需的爆破设备及爆破器材购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变更聘用甲方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巡守员等涉爆热源的劳动关系、保险缴纳、工资及劳动防护用品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职责及义务

  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治安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和爆破作业安全,将乙方的安全纳入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甲方应及时发现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在基建爆破施工过程中矿井应“水”、“火”、“顶板”、“瓦斯”、“防尘”五大自然灾害及机械,越层越界等一系列引发的安全事故,均承担所有责任。

  甲方负责编制矿井基建施工设计方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并组织实施事故救援。

  甲方有检查、指导监督乙方爆破作业的权利和责任,并根据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程序和规定,对乙方安全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备案,监督检查乙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若发现乙方违反《爆破安全规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时,有权要求丙方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并进行整改。

  甲方按照《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确定乙方爆破作业地点。

  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要求要遵守劳动法和爆破规程。

  甲、乙双方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民爆物品储存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

  甲方负责监管部门审批的核定用量批文和日需审核。

  五、乙方的职责义务

  乙方是民爆物品安全使用和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治安保卫机构,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和爆破作业安全,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

  乙方必须配置经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并获得相应资质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爆破员、安全员及保管员进行安全管理和爆破作业,并定期对所有涉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乙方负责民爆物品购买审批、入库出库、领取使用、清退保管等环节的管理和民爆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与使用,建立健全各类基本台账。

  乙方要按照甲方的矿井基建施工要求进行爆破作业,爆破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指导爆破现场的参数确定、炮孔、布置、装药、填塞、网络连接、爆破及相关工作,乙方所有人员要遵守甲方规定的各种管理制度和相关要求。

  乙方租赁甲方符合安全评价要就的民爆物品储存库,双方应当签订租赁使用协议,包括人员、防护犬的配备,视频监控、红外报警、周界报警、防避雷设施等“四防”措施应当符合要求。

  参加甲方的安全调度会、安全例会,“一通三防”列会,工程技术人员专题会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参加的安全方面的会议。

  乙方在井下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员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操作,要服从甲方爆破现场班组长、安监员、瓦检员的管理规定,乙方要严格执行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乙方保证民爆物品的供给,若乙方因本身人为原因使民爆物品的供给不足或不及时(上级监管机关或自然环境原因除外)导致工期延误和矿井停工,乙方负全部经济责任。

  六、调节与仲裁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应本着互相谅解、信任、平等、互利的我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管主管部门申请调节争议;若调节无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

  七、其他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合情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变更聘用的爆破爆破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归乙方管理,甲方监督。为了便于管理,变更聘用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工资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乙方统一发放。

  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市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和辖区派出所各一份。

  甲方:山西陆合集团万安煤业有限公司(盖章)

  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洪洞县陆合控爆有限公司(盖章)

  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作业协议书15

  甲方:

  乙方: 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甲方为全面提高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水平和技能,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通知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委托乙方对甲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现双方就委托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对象:甲方项目特种作业人员(60人)

  二、培训时间: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 学时。

  三、培训工种:电工、焊工、起重、登高作业、锅炉 、爆破工

  四、培训地点:中铁二局察哈素矿井铁路专用线项目部会议室

  五、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1)负责拟定培训要求;负责组织参加培训人员;(2)负责按本协议书约定向乙方支付培训经费。

  2、乙方职责:(1)负责按甲方的培训要求设计培训方案(计划),并按双方确认的培训方案(计划)组织合适的教师实施;(2)组织培训后的各类别人员考试。

  六、培训经费:480元/人,培训费共计:28800 元。

  七、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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