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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学院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办法(2)

时间:2018-03-27 18:48:37 研究生院 我要投稿

吉林学院经济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办法

  五、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笔试、面试考场,笔试按考场门口、黑板粘贴的坐序图入座,面试按考场门口粘贴的面试顺序单依次进入考场。

  1、资格审查:

  时间:3月28日(周二)上午9:00

  地点:东荣大厦A区808室。

  2、专业外语文献翻译笔试:

  时间:3月28日(周二)下午13:30-16:30

  地点:资格审核现场发布考场地点。

  3、专业知识笔试:

  时间:3月29日(周三)上午8:30-11:30(专业课一)

  3月29日(周三)下午13:30-16:30(专业课二)

  地点:资格审核现场发布考场地点。

  4. 综合面试:

  时间:3月30日(周四)上午8:30(含英语口试)。

  地点: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法经济学:东荣大厦814室。

  世界经济:东荣大厦114室。

  金融学:东荣大厦812室。

  制度经济学:东荣大厦808室。

  产业经济学:东荣大厦810室。

  5.拟录取名单公布后,报考非定向考生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往届有工作的`考生:人事档案、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迁移证明;

  ②往届无工作的考生: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托管证明(由档案所在单位开具);

  ③应届考生(含硕博连读):提供所在院(系)学工办开具的无违纪、能正常毕业的证明,且应于7月1日前将档案调入我院审查。

  6. 4月初公布录取名单,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经济学院网站通知。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

  1.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仅作为进入复试的合格标准,不作为考生成绩计入总分。

  2.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排名确定。

  4.专业外语文献翻译笔试、专业知识笔试、综合面试及格线为60分,单科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监督及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权责明晰,逐级落实。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监督小组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可选派专人到现场巡视或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考试工作办法及考试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考试过程及结果提出质疑,应在考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监督小组提出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监督小组上报领导小组做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校。

  5.学院监督小组、纪委书记信访邮箱:zhangqian@jlu.edu.cn,电话:0431-85168306,接访办公室:东荣大厦805室。

  八、考试纪律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及严肃性,如发现考生在复试中有违纪现象取消录取资格。

  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发布于本网站,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通知。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167027。

  原文地址:http://jjxy.jlu.edu.cn/?mod=info&act=view&id=7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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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学院经济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办法

  五、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达笔试、面试考场,笔试按考场门口、黑板粘贴的坐序图入座,面试按考场门口粘贴的面试顺序单依次进入考场。

  1、资格审查:

  时间:3月28日(周二)上午9:00

  地点:东荣大厦A区808室。

  2、专业外语文献翻译笔试:

  时间:3月28日(周二)下午13:30-16:30

  地点:资格审核现场发布考场地点。

  3、专业知识笔试:

  时间:3月29日(周三)上午8:30-11:30(专业课一)

  3月29日(周三)下午13:30-16:30(专业课二)

  地点:资格审核现场发布考场地点。

  4. 综合面试:

  时间:3月30日(周四)上午8:30(含英语口试)。

  地点: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法经济学:东荣大厦814室。

  世界经济:东荣大厦114室。

  金融学:东荣大厦812室。

  制度经济学:东荣大厦808室。

  产业经济学:东荣大厦810室。

  5.拟录取名单公布后,报考非定向考生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①往届有工作的`考生:人事档案、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迁移证明;

  ②往届无工作的考生: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托管证明(由档案所在单位开具);

  ③应届考生(含硕博连读):提供所在院(系)学工办开具的无违纪、能正常毕业的证明,且应于7月1日前将档案调入我院审查。

  6. 4月初公布录取名单,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经济学院网站通知。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

  1.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仅作为进入复试的合格标准,不作为考生成绩计入总分。

  2.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3.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排名确定。

  4.专业外语文献翻译笔试、专业知识笔试、综合面试及格线为60分,单科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监督及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权责明晰,逐级落实。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监督小组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可选派专人到现场巡视或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考试工作办法及考试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考试过程及结果提出质疑,应在考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监督小组提出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监督小组上报领导小组做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学校。

  5.学院监督小组、纪委书记信访邮箱:zhangqian@jlu.edu.cn,电话:0431-85168306,接访办公室:东荣大厦805室。

  八、考试纪律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及严肃性,如发现考生在复试中有违纪现象取消录取资格。

  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发布于本网站,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通知。经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167027。

  原文地址:http://jjxy.jlu.edu.cn/?mod=info&act=view&id=7653