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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

时间:2018-02-12 15:47:17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2017年华中师范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缴费时间

  2017年3月3日上午8:00---2017年3月10日下午5:00止(每天晚上11点至12点之间暂停交费),逾期不再接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流程。

  (四)特别提醒

  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

  第八条 只有满足网报信息已提交、报名费用已缴纳、全部材料已寄送、合格照片已上传的考生才能视为本年度报名成功,才能被准予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以上四项任何一项不满足者,均视为本年度报名不成功,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请考生随时登陆我校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关注博士生报名手续办理的.审核进程(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如有疑问,请考生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

  第九条 所有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录取阶段进行。因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报名或申请资格、考试或考核资格、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与推荐人一并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提交司法机关量刑处理。

  第三章 考 试

  第十条 初试

  (一)下载准考证的时间

  2017年4月3上午9:00---4月9日上午12:00,请考生登录“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初试时间

  2017年4月8日---4月9日。

  具体安排如下:

  4月8日上午8:30---11:30考试外国语

  4月8日下午2:00---5:00 考试业务课一

  4月9日上午8:30---11:30考试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四)初试科目: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100分。

  第十一条 复试

  复试与初试分开进行。请考生在初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研究生院和招生学院网站查看关于复试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二条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非定向、定向)即为录取后的录取类别,原则上不得更改,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录取为非定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可享受学业奖学金生活补助费,参加优秀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毕业时按照“市场引导、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落实就业单位。

  录取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和通过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划”及“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其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协议)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博士生,录取时需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或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其奖学金的评定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 费

  第十四条 2017年博士研究生学费收缴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

  元/生、学年

  10000

  教育博士(学制4年)

  元/生、学年

  20000

  (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具体收缴标准以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内容为准)

  第六章 奖 助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4]140号)等系列奖助文件。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特殊困难救助基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共八种奖助渠道。

  第十六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1.5万元,硕士生每年6000元。纳入“华博计划”的研究生按“华博计划”助学金政策执行,具体情况见《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试行)》(华师行字[2015]195号)。

  第十七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

  第十八条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5万元学业奖学金,20%的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2万元学业奖学金,70%的博士生可获得每年1万元学业奖学金,实际上所有博士生均获得学费资助并且相当于30%的博士生拿到2000—5000元新生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60的%硕士生可完全获得全部学费资助。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设有章开沅奖学金、中凯奖学金等多种社会捐助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困难学生特殊救助基金等,并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第二十条 新的奖助体系实施后,博士生每年最低将获得2.5万元奖助学金,最高可获得6.5万元资助;硕士生每年最低可获得1万元奖助学金,最高可获得4.3万元资助。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部分单位和导师将会招收硕博连读(含提前攻博)、“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研究生。这两类考生的招生指标占导师当年招生计划,将会在普通招考报名前完成,研究生院网站将于2017年1月中旬前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在报名前关注公示信息。

  第二十二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出售历年试题,不举办任何考博辅导班。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各学院(所、中心)咨询。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与学校无任何关系,请考生慎重选择,不要上当受骗。

  第二十三条 本招生简章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学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后续变化,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并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咨询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 传 真:027—67867707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邮政编码: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s.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网址:http://gs.ccnu.edu.cn/zsxx/qrzbszs.htm

  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yjs.ccnu.edu.cn/yjs/jump/bsbm

  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网上自主缴费平台网址:http://218.199.196.90/

  附件: 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doc

  未办理身份证的军人考生证明.doc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doc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专家推荐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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