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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注册会计师报名简章

时间:2020-11-04 16:22:09 报名 我要投稿

江苏注册会计师报名简章

  导读: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16年江苏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2016年3月31日至4月29日;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8日至24日(综合阶段);专业阶段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9日至9月30日、10月8日至10月12日;综合阶段考试时间2016年8月27日;专业阶段考试时间2016年10月15日-16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江苏注册会计师报名简章

江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报名简章》的通知

苏财考办〔2016〕6号

各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及《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江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报名简章》,现予印发。

  江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附件:

  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就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6年3月31日至4月29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所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市级注协)指定地点(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市报名信息)进行现场采集。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江苏省注协查询办理。

  (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毕业证书编号,原则上由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7月20日至31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并由中注协、省注协提交相关单位进行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录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2.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护照),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报名所在市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报名费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13〕128号)规定,考试报名费标准为每科次92元。报名发票在报名所在市注协领取,领取时间到2016年12月31日截止。

  3.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9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4.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6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6年)》确定了考试范围。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2016年8月27日

  0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6年10月15日

  08:30-11:00审计

  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经济法

  2016年10月16日

  08:30-11:30会计

  13:30-15:3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税法

  (二)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辖市。

  综合阶段考试江苏考区地点安排在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